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图逃避监管 司法局再念“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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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图逃避监管 司法局再念“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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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连江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接收中心接收了一名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林某(连江县琯头镇人,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林某因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修补术后、心功能三级,连江县人民法院对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交由连江县司法局进行社区矫正。

企图逃避监管 司法局再念“紧箍咒”

自6月初收到相关法律文书以来,连江县司法局多次联系林某,督促其履行法院判决,到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接收中心报到,按规定接受社区矫正,但林某均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脱。为了更好地做好社区矫正监管工作,连江县司法局的工作人员经过多方调查了解后得知,林某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非常淡薄,多次因故意犯罪被判刑,系累犯,有吸毒贩毒史。在日常生活中,林某经常对街坊四邻进行小额敲诈勒索,人际关系很差,并利用自身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等严重疾病,拒不按规定接受社区矫正,甚至扬言:“我有病不能参加社区矫正,看看谁敢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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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林某的入矫接收问题,县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7月6日上午,连江县司法局局长陈美好与分管副局长刘必华带有社矫科和琯头司法所有关同志一行6人在当地村委会同志的配合下,专程来到林某位于琯头镇壶江村的家中走访,陈局长详细了解林某的病情及思想状况,苦口婆心对其进行面对面的谈话教育,告诫他要按时到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接收中心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并重点强调了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以及违反监管规定的法律后果。

通过走访谈话对林某的触动很大,7月10日上午,林某在县法院经办法官和村干部的陪同下,来到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接收中心办理了入矫手续。为了达到良好的改造效果,连江县司法局针对林某的情况为其“私人订制”矫正方案,进行严格重点挂钩管理,定期走访谈话,常念“紧箍咒”。到目前为止,林某能够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配合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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