农村“死人有地,活人无田”怪象,何时休?

从国家30多年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度实践看,最能体现土地集体所有、最能维护集体成员权益、最能体现公平公正原则、最能有效保护耕地的土地承包方式,还是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即所谓的“三五年一小调、六八年一大调”。针对因为婚丧嫁娶、添丁增口等造成人均占地不平衡现象,以村为单位自发进行土地调整的做法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即所谓的“大稳定、小调整”。

凡是采取这种土地承包方式的村子,大体上保证了现有村民都能分的相应的土地,而哪些将户口迁至外地或者去世的村民土地被收回,相对而言是合理的。村民相安无事,村庄秩序良好,耕地保护完好,土地收益比较容易实现最大化,水利公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也比较顺畅,因为谁也不能保证你破坏的那些设施不会分到你的头上。相反,有些村子图省事,按照政策“承包期内承包地生不增,死不减”的要求,长期不调整土地或极少调过土地,人均占地极度不平衡,有些家庭人口很少却占有大量耕地,有些农户添了人口却长期分不到土地,成了农村一怪!少地的农民怨声载道,有的长期上访。

更重要的是耕地得不到保护,破坏耕地、占地建房、违约卖地等现象司空见惯,少数分得好地的农户靠卖地、卖山、卖石头成暴发户,集体的资源收入了私人腰包,土地集体所有徒有虚名,公平原则遭受践踏。这样的村子将来重新划分土地的时候,这些卖地的农户还要不要重新分得土地?主要是这种长期不变的政策实际上是在将集体土地变成了个人的私有财产,全国各地“一刀切”分包到户与全国统一承包期的土地制度,不仅不符合我国地理环境和人文条件千差万别的实际,而且违背了各地农村按多数群众意愿,自主选择经营方式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看来,以私有化为底色的现代产权理论,在误导了国有企业改制后,现在要开始误导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了。

为什么“大稳定、小调整”方式最受农民欢迎?因为只有这样,农民才会切身感受到土地是集体的、是大家的,个人不能随意处理,否则,全村的人要谴责你、处罚你。无奈,对于这样简单的道理,对于农民的行事逻辑,居庙堂之上的官员和埋头故纸堆、洋纸堆的专家学者是弄不明白的。

农村“死人有地,活人无田”怪象,何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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