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收購後的業績「變臉」

跨界收購後的業績“變臉”

上週,明律師以先鋒新材與上海蓋世為例為大家帶來了應該如何處理失控子公司的精彩教學(閱讀:脫韁的野馬該如何控制?教你如何避免出現“失控”子公司現象 )。今日,明律師將繼續以這兩家公司為例,為我們帶來對賭相關知識課堂。

主角登場

寧波市先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先鋒新材”),成立於2003年並於2011年1月13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是一家從事高分子聚合室內外遮陽面料及其它遮陽產品的生產、經營及銷售的高新技術企業。

上海蓋世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蓋世”)成立於2007年,致力於成為連接中外汽車產業的橋樑。主要從事以 B2B網絡平臺為基礎的網站經營活動,其自身定位於全球汽車產業的綜合服務提供商,為全球汽車行業的採購商和供應商提供包括買賣信息、行業資訊、線下面對面洽談和汽車業企業國際化發展中面臨的各類需求的發佈和溝通平臺。

6300萬跨行業收購

先鋒新材於2015年9月14日晚間公告稱,與上海蓋世等多家企業簽訂了《股權投資協議》。協議內容是公司擬以自有資金分別收購各企業的股權,其轉讓金額合計為人民幣6300萬。轉讓完成後,上海蓋世成為了先鋒新材的控股子公司。

簽訂業績對賭協議

為確保證上海蓋世管理團隊的穩定性,先鋒新材在收購股權時與上海蓋世還簽訂了一份業績對協議,“上海蓋世承諾2015 年度以及2016年度經審計後的淨利潤將分別達至650萬元和900萬元。如未達到上述業績的,其差額部分將由蓋世汽車原主要股東以現金方式補足。”

公司虧損

根據先鋒新材16年報顯示在2015年上海蓋世營業收入達到了4109.69萬元,淨利潤987.83萬元。根據對賭協議的約定,上海蓋世完成了2015年度目標。

然而在2016年由於上海蓋世盲目加大對市場的投入,但收效尚未同步體現,因此在先鋒新材17年報顯示2016年度上海蓋世淨利潤虧損為166.37萬元,較去年同比下降155.04%

先鋒新材遂要求上海蓋世原主要股東以現金補足剩餘未達到的目標金額,然上海蓋世的原主要股東不肯出錢,雙方未達成共識,發生爭議。

明律師點評

跨界併購需重視融合

隨著併購重組熱潮的湧動,高溢價高對賭的協議橫行,收購完成後如何有效規範整合新資產已成為上市公司在併購中不得不考慮的問題。從屢屢爆出的併購糾紛中可以看到,現今市面上還存在許多收購標的“不服管”的問題,本質上是上市公司在併購過程中,重業績承諾輕企業整合。

業績對賭是上市公司在收購過程中旨在減少風險的保障性措施,但其往往存在制度上的缺陷,就是在業績承諾期間,許多被收購企業為了維護管理層穩定,全力實現業績達標往往會要求公司經營的獨立性。在此情況下,上市公司以業績為重,未能有效地切入公司治理整合,最終出現失控的情況。

對賭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對賭協議(估值調整協議)是投資方與融資方在達成協議時,雙方對於未來不確定情況的一種約定。如果約定的條件出現,投資方可以行使一種估值調整協議權利;如果約定的條件不出現,融資方則行使一種權利。所以,對賭協議實際上就是期權的一種形式。

通常目標企業未來的業績與上市時間是對賭的主要內容,與此相對應的對賭條款主要有估值調整條款、業績補償條款與股權回購條款。

上市公司在收購過程中設置業績承諾,初衷是為了保障投資的安全性,但往往在後續執行中會出現問題。首先就是隻以結果為導向,協議中只規定了完成多少業績,對於如何完成業績指標,在此過程中收購雙方需盡哪些權利義務,如何協作規範等並不清晰。因此,一旦業績未能達標,雙方往往會扯皮,比如指責對方沒有盡到義務責任,沒有解決過程問題。對上市公司來說,併購不能只講對賭協議,雙方如何整合,執行條款設計上需要更明確,對標的公司經營管理層需要更多的約束,這樣才能有效避免因業績滑坡未能完成對賭協議中的業績目標,而導致的母公司控股權風險。

跨界收購後的業績“變臉”

​好了,我是股權君,我們的宗旨是所有不懂股權的創業都是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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