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能讓我們週轉資金提前消費,但與此同時,他也帶來了一系列安全問題,近年來信用卡犯罪逐年攀升,而且犯罪手法新穎、狡猾多變。下面,小編就代表晉中中院的法官們向大家介紹一下2018年新型信用卡詐騙形式,朋友們要注意防範。
信用卡犯罪新形式
01
持卡人與商家或某些“貸款公司”、“中介公司”合作,持卡人通過付給商家手續費來獲取套現。一般是利用商家的pos機進行虛假交易,將信用卡上的金額划走,商家或“貸款公司”、“中介公司”則當場付現(付給持卡人現金),持卡人付給商家的手續費又低於銀行。
02
持卡人的個人行為,持卡人玩弄“他人消費刷自己的卡”的把戲,把別人購物的賬刷進自己卡內以增加積分的方式,同時購物者再返還持卡人現金,這樣對持卡人來說真可謂一舉兩得。因為許多銀行在發行信用卡的同時都推出了增值服務,開展消費積分換禮品等活動,以刺激民眾辦卡和消費的熱情。
03
持卡人利用一些網站或公司的服務而取得套現,如,藉助“支付寶”或中國移動的“網上購買充值卡”的服務進行套現。
信用卡詐騙罪量刑標準
01
對於信用卡詐騙罪量刑標準,根據我國刑法第196條第1款的規定:
1、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的,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犯禁;
2、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的,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金;
3、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的,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
注:1996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過的《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5000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5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2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是指將所有的詐騙所得的財物全部揮霍,且無力償還的,或者多卡惡意透支的等等。
信用卡詐騙罪的立案標準: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
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
4、惡意透支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
信用卡領域各種詐騙手段層出不窮
常常讓持卡人猝不及防
2018信用卡詐騙如何防範
1
辦信用卡選正規渠道
任何代辦信用卡的個人及中介都不可靠,建議大家申請信用卡通過銀行官方渠道或有銀行授權的第三方中介平臺,如支付寶、微信、QQ、京東等。
2
接聽電話要留心
銀行工作人員不會索要卡號、密碼、安全碼、手機動態驗證碼等重要信息。如果遇到電話號碼顯示的是官網號碼,工作人員索要這些卡片信息,也不要提供。如果對來電存在疑慮,建議掛斷電話後自行撥通信用卡官網客服電話,而不要直接回撥過去。
3
短信鏈接不亂點
收到有關銀行短信及鏈接,不要輕易點擊進入,更不要輸入個人及卡片信息。如對收到的短信內容有疑慮,可撥打銀行客服電話核實後再進行操作。
4
網購退貨要提防
如遇到網店商家告知貨物有問題,需要退款,只需選擇是否同意,無需提供任何銀行卡信息或個人身份信息,手機動態驗證碼也不能提供。
總而言之,2018信用卡詐騙如何防範,做到謹記三個不即可:
不透露:不向他人透露自己及關係人的身份信息、通訊信息、銀行卡等重要信 息;
不輕信:不輕信來歷不明的電話或手機短信,不回覆手機短信;
不轉賬:在不清楚對方身份的情況下堅決不轉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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