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对夫妻去世了,没有遗嘱。他们的房子除子女继承外,他们的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吗?

天佑老赫


被继承人如果没有订立遗嘱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分配遗产,而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而兄弟姐妹是第二顺位继承人,

只要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在,第二顺位继承人就不享有继承权。因此,他们的房子应当由其子女继承,而其兄地姐妹不能继承。

当然,凡事不能绝对,我最近就遇到一起真实案件,被继承人的房子由其子女和兄弟共同继承。一对夫妻再婚,女方有两个已经成年的子女,男方没有子女,但有两个兄弟。他们婚后买了一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于前几年去世,男方也于今年去世,问这套房产如何继承?

首先,这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去世时这套房产的一半份额属于她的遗产,由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即男方)与两个子女平均分配。也就是说,男方享有这套房产的1/2+1/6=2/3,女方两个子女各自享有1/2×1/3=1/6。

男方死后其遗产如何分配呢?问题的关键是他的继子(即女方的两个子女)是否是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他和女方再婚时,他的继子(即女方的两个子女)已经成年,他们并未形成扶养关系,因此继子并非是他的法定继承人。也就是说,男方并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他的遗产应当由其第二顺位继承人(两个兄弟)平均分配。也就是说,男子的两个兄弟分别享有这套房产的2/3×1/2=1/3。

综上所述,最终这套房产由男子的两个继子和两个兄弟按份共有。


冰焰


这个问题其实挺复杂的。因为有的人说能继承,有的人说不能继承。其实大家说的都对,也都不对。

从法律专业的角度来说。

夫妻去世后,没有遗嘱,那么他的财产就是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


我们暂且假设该夫妻是同时死亡。那么他们的遗产按照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分割。这里有一个分割原则就是只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能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

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哪怕他是个婴儿,哪怕他身患重病,即将死亡,只要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一口气,都不会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

那么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什么人呢,就本问题来说,只有子女和父母了,因为配偶已经死亡。所以说,夫妻死亡之后,如果有子女存在,就轮不到他们的兄弟姐妹来继承。


但是前面也说了这对夫妻的父母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这对夫妻的爸爸还活着,那么他的爸爸就有权继承这对夫妻的遗产。

遗产继承之后,如果是几套房子,那么,这位爸爸去世之后,他的子女,也就是这对夫妻的兄弟姐妹同样有权继承这些东西。

看似最后,他们的兄弟姐妹最后也得到了他们的遗产,但是,被继承的对象不一样,他的兄弟姐妹不是从这对夫妻手中继承得来的。而是从这对夫妻爸爸的手中继承得来的。


所以,遗产继承牵扯到很多的伦理问题。不是简单一句话就能说的清楚的。如果有疑问,可以关注我,给我留言,多多和我互动讨论,共同解答难题,谢谢。


游心的小幸福


法定继承是讲顺序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注意:孙子女和外孙子女没有继承权,但是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有继承权)。

也就是说,在法定继承中,假如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遗产的继承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一毛钱关系,统统靠边站。

夫妻双双去世,那么该夫妻的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他们各自的个人财产都是他们的遗产了,都要有他们的合法继承人继承。

一个遗产继承案件中,继承顺序是这样的:

  • 先确定继承的执行依据(继承法第5条)


首先执行遗赠抚养协议,遗产有剩余的,执行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最后遗产还有剩余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 再确定遗产的范围:详见《继承法》第三条,要注意必须是个人合法财产。

  • 最后确定继承人的范围:有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人?有没有遗嘱人或者遗赠人?法定继承人?

继承案件,最主要的就是要仔细调查取证,一是不能遗漏遗产,二是不能漏人,即遗漏遗产继承人。

尹宗尧律师,青岛市律师协会婚姻继承家事/财富传承委员会委员
山东卓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婚姻财富律师尹宗尧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去世一方在生前没有订立遗嘱,他的遗产将按法定继承的顺序处理。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继承人为:去世一方的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去世一方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这两个顺序指的是,如去世一方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则它的遗产只能在这些继承人中间进行分配,有几个人一般就分为几份。只有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才会启动第二顺序继承人。只要第一顺序继承人里面有一个人,第二顺序继承人都没有继承权。

所以根据题目的描述,如果夫妻去世,他们尚有子女,因为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里面的人员,所以他们的遗产将由子女继承,他的兄弟姐妹有继承权。


任律师工作室


这个问题既有伦理问题又有法律问题!

正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共同死亡,基本都是他们的子女继承遗产。夫妻的父母由于年龄问题,基本都没有继承遗产。

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分析一下:

1、遗嘱继承:如果夫妻死亡之前有遗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有权利继承他们的遗产。只要是合法遗嘱,是他们夫妻自愿的。

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即告失效。在继承人死亡后,遗嘱中所涉及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2、法律继承:遗产继承人法律按照顺序分为几个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那就第二顺序继承。

因此,兄弟姐妹是有继承权的,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第一继承人,那么第二继承人就可以继承遗产。



3、伦理继承:我们常规的继承基本都是自己的子女继承,很少有兄弟姐妹继承遗产的说法。

因此,兄弟姐妹是可以继承遗产的,前提是第一继承人不存在的情况下。


社会生活媒体


要搞清楚这个问题首先早知道在继承法上,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原则上是每人均等。


因为是夫妻去世,所以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子女和父母。所以子女能不能完全继承房子还要看被继承人的父母在世与否。除非被继承人的双方父母都过世,子女才可以完全继承。当然在这里被继承人的双方父母可以放弃继承权。


所以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有没有房子的继承权取决与双方父母的离世时间是否早于双方夫妻。如果双方父母先离世,则夫妻的兄弟姐妹就没有继承权。


财富传承研习社


兄弟姐妹是没有继承权的!为什么这样说呢?

我们看看《继承法》的规定:

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依照本法规定,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人家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没有继承权的。除非人家没有子女!

在现实社会中,兄长去世后,有许多兄弟姊妹想分一份兄长的遗产。其实,在兄长有妻子儿女的情况下,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也是不现实的!更是于法无据的!希望有这种想法的人及早消除错误认识,别在兄长的遗产问题上给自己和家人添堵!


智者人生


这事没那么复杂,一对夫妻去世,没有遗嘱,那么就只能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原则是,双方父母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只要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继承权。

法律的很多问题,一细化就简单了,首先要看夫妻共同有哪些财产,然后一分为二,这是夫妻的分别个人财产,由各自的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丈夫的遗产,由孩子和男方父母继承,妻子的遗产,由孩子和女方的父母继承。同样,也没有兄弟姐妹的份。

举例子,如果夫妻有120万元的遗产,那么男女各60万元遗产,孩子父母三人每一方继承20万元,累计孩子40万,四个父母各20万,总计120万。

以上说的是夫妻同时去世的情形,如果夫妻先后去世,可能问题就麻烦了一些,因为后去世的本身也有继承权。同样拿120万共同财产为例,如果男方先去逝,那么遗产的分配为60万的男方遗产由配偶,子女,父母四人均分,每人15万。这样孩子15万,男方父母各15万,女方总计75万。继承后,如果女方去世,再按同样标准继承,那么就等于女方父母子女三人分75万,每人25万。


韩东言


回答这个问题要先搞清楚法定继承的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夫妻去世,他们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应该是他们的配偶、父母和子女,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也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两者的范围都是广义的。

夫妻去世时有父母、子女的,他们的遗产就由他们继承。

只有在夫妻去世时没有子女,父母的才可能由其兄弟姐妹继承其遗产。如果夫妻一方是先后去世的,那么先去世一方的财产由另一方继承。后一方去世时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因此,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第二顺序继承人想要按照法定继承继承遗产的难度可以说是非常困难的,除非有遗嘱或者极端情况。


上海律师张


谢邀!其实很简单很容易理清的。
这就是法治的重要性,一切按继承法来,
只要大家都有法治观念,那问题就很好解决,同时还不会出现不必要的争吵,矛盾。

很简单,谁有继承权?找出来。

第一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养父母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尽了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女婿。

第二继承人:兄弟姐妹。

只要有一个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继承人也就是兄弟姐妹就没有继承权。也就是有子女的情况下,兄弟姐妹是没权利参与继承的。另外,平时照顾被继承人较多的和失去劳动能力依靠被继承扶养的人有权分得适当遗产,不受继承人顺序限制。

如父母有一百平房子,有一儿一女,双方老人都在,父死亡,先把遗产扣出来那就是五十平,另五十平是配偶的,那就两个老人两个子女加上配偶五个人来分那五十平,每人十平。那配偶对那房子就有六十平,子女各十平,老人各十平。

如果父母同时死亡,如车祸,地震等。按剩下的第一继承人分就行了。

这个时候兄弟姐妹就可以通过老人死后取得这房子的一部分继承权了。但这继承主体不一样,所以就出现了一套房子七大姑八大姨都有份的现象。

所以做为第一继承人当父母去世后要尽快确权,免得以后很麻烦,做为父母也要提前考虑,最好立好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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