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被告人姚天龍、王麗麗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提起公訴

日前,玄武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被告人姚天龍、王麗麗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提起公訴。2015年6月4日,南京盛弘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在南京註冊成立,註冊營業場所為南京市玄武區珠江路67號4002室,公司成立後,通過派送傳單等方式,邀請客戶上門投資,按照高額利息為誘餌,以汽車銷售、景區實業的名義進行宣傳,對不特定的社會群眾吸收存款。被告人王麗麗、姚天龍均擔任該公司的的業務員,負責吸收客戶投資款。被告人王麗麗為公司業務員,涉及投資參與人11人,實際吸收金額701.49萬元,實際損失588.63萬元。被告人姚天龍為公司業務員,涉及投資參與人4人,合同金額39.82萬元,實際損失37.0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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