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很多學科都在追求大一統理論,同時,我們也要明白,在一個統一理論下的具體領域,因著事物的多樣性,矛盾的特殊性,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對待,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比如說,密度,物質都有一個密度,但是,由於不同的物質結構,那麼雖然不同的物質都有一個相同的密度,但是具體的密度值卻各不相同。

矛盾的兩個屬性,一是普遍性,一是特殊性。一個相同的定律,在不同的領域會有不同的表現形式,即本質相同,但是本質的表現各不相同。比如,運動,很多事物都有運動的屬性,但是不同事物的運動速度、時間、長度等等各不相同。因著矛盾的特殊性,那麼我們分析問題的時候,在一個普遍性規律下,針對於特定的具體的某個事物和領域,就要通過實際考察的調查研究,認識清楚其特殊的表現形式,當然,我們要從數量上認識清楚。一刀切的方式,是萬萬不對的。

每個人都吃飯,但是飯量各不相同,車子都能夠上路載人,但是不同型號的各方面性能不一樣,每項工作都賺錢,但是賺錢的數目不一樣。即,相同的某個屬性,其具體的表現形式,參數不一樣。很多時候,我們在尋找普遍性和共性,但是在我們找到一些共性的時候,當具體到特定的領域,就要通過實證考察,數據的統計,找到這個共性的特定表現形式,不同的領域,雖然都有相同的共性,但是具體的表現是各不相同的。將理論原封不動搬到具體的領域,那是錯誤的工作方法。很多理論來自於普遍性上面的實踐總結,但是當它回到具體的實踐的時候,就要首先考察一下,在具體的某個實踐上面的具體表現形式是怎麼樣的,然後再去應用。本質當然是一樣的,但是本質的具體展開形式可能是不相同的。要根據不同領域、事物本質的特殊具體表現,制定特定的應對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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