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啟用交通信號燈及
電子警察的通告
為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遏制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出行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潁上縣公安局根據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要,於2018年7月23日正式啟用部分交通信號燈及電子警察。請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規。現將新啟用的設備地點通告如下:
一、 G105線南照鎮車站路口
二、 G105線與S328線交叉路口
三、 S102線與X037線交叉路口
四、 S224線與迪溝鎮陽光大道交叉路口
五、 緯五路與綠雪路交叉路口
六、 緯五路與潁泰路交叉路口
七、 緯五路與港口路交叉路口
八、濱河大道與迎賓大道交叉路口
(以上點位含交通信號燈及電子警察)
九、 S224線黃橋鎮彭集卡口
(以上點位為電子警察)
潁上縣公安局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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