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後保險公司賠付前,肇事者有無先行墊付醫藥費的法定義務?

毛錦潔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後,交警應當第一時間搶救傷員,詢問報警人是否看清肇事車輛及逃逸方向?通過監控系統及證人證言確定逃逸者的保險公司,通知保監會啟動應急救助基金,用於傷者救治,此項費用由逃逸車輛保險公司墊付。待找到肇事者,保險公司可提起行政訴訟及民事訴訟,起訴肇事者對保險公司墊付部分進行賠償!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條例裡面規定應當由交強險救助基金先行墊付的,但是現實中沒有任何作用!往往就是警察同志的一句話就把機動車駕駛人弄得沒有脾氣,不信你可以聽到幾種:1颳了,人沒事吧!我給你查了,他有保險,走他保險給你看病,不行起訴他!2、非機動車逆行機動車轉彎!責任非機動車主要責任你次要責任,你倆商量一下吧!商量不好告訴非機動車你去看病找他報銷!3、雙方責任分不清!你倆說的不一致車輛需要扣了用於調查處理,駕駛員誰也不願意只能吃啞巴虧!等等的言語都是一個和諧鬧得,不能光講和諧不講法律法規吧?不能把情置於法律之上吧!


北京裡的罈子


是不能墊付的,親身經歷一個小孩突然衝上馬路碰上我的車身,我打120拉到醫院檢查沒有毛病,留院觀察兩天出院。交警隊說我有保險讓認全責,我也同意了,但對方家長非要我再拿一萬給他們,不給就不去交警隊做事故責任認定,醫院各項檢查費和藥費加上才二千多。最後白墊三千元保險公司也不報。


凌霄衝雲天


感謝邀請,如果對方有生命危險,建議還是墊付下,把搶救費用墊付,交強險有一萬,可以的話自己墊付點,如果死了你要坐牢的。但是如果沒有生命危險的話,要不要墊付要看自己能力了,如果對方要起訴就讓他起訴,判決書下來了之後,保險公司會去處理的。

交警扣車的時候讓他扣,一個月之後去拿,最多不超過三十七天,在這期間打車或者公交上下班。如果對方受傷比較嚴重的話建議去醫院一次,瞭解對方傷勢情況,心裡有個底。


宛如有一個智障孩子


我是80多歲的老人自己坐倒在我的車尾部二米處,當時沒有其它車也沒有監控,當時傻了吧嘰以為沒啥事就打了120把人送到醫院做了全套檢查花了七千多,事故現場也沒有,交警當晚扣了本和車。第二天去現場交警說這路是新修的沒有正式通車和行車發生碰撞機動車全責,然後把車扣在停車場二十多天做了司法鑑定說是左側後視鏡和衣服纖維發生過刮碰,反正就是你的全責,最後老人是股骨頭骨折換了一個人造的十一萬,又做傷殘鑑定賠了四萬。我墊付的七千多,保險公司給報了二千多,剩下的都支付了訴訟費了。前前後後折騰了8個來月才算完結。不墊錢就沒事,車也扣不了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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