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严经·卷三|观照十二处:法则从哪里来?(12)

此文写完后,没有及时发在头条号上,说全网有高度类似的文章。拟不发吧,文章的完整性不能保证。只好修改一些文字,也不知道这次能不能通过。

来到海边,赞叹海边风景很美,这是意识攀缘“善”。住在海边,觉得海边潮气很重,这是意识攀缘“恶”。在海滨浴场,游泳者来来往往,全都没有在意,这是“无记”。因为意识攀缘而形成的善、恶与无记这三种法则(法尘)是从哪里来的呢?

继续边读边聊《楞严经》。

楞严经·卷三|观照十二处:法则从哪里来?(12)

【阿难,汝常意中,所缘善恶无记三性,生成法则。此法为复即心所生,为当离心别有方所?】

“阿难,你常在意根中攀缘善、恶、无记三种特性而产生善、恶和无记法则,这些法则是意识心所生的呢?还是离开了意识心,另外还有处所?”

面对世间的万法万象,世人总是喜欢分别,要么分别善,要么分别恶,或者就是无记。这些分别是从意识心中来,还是别有处所呢?

弄清楚这个问题很重要。比如说,看人不顺眼,这个不顺眼是从我的意识心里来的,还是从别的地方来的。只有知道了不顺眼的真相,才会从不顺眼的烦恼中解脱出来。

【阿难,若即心者,法则非尘,非心所缘,云何成处?】

“阿难,如果善、恶、无记就是意识心的分别,那么法则就不是法尘,如果它们不是为意识心所攀缘法尘,如何能自成一处呢?”

如果善、恶、无记法则由意识心而生,则它就是意识心本身,不能成为意识心的攀缘的对境。但是,如果没有“善、恶、无记”这些法则,如何能觉知到意识心呢?可见,善、恶、无记法则,并非来源于意识心

【若离于心,别有方所。则法自性,为知非知?】

“如果它们能离开意识心别有方所,则此法则的自性,是能觉知还是不能觉知呢?”

如果善、恶、无记法则是离开意识心另外有处所的。则又要分两种情况。这些法则是能觉知的,还是不能觉知的。

楞严经·卷三|观照十二处:法则从哪里来?(12)

【知则名心。异汝非尘,同他心量。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于汝?】

“能觉知则名叫意识心。此意识心即已离开你、又非尘相,则就等同于他人之意识心量了。本来就是你自己的意识心,为什么你的意识心和你是‘二’了呢?”

如果善、恶、无记法则是有觉知的,那就是意识心。比如说,能觉知到“海边风景真美啊”这个善法则,这就是意识心。如果“海边风景真美啊”这个意识觉知,是离开你的意识心,有觉知而非法尘,那就一定是他人的意识心了。本来“海边风景真美啊”是你的意识,怎么就变成他人的意识了呢?这不很荒唐吗?由此可见,如果善、恶、无记法则是有觉知的,则等同于它们由意识心生,前面已经否定了。

【若非知者,此尘既非色声香味,离合冷暖及虚空相,当于何在?今于色空,都无表示,不应人间,更有空外。心非所缘,处从谁立?】

“如果不能觉知,这些法尘即不是色、声、香、味等尘,也不是离合冷暖以及虚空相,那它应该存在于哪里呢?现在无论是色相五尘,还是无相虚空,皆没有法尘的表示之所。总不应该说在人间之外,另有空外之处供法尘容身吧。如果此空外之地,意识心都攀缘不到,这个处又依傍谁来安立呢?

如果善、恶、无记法则是没有觉知的法尘,则此法尘存在于哪里呢?显然它并不存在于“色声香味触”等色相中,也不存在于虚空无色相中。法尘如果离开了意识的觉知性,这些法尘也无法显现。

【是故当知:法则与心,俱无处所。则意与法,二俱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是故阿难,你应当明白,法则和意识心,全部都没有一定的处所。意根和法尘,二者之体性都是虚妄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法则与意识心,二者相互依存,才能够彼此“相”见。比如前面曾说的“看人不顺眼”,如果没有意识的分别性,这个“看人不顺眼”的恶法则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根本就不存在,烦恼自然解脱。同样的,如果没有法则,意识分别心则根本无法显发。因此,法则与意识心离开彼此,皆不能成立,故而说它们是虚妄的。既然是虚妄的,则此二者之间,就谈不上谁是谁的因缘,也谈不上它们各自有独立存在的自然体性。

如果法则与意根彼此分离,法则、意根就无法有任何显相,成为超越于任何形相的真空。这就是法则和意根的本来面目,或者叫真如自性。

楞严经·卷三|观照十二处:法则从哪里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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