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婆家全款买房,写的男方名字,部分借款,婚后夫妻要一起还账吗?

零度爱886


这个问题怎么说呢?也许放在十年前,大家可能都不会意识到这是个问题。夫妻同心协力,养家顾家不是理所当然,不是结婚的目的吗?可是不知道是飞涨的房价催生了我们内心的计算器,还是各种所谓自由、平等的言论孵化了大家对婚姻的不信任,让很多即将步入婚姻的男女开始纠结房子有没有加自己名字,贷款会不会要共同承担,万一离婚房子可以分担多少份额。

我想如果你们真的信任对方,愿意携手共渡一生,这个房子就是你们今后幸福的家。它写的是你老公的名字,你就是女主人,男女主人努力工作维护家庭共同承担本身就是一件水到渠成自然而然的事情。家的本质就是爱。爱护它,爱惜它,拥有它。家成为家的过程就是共沐阳光,共担风雨。祝你们永远幸福。


夏如花


如果分手,你可以不还此部分借款。如公同偿还后分手,对方需补偿你所还借款部分。我的建议是如借款不多,如三四万元钱,对你收入影响不大的,可以在结婚时签署协议公同偿还。如数额较大,建议签署协议为公同偿还房贷,并在房本增加你的名字,这样将来万一分手,房屋的增值你也有份。注意借条上应写明此款用于购房,否则比较麻烦。


唐东东1314


不全面,具体情况具体另处理、,你可以选择还或者是不还,只是后期房子可以选择加你的名字呀。不过你要还的话这是加个保障,主要是看你自己的意思。


八哥情感


这个问题显得有些复杂,但也容易解决。也就是讲,这套房是婆家全资买来给儿子结婚用的,虽然有部份是借款,那有关证据当然要写男方的名字。结婚后,女方要往进婚房,就是共同的家了,利益共享。既然利益共享就要共同还债。如果女方总是怀着花花心肠,盘算以后婚姻变故,不愿共同担债,那就见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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