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经营走进“黄金时代”

齐齐哈尔新闻网7月23日讯(包志强)随着改革的浪潮不断推进,波澜壮阔的场景让人心潮澎湃。

这是一个合作经营发展的“黄金时代”。客观地说,我市创新农业经营主体在全省乃至全国起步较早,2000年的时候,群众自发探索实践;2005年左右,显现雏形;近两年,思路更加完善。而这主要源于我市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绿色食品基地,粮食年产量稳定在200多亿斤以上,分别占全省、全国的20%和2%以上,是全省乃至国家可靠的“大粮仓”。

在“三农”改革席卷而来时,如何破解一家一户的小规模与大型农机作业不能有效适应、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不能有效对接、自给自足的低收入与分户经营的高支出不相协调等诸多问题,成为了阻碍发展的瓶颈。

为此,我市从本世纪初就开始研究和探索破解问题的有效办法,历经10多年的时间,发展合作经营的方向始终没有动摇过、没有改变过,一以贯之地加以推进和落实,创造了现代农业发展的良好条件和时机。

通过多年来的积极探索和实践,特别是国家将黑龙江省确定为“两江平原”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后,我市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离”的基础上,走出了一条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其它经营方式为辅,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路子,取得了较好成效,也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的高度评价。

这是一份见证着我市现代农业前进步伐的成绩单:截至2017年末,全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5314个,入社农户59.4万户。国家级示范社55个、省级规范社133个。

我市在创新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上,把合作社作为优先方向和主打形式,并采取现代农机合作社引领、村干部领办、村集体组建整村推进、企业牵动、能人领办等五种模式,使合作社发展步入了快车道。

五种模式引领让我市合作经营还完成了较大突破。在规范发展上有新突破,近两年来,全市国家级示范社已发展到55个,占全省21.2%,新晋升省级规范社51个,占全省总数的23.2%;在现代农机合作社上有新突破,2017年新增国家示范社6个、省级规范社13个、市级规范社16个,市级规范社达到96个。全市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5.67%,比上年提高0.64个百分点。

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使农村社会生产关系进一步适应了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把千家万户的分散生产经营变为合作生产、联合经营,有效地解决了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其多重效应不断显现。

通过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组织化、土地集约化、生产标准化的水平得到明显的提升,亩产量大幅提高,人均收入不断增加。2017年全市粮食产量220.03亿斤、是2000年的2.55倍,平均亩产335.7公斤、比2000年增加123.7公斤。

由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越来越多的农民不断从土地中解放出来,素有龙江第一村美誉的兴十四村用2%的农民耕种全村2.4万亩耕地,村民年人均纯收入实现5万多元,城镇化步伐明显加快,全村农民住上了别墅。

2017年全市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126万人,劳务收入152.4亿元,农民人均劳务收入由2000年的220元提高到4497元、增长19.4倍;农民人均收入13965.44元,是2000年的6.79倍。同时,土地规方连片、规模经营,全市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的规模经营面积达1690.7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54.6%。而通过合作社,也对先进实用技术进行综合组装、集成配套,提高了科技化水平。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有效地解决了龙头企业与生产基地脱节的问题,还为成员提供生产技术服务,开展绿标申请,加强品牌宣传、保护和推广,解决了农产品销不远、进不了大市场等诸多问题。据统计,2017年以来,通过企业参与合作社建设,农户直接增加收入万元以上,全市90%以上的农产品是通过农业经营主体销售的。

目前,我市合作社已经从爆发式增长进入长期稳定增长阶段,从数量增长进入注重质量效益提升阶段。而且,合作社正在成为农村基层组织发挥作用的主战场,成为推动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从长远看,我市将努力把村级党组织、政权组织的带头人培养成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头人,把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头人培养成村级党组织、基层政权组织的带头人,帮助广大农民解决一家一户想干却干不了、要干还干不好的问题,推动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一路走来,我市始终坚持推进合作经营步伐,不断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良好条件和时机,并持之以恒地坚持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天时、地利、人和的局面,不断推动着我市合作经营走向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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