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彌勒這兩家市級單位合併了,以後辦事再也不用兩邊跑了

按照全州縣(市)級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的統一部署,7月20日上午,

國家稅務總局彌勒市稅務局正式掛牌,標誌著原彌勒市國家稅務局、原彌勒市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改革!彌勒這兩家市級單位合併了,以後辦事再也不用兩邊跑了

國家稅務總局雲南省稅務局聯合黨委委員、副局長王鑲出席揭牌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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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紅河州稅務局聯合黨委書記、局長李應華出席揭牌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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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勒市委副書記、市長梁凌雲出席揭牌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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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勒市委常委、市委組織部部長吳躍福,副市長李永紅,國家稅務總局彌勒市稅務局聯合黨委書記、局長官亮出席揭牌儀式。↓↓

改革!彌勒這兩家市級單位合併了,以後辦事再也不用兩邊跑了

王鑲、李應華、梁凌雲、官亮共同為“國家稅務總局彌勒市稅務局”成立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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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彌勒這兩家市級單位合併了,以後辦事再也不用兩邊跑了

改革!彌勒這兩家市級單位合併了,以後辦事再也不用兩邊跑了

受市委書記包旭同志和市長梁凌雲同志的委託,副市長李永紅代表中共彌勒市委、彌勒市人民政府,向“國家稅務總局彌勒市稅務局”的掛牌成立表示熱烈的祝賀,向奮戰在稅務戰線的廣大幹部職工表示誠摯的問候。並就下一步如何開展好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改革!彌勒這兩家市級單位合併了,以後辦事再也不用兩邊跑了

實施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著眼新時代稅收現代化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是一項利國、利民、利企、利稅的重要改革舉措,對進一步理順稅務職責、降低徵納成本、提高徵管效率,充分發揮稅收在改革發展中的基礎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改革!彌勒這兩家市級單位合併了,以後辦事再也不用兩邊跑了

國家稅務總局彌勒市稅務局的正式掛牌成立,標誌著我市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邁出了至關重要的一步,標誌著國稅、地稅兩支隊伍從此合為一體、融為一家。

成立後的國家稅務總局彌勒市稅務局,將具體承擔彌勒市區域內各項稅收和非稅收入的徵管職責。

國家稅務總局彌勒市稅務局

關於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

關於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的有關要求,彌勒市國家稅務局、彌勒市地方稅務局合併為國家稅務總局彌勒市稅務局,並於2018年7月20日掛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國家稅務總局彌勒市稅務局掛牌後啟用新的行政、業務印章,以“國家稅務總局彌勒市稅務局”名稱開展工作,原彌勒市國家稅務局、彌勒市地方稅務局的行政、業務印章停止使用。相關證書、文書、表單等啟用新的名稱、局軌、字軌和編號。

二、國家稅務總局彌勒市稅務局掛牌後,原彌勒市國家稅務局、彌勒市地方稅務局稅費徵管的職責和工作由繼續行駛其職權的國家稅務總局彌勒市稅務局承繼,尚未辦結的事項由繼續行使其職權的國家稅務總局彌勒市稅務局辦理,已做出的行政決定、出具的執法文書、簽訂的各類協議繼續有效。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對人已取得的相關證件、資格、證明效力不變。

三、原彌勒市國家稅務局、彌勒市地方稅務局承擔的稅費徵收、行政許可、減免退稅、稅務檢查、行政處罰、投訴舉報、爭議處理、信息公開等事項,在新的規定發佈施行前,暫按原規定辦理。行政相對人等對國家稅務總局彌勒市稅務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複議的,依法向上一級稅務機關提出行政複議申請。

四、納稅人在綜合性辦稅服務廳、網上辦稅系統可統一辦理原國稅、地稅業務,實行“一廳通辦”“一網通辦”“主稅附加稅一次辦”。

五、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規定在原彌勒市國家稅務局、彌勒市地方稅務局分別報送資料的,相同資料只需提供一套;按規定需要在原彌勒市國家稅務局、彌勒市地方稅務局辦理的事項,同一事項只需申請一次。

六、國家稅務總局彌勒市稅務局掛牌後,啟用新的稅收票證式樣和發票監製章。掛牌前已由原雲南省國家稅務局、雲南省地方稅務局統一印製的稅收票證和原雲南省國稅局已監製的發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繼續使用,由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印製的稅收票證在2018年12月31日後繼續使用。

納稅人在用稅控設備可以延續使用。

七、國家稅務總局彌勒市稅務局掛牌後,啟用新的稅務檢查證件。由原雲南省國家稅務局、雲南省地方稅務局制發的有效期內的稅務檢查證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繼續使用。

八、國家稅務總局彌勒市稅務局辦公地址設在彌勒市人民路中段,另設冉翁西路延長線辦公區。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彌勒市稅務局

2018年7月20日


總編/孔令勇

排版/任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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