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集资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王野

日前,玄武区院依法以集资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野。

2014年9月,南京王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王野,公司经营地址为南京市新街口天时大厦15楼。2014年9月起,犯罪嫌疑人王野在无实际生产经营项目的情况下,组织雇佣王浩、张小龙、禹孟宁、张书娟等人,以销售蓝莓口服液,支付广告宣传费名义,变相支付高额利息为名,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采取发传单等形式,承诺投资期限十个月,每月还10%的投资本金和8%的高额利息进宣传,吸引老百姓投资,进行非法集资(俗称“蓝莓投资”)活动。集资2亿余元,并将收到的集资款部分用于兑付前期投资人的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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