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卷三|觀照十二處:法則從哪裡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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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到海邊,讚歎海邊風景很美,這是意識攀緣“善”。住在海邊,覺得海邊潮氣很重,這是意識攀緣“惡”。在海濱浴場,游泳者來來往往,全都沒有在意,這是“無記”。因為意識攀緣而形成的善、惡與無記這三種法則(法塵)是從哪裡來的呢?

繼續邊讀邊聊《楞嚴經》。

楞嚴經·卷三|觀照十二處:法則從哪裡來?(12)

【阿難,汝常意中,所緣善惡無記三性,生成法則。此法為復即心所生,為當離心別有方所?】

“阿難,你常在意根中攀緣善、惡、無記三種特性而產生善、惡和無記法則,這些法則是意識心所生的呢?還是離開了意識心,另外還有處所?”

面對世間的萬法萬象,世人總是喜歡分別,要麼分別善,要麼分別惡,或者就是無記。這些分別是從意識心中來,還是別有處所呢?

弄清楚這個問題很重要。比如說,看人不順眼,這個不順眼是從我的意識心裡來的,還是從別的地方來的。只有知道了不順眼的真相,才會從不順眼的煩惱中解脫出來。

【阿難,若即心者,法則非塵,非心所緣,云何成處?】

“阿難,如果善、惡、無記就是意識心的分別,那麼法則就不是法塵,如果它們不是為意識心所攀緣法塵,如何能自成一處呢?”

如果善、惡、無記法則由意識心而生,則它就是意識心本身,不能成為意識心的攀緣的對境。但是,如果沒有“善、惡、無記”這些法則,如何能覺知到意識心呢?可見,善、惡、無記法則,並非來源於意識心

【若離於心,別有方所。則法自性,為知非知?】

“如果它們能離開意識心別有方所,則此法則的自性,是能覺知還是不能覺知呢?”

如果善、惡、無記法則是離開意識心另外有處所的。則又要分兩種情況。這些法則是能覺知的,還是不能覺知的。

楞嚴經·卷三|觀照十二處:法則從哪裡來?(12)

【知則名心。異汝非塵,同他心量。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於汝?】

“能覺知則名叫意識心。此意識心即已離開你、又非塵相,則就等同於他人之意識心量了。本來就是你自己的意識心,為什麼你的意識心和你是‘二’了呢?”

如果善、惡、無記法則是有覺知的,那就是意識心。比如說,能覺知到“海邊風景真美啊”這個善法則,這就是意識心。如果“海邊風景真美啊”這個意識覺知,是離開你的意識心,有覺知而非法塵,那就一定是他人的意識心了。本來“海邊風景真美啊”是你的意識,怎麼就變成他人的意識了呢?這不很荒唐嗎?由此可見,如果善、惡、無記法則是有覺知的,則等同於它們由意識心生,前面已經否定了。

【若非知者,此塵既非色聲香味,離合冷暖及虛空相,當於何在?今於色空,都無表示,不應人間,更有空外。心非所緣,處從誰立?】

“如果不能覺知,這些法塵即不是色、聲、香、味等塵,也不是離合冷暖以及虛空相,那它應該存在於哪裡呢?現在無論是色相五塵,還是無相虛空,皆沒有法塵的表示之所。總不應該說在人間之外,另有空外之處供法塵容身吧。如果此空外之地,意識心都攀緣不到,這個處又依傍誰來安立呢?

如果善、惡、無記法則是沒有覺知的法塵,則此法塵存在於哪裡呢?顯然它並不存在於“色聲香味觸”等色相中,也不存在於虛空無色相中。法塵如果離開了意識的覺知性,這些法塵也無法顯現。

【是故當知:法則與心,俱無處所。則意與法,二俱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是故阿難,你應當明白,法則和意識心,全部都沒有一定的處所。意根和法塵,二者之體性都是虛妄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法則與意識心,二者相互依存,才能夠彼此“相”見。比如前面曾說的“看人不順眼”,如果沒有意識的分別性,這個“看人不順眼”的惡法則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根本就不存在,煩惱自然解脫。同樣的,如果沒有法則,意識分別心則根本無法顯發。因此,法則與意識心離開彼此,皆不能成立,故而說它們是虛妄的。既然是虛妄的,則此二者之間,就談不上誰是誰的因緣,也談不上它們各自有獨立存在的自然體性。

如果法則與意根彼此分離,法則、意根就無法有任何顯相,成為超越於任何形相的真空。這就是法則和意根的本來面目,或者叫真如自性。

楞嚴經·卷三|觀照十二處:法則從哪裡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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