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大棚”必须立即拆除和复耕,违者将严惩!你村有吗?

远看是蔬菜大棚,掀开门帘一看里面却是房子。针对以建设农业项目为幌子,往往以“休闲农庄”“农家木屋”等名号出现的“大棚房”,河南省将展开全面清查与严肃查处。

这些“大棚”必须立即拆除和复耕,违者将严惩!你村有吗?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已印发《关于全面清理和严肃查处“大棚房”违法占地行为的紧急通知》,对全省“大棚房”问题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据了解,修建“大棚房”是指以建设农业设施为名而进行的违法建设行为,往往是在承租方建设蔬菜大棚时,在旁边或内部建设“配套用房”,用作对外租售。“通俗地说,就是一些违法经营者利用农耕用地,打着修建蔬菜大棚的名义在‘种房子’。”河南省国土厅执法监察局土地执法处相关执法人员说。

“大棚房”之所以在现实中能够有一定的市场认知度,很大程度是人们认为“大棚房”能够让自己在近郊以较低的成本满足“田园梦”。此外,因“大棚房”表面有一层覆膜,仅从外面无法发现藏在其中的非法建筑,发现并纠正这些违法建设行为有一定的难度,对其他违法侵占耕地行为可起到有效监控的卫星拍摄手段,也很难对“大棚房”进行有效监控。

河南省国土厅上述相关执法人员表示,希望广大民众擦亮眼睛,认清“大棚房”的违法性,明辨是非,不信、不建、不购、不租“大棚房”。他介绍说,“大棚房”属未经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擅自占地进行非农建设的违法项目,无相关手续和合法产权,不受法律保护。“大棚房”以设施农业项目为幌子,以种植、养殖的管护用房为借口,违法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国土部门期待广大人民群众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充分认清“大棚房”的违法性。

另据新华社报道,目前,河南部分地区已出现违法企业和个人向群众虚假宣传,恶意推介,出售或出租“大棚房”,甚至引诱、蛊惑他人购买或承租农业大棚后自建房屋。这些“大棚房”与合法合规建设的“农业大棚”有本质区别,其主要用途是生活居住、观光休闲、商业经营等,脱离农业实际,损害农民利益,绝大多数由简易塑料板、塑料薄膜或劣质板材等拼接搭建而成,主体结构极其简单,均无配备消防设施,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旦出现恶劣天气或发生火灾,将对“大棚房”本身和内部居住人员造成严重损害和生命威胁。

据介绍,“大棚房”属未经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擅自占地进行非农建设的违法项目,无相关手续和合法产权,不受法律保护。“大棚房”以设施农业项目为幌子,以种植、养殖的管护用房为借口,违法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严重违反相关法规。

按照河南省政府统一部署,各市、县已全面启动“大棚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违法建设“大棚房”的企业或个人,务必抓紧自行整改,立即拆除和复耕,拒不整改的,将从严从重查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群众对发现的“大棚房”违法线索,可拨打“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来源:综合大河网、新华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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