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动态」让改革入“湖”生“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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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让改革入“湖”生“莲”「法院动态」让改革入“湖”生“莲”

金湖县宝应湖人民法庭作为江苏省首批74个审判方式改革试点法庭,2014年10月起进行改革,2016年10月落实司法责任后至目前包括庭长只有两名审判员,却在受案范围和受案种类均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实现了审判业务和综合工作的“双提升”。

“司法改革不仅仅能落地生根,还能入“湖”生“莲”,在宝应湖上开出最美的莲花。” 该庭庭长邱永安用这样一句话道出了宝应湖法庭司改工作顺利推进的秘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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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和”文化

化解纠纷

当地盛产莲花,“和”文化也源远流长。2014年初邱永安主持法庭工作,不久司法改革开始推进,邱永安的法庭工作伴随着“改革”开展,也从“改革”中实现突破。身为负责人的邱永安每年带头办理近200件案件,却眼看案件数量一直呈上升趋势。邱永安从当地“和”文化上找到了灵感:法庭辖区有96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如果每个调解委员会每年多调处两起纠纷,那么法庭每年就能减少近二百件案件。从源头上减少纠纷成讼的思路在他脑海中产生,法庭与辖区各村居“矛盾共化机制”随即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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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工作要真正得到镇村的支持,最重要的是审理好纠纷。法庭四年来审理的涉及镇村的纠纷都在审理中得到妥善处理,没有一件移送执行的,案件审结中还帮镇村修复干群关系。法庭解纠纷由“独唱”变“合唱”,化纠纷于源头的格局已建成。法庭人员到镇村办案,镇村人员真诚的协助法庭工作人员送达调解。多年前法庭与辖区各村组调解员建立了通讯联络网,法庭通过分散的各村组的联系人,能准确掌握被送达人的行踪,大大提高送达的有效率,减轻了法庭人员的工作量。2014年当年收案数从2013年的1600余件降到961件,法庭年受案数逐年下降,到2017年下降到636件,2018上半年比去年同期又下降了5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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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永安深知农民发生纠纷的时候最希望法官“一杆子”到底予以解决,而农村法庭审理的纠纷大多是简易的,且涉农纠纷还不能等待判决后再申请执行,纠纷的处理必须快。2014年初邱永安向全庭干警提出,宝应湖法庭将“案结事了”的审判理念提升为“事了案结”。先后两种理念的出发点不同,办案的效果也为之大不一样。为了使新审判理念发挥出应有的效果,邱永安有一整套的配套措施。经过四年的运行,宝应湖法庭审判工作出现了“三升三降”局面,即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在上升、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率在上升、辖区各界对法庭的满意度在上升;法庭年受案数不断下降、当事人投诉法庭情况在减少(2017年未发生过一次),法院安排到法庭办案的人员在下降。

瞄准“多”能力

锻炼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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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除了办好案还远远不够,作为庭长只带出能办案的人员还不算合格的庭长。邱永安从1988年8月中专毕业分配到金湖县法院工作,一直在审判一线办案,从书记员至庭长一步一个脚印成长为“走上审判台能审案、拿起笔能宣传调研、走进群众中能做工作”的“复合”式人才。

邱永安培养干警从教他们写宣传文章开始,他说:“写宣传文章首先迫使干警学会取舍,学会安排布局,从而学会安排工作。”在邱永安的带动下,法庭的宣传工作已成为法庭品牌工作和亮点工作,今年1月23日金湖县纪委用“三个没想到、三个不简单”充分肯定法庭宣传工作。2017年3月30日全市法院宣传工作会议,特别邀请邱永安在大会上作法制宣传工作经验介绍。

每当书记员到法庭上班第一天,邱永安就把他们带进审判庭,教他们记住“一看二查三宣四关”,即书记员出庭担任记录,当走进审判庭第一要审判席卡摆放是否正确;二要查点当事人没有出庭;三是宣布法庭纪律;四是离开审判庭关掉电源和门窗。法庭换了好几茬书记员,从有过因开庭不规范的被上级法院通报过的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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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邱永安负责法庭工作的时候起,宝应湖法庭每半年向人大代表和各镇党委汇报一次工作,同时发送法庭编印的《法庭工作简报》。这些简报的编辑不仅锻炼了干警们的文字能力,也增强了他们的大局观念,让法庭干警实现从“埋头办案”到“抬头看路”的转变。

邱永安担任法庭负责人四年来,从未向院长要求调整过人。四年中在法庭工作的葛晏被提拔为主持院办公室工作的负责人,张海霞被调进院办公室从事综合文字工作,非学法律出身的聘用制书记员吴汶泽到法庭第一年就通过司法考试,另一位聘用制书记员植曾嫒考上公务员。

邱永安对笔者讲,落实司法责任制后对法庭庭长的工作量,不是减轻了而是加重了;对审判工作不是不监督了,而是要改变方法和方式;庭长不仅带好自己的团队办好案,还要为其他团队办案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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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合”理念

审理案件

落实司法责任制后,案件审理完全由主审法官负责,但如何确保审判质量是摆在法庭庭长面前的难题。邱永安用“合”的理念应对,强调法庭之间形成合力,实现“1+1>2”。

邱永安将案件质量进行细化,他将案件质量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案件裁判的质量,为了确保判决质量,法庭让法官承办擅长审理的案件,对重大疑难的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上诉的还积极配合中院予以化解:二是裁判文书质量,法庭规定文书一律实行三校制度,法庭铁的规定法律文书送达前主审法官必须再看一遍:三是案件卷宗的质量,为确保卷宗质量,多年来法庭办结的案件进档前卷宗一律由庭长邱永安先质检。

邱永安是淮阴农业学校农学专业毕业生,长期在法庭工作,早年受县委组织委派到乡镇和村支部任职过,十分熟悉农村工作,法庭受理的涉农和群体诉讼案件由其本人承办。另一名主审法官法律知识基础好,工作责任心强,主要承办债务类纠纷和离婚家庭类纠纷。从源头上合理分案确保了案件审判质量,从而使案件处理得淮、处理得稳、处理得了。

作为法庭庭长的邱永安向全庭干警作出了两个一律的承诺:工作中有困难的一律交他来处理,不愿意办的案件或有风险的案件一律交给他办。他定期与法官助理外出送达,有空帮书记员装订卷宗。朱宝宏团队在今年6月低结案较多,法官助理因病请假,书记员调到执行局工作,庭长邱永安帮助送达文书。由于法庭办案人手少,邱永安充分调动每位人员的作用,书记员装订卷宗工作量大,邱永安教会驾驶员孙庆学会理卷宗顺序,大大减轻书记员工作量。邱永安对笔者讲:机制本身不会发挥作用,要通过人的运作才能发挥出机制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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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永安2014年主持法庭工作当年,法庭在院年度目标考评中获第二名,以后三年连续获第一名。法庭成立二十年第一次于2017年1月11日,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人民法庭”称号,邱永安代表法庭还在全省人民法庭大会上作经验介绍。2017年法庭一共四次在省市法院会议上作工作介绍。邱永安充满信心地对笔者说:“取得的一切成绩都属于法庭全体人员,宝应湖法庭全体干警也会继续朝着‘全国优秀人民法庭’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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