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保险公司赔付前,肇事者有无先行垫付医药费的法定义务?

毛锦洁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后,交警应当第一时间抢救伤员,询问报警人是否看清肇事车辆及逃逸方向?通过监控系统及证人证言确定逃逸者的保险公司,通知保监会启动应急救助基金,用于伤者救治,此项费用由逃逸车辆保险公司垫付。待找到肇事者,保险公司可提起行政诉讼及民事诉讼,起诉肇事者对保险公司垫付部分进行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条例里面规定应当由交强险救助基金先行垫付的,但是现实中没有任何作用!往往就是警察同志的一句话就把机动车驾驶人弄得没有脾气,不信你可以听到几种:1刮了,人没事吧!我给你查了,他有保险,走他保险给你看病,不行起诉他!2、非机动车逆行机动车转弯!责任非机动车主要责任你次要责任,你俩商量一下吧!商量不好告诉非机动车你去看病找他报销!3、双方责任分不清!你俩说的不一致车辆需要扣了用于调查处理,驾驶员谁也不愿意只能吃哑巴亏!等等的言语都是一个和谐闹得,不能光讲和谐不讲法律法规吧?不能把情置于法律之上吧!


北京里的坛子


是不能垫付的,亲身经历一个小孩突然冲上马路碰上我的车身,我打120拉到医院检查没有毛病,留院观察两天出院。交警队说我有保险让认全责,我也同意了,但对方家长非要我再拿一万给他们,不给就不去交警队做事故责任认定,医院各项检查费和药费加上才二千多。最后白垫三千元保险公司也不报。


凌霄冲云天


感谢邀请,如果对方有生命危险,建议还是垫付下,把抢救费用垫付,交强险有一万,可以的话自己垫付点,如果死了你要坐牢的。但是如果没有生命危险的话,要不要垫付要看自己能力了,如果对方要起诉就让他起诉,判决书下来了之后,保险公司会去处理的。

交警扣车的时候让他扣,一个月之后去拿,最多不超过三十七天,在这期间打车或者公交上下班。如果对方受伤比较严重的话建议去医院一次,了解对方伤势情况,心里有个底。


宛如有一个智障孩子


我是80多岁的老人自己坐倒在我的车尾部二米处,当时没有其它车也没有监控,当时傻了吧叽以为没啥事就打了120把人送到医院做了全套检查花了七千多,事故现场也没有,交警当晚扣了本和车。第二天去现场交警说这路是新修的没有正式通车和行车发生碰撞机动车全责,然后把车扣在停车场二十多天做了司法鉴定说是左侧后视镜和衣服纤维发生过刮碰,反正就是你的全责,最后老人是股骨头骨折换了一个人造的十一万,又做伤残鉴定赔了四万。我垫付的七千多,保险公司给报了二千多,剩下的都支付了诉讼费了。前前后后折腾了8个来月才算完结。不垫钱就没事,车也扣不了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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