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40年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哪些土地会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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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首当其冲被收回的是那些经济好转后,举家进城买房落户的农户。

2、地处偏远、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确实不利于提升整体人居环境,和增加幸福感的山区农户,国家鼓励这些地方的农民通过宅基地换城市建设用地,获取一套城市住房,用承包地换城市社保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收回这部份人的土地,但更是为了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

3、长期无人耕种,被荒废、闲置的承包地。

4、就是农村的五保户。五保户不仅无儿无女,生活苦难,在被列入本村五保户后,村集体和相关政府部门,均要安排专用资金给予其基本的生活保障、养老,以及善后事宜。其中,政策规定,五保户善终后,其名下的宅基地、住房、承包地均收归集体所有。

5、因家庭遭遇变故,或重大自然灾难导致绝户,确无“法定继承人”的农户,村集体或政府部门负责其善后事宜,并收回其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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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来40年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哪些土地会被收回?老娘舅认为:国家政策规定“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很大程度上要收回有子女的死亡人员的土地是很难的。



一、只有对农村部分人员,如集体出钱赡养的五保户,以及享受低保的单身汉,且无直系或旁系血缘关系人的土地,这类人员死亡后由村集体直接收回土地。



二、父母农村户口,儿女迁出农村且在城市落户的,父母双亡后,应由村集体直接收回土地。《土地法》规定,土地是集体所有制,农民只有种植经营权,没有继承权。



三、农业户口,且多年在城市生活,土地常年荒废闲置,且至今没有耕种过的土地,在得到农户愿意退出土地的情况下,村集体有权将土地收回。



四、根据巜农村土地承包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凡村集体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户通过,可以对已亡人员(已注销户口)和出嫁女(己迁出户口)的土地,由村集体统一收回,重新发包给新增人口和新迁入本村集体户口的媳妇们。


月季正红


五保户的土地,已经绝户的土地,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的,如果只有女儿没有儿子,一家人都死了,户口不存在了也就把土地收归村集体了,(这时要防止外甥,侄子等旁系亲属更改户口继承承包权。只有儿子可以继承,女儿倒插门,或侄子过继是可以继承的。)我是这样认为的。


梁子宝仙


你提出的问题只能根据现的政策和法律,同时十九大提出士地经营制度长久不变原则来回答40年士地承包期内被收回。一是衣法承包户死忘的农户。二是承包户自己要退出的农户。三是违法改变承包土地用途的承包土地。四是长期不耕种谎着的土地。其他只能根据变中应变保正农业现代化实现,这就是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保持士地承关系稳定长久不变,振兴农村战略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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