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姜纪付、姜长华、姜继龙

日前,玄武区院依法以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姜纪付、姜长华、姜继龙。

2017年1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姜纪付伙同姜长华、姜继龙经预谋后,以买卖药材名义进行诈骗,后三犯罪嫌疑人前往安徽省毫州市药材市场以人民币三元左右每个的价格购买猫胎盘、狗鞭、黄鼠狼尾巴,于2017年11月6日开车至南京,在本市玄武区太平桥南被害人赵某处,分别冒充药材贩卖的买家、卖家,假装收售猫胎盘、狗鞭、黄鼠狼尾巴等获取中间利润,骗得被害人人民币20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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