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區出台防校園欺凌方案 明確欺凌定義

多区出台防校园欺凌方案 明确欺凌定义

近日,海淀、東城、豐臺、石景山等區相繼出臺了“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記者梳理發現,各區均明確了校園欺凌的定義,並規範了校園欺凌發生時的應急處置預案。

語言造成精神損害也算欺凌

在此次方案中,各區均進一步明確了“校園欺凌”的定義:中小學生欺凌是發生在校園(包括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內外、學生之間,一方(個體或群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群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

各區方案同時強調,在實際工作中,要嚴格區分學生欺凌與學生間打鬧、嬉戲的界定,確保相應事件得到妥善處理解決。

為學生建立心理檔案

在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中,各區均強調了預防的作用,通過日常教育做到提前監控。

比如,東城區未來將加強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輔導站建設,開展東城區心理健康活動周;同時與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合作,推進學區心理顧問指導團及學生援助中心(分中心)指導工作,建立學生心理檔案,開展有針對性的心理輔導教育,培養學生健全人格和積極心理,通過建設心理雲平臺,監測並掌握學生心理狀況,對有心理困擾和心理問題,特別是有異常行為表現的學生要及早發現、及時輔導、及時干預,從源頭上預防學生欺凌行為發生。

海淀區規定,各校要通過建立心理健康檔案、開展輔導等方式,對學生進行心理疏導,及時掌握學生思想動態及同學關係狀況;同時,學校要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資源、社會資源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對處於困境或遭受挫折而具有情緒性心理危機的學生,及時採取明確有效的危機干預措施,幫助學生戰勝危機,重新適應生活。

豐臺區也明確各校要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師資,設置心理諮詢室、學生團體輔導場所和心理調節設施設備等。石景山區則要求各中小學校要通過每學期開學時集中開展教育、學期中在道德與法治等課程中專門設置教學模塊等方式,定期對中小學生進行學生欺凌防治專題教育。

石景山區、海淀等也都明確將加快推進將校園視頻監控系統、緊急報警裝置等接入公安機關、教育部門監控和報警平臺,逐步建立校園安全網上巡查機制。

欺凌事件最短10分鐘內需口頭報告

記者注意到,各區在方案中進一步明確了欺凌事件發生後的應急處置預案。

海淀區表示,欺凌事件發生後,學校按照區教委《關於加強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在30分鐘內口頭上報區教委,1小時內提交書面形式報告,並及時彙報工作進展。情節較為嚴重的應與屬地派出所、司法等部門積極對接,做好調查瞭解及安全穩定工作。

東城區明確,如發生欺凌事件,各校應在10分鐘內口頭向教工委辦公室、教委辦公室、德育科、保衛科彙報情況,2小時內遞交詳細文字材料並隨時彙報工作進展。

豐臺區也要求各中小學校要細化調查處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嚴重程度和教育懲戒欺凌實施者、安撫保護欺凌受害者的具體流程和辦法。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及各中小學校要細化欺凌事件處理申訴和複查程序,並依據管理權限,對學生欺凌事件及處置情況建立專門檔案。

石景山區規定,如果有教職工發現、學生或者家長向學校舉報校園欺凌事件,應當按照學校的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處理流程對事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由校級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對事件是否屬於學生欺凌行為進行認定。原則上學校應在啟動調查處理程序10日內完成調查,根據有關規定處置。

文字:牛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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