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胡三平等十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提起公诉

日前,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胡三平等十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提起公诉。2013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胡三平、顾小平、周倩、周华军、肖雨、魏盼盼、邹志涛、邱章雷、苏中云、张苏洲、张从银、邱加宽、袁小九在南京市玄武区盛和家园、栖霞区煦康苑等地以“连锁经营”、“1040工程”的名义开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该组织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购买份额,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该组织内部实行“五级三晋制”,按照累计份额分为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高级业务员(又称“老总”),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该组织将成员分散到团队进行管理,团队由老总领导,团队内设立大总管、申购总管、自律总管、能力窗口、家庭窗口、自配窗口等职务,负责团队的运转。截至2017年11月,该组织内部参与人数超过30人,且层级在三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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