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所有煤礦:下半年各級負責人要認真考試!

山西省煤炭工業廳文件

晉煤培發[2018]354號

山西省煤炭工業廳關於印發《2018年下半年山西省煤礦企業

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煤炭工業局、各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山西正華實業集團公司:

現將《2018年下半年山西省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工作安排》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

山西省煤炭工業廳

2018年7月16日

2018年下半年山西省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工作安排

根據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煤礦安全培訓規定》(第92號令)和山西省煤炭工業廳(以下簡稱“省煤炭廳”)《煤礦安全培訓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現將全省2018年下半年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人員範圍

本省境內初次任職和需要延期換證的煤礦企業(不含中央管理的煤礦企業總部)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指煤礦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煤礦礦長等人員。

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煤礦企業分管安全、採煤、掘進、通風、機電、運輸、地測、防治水、調度等工作的副董事長、副總經理、副礦長、通風區隊長(礦長助理)、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和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採煤、掘進、通風、機電、運輸、地測、防治水、調度等職能部門(含煤礦井、區、科、隊)正職、副職及技術主管。

二、申報基本條件

(一)身體健康。

(二)年齡符合《勞動法》的相關要求。

(三)崗位與任職文件相符。

(四)學歷及工作經歷要求:

煤礦企業總經理、礦長,分管安全、採煤、掘進、通風、機電、運輸、地測、防治水、調度等工作的副總經理、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和技術負責人、通風區隊長(礦長助理)應當具備煤礦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三年以上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工作經歷。

董事長兼任總經理或礦長的,要具備上述學歷及相關工作經歷要求。

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管理人員,採煤、掘進、通風、機電、運輸、地測、防治水、調度等職能部門(含煤礦井、區、科、隊)正職、副職及技術主管應當具備煤礦相關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具有2年以上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工作經歷。

煤礦相關專業指採礦、機電、通風、安全、地測、礦建等安全生產相關專業。

三、考核要求及考試知識點

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試試題從國家級考試題庫和省級考試題庫中隨機抽取,其中抽取國家級考試題庫比例佔80%,省級考試題庫比例佔20%。考試滿分為100分,80分及以上為合格。

國家級《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要求及考試知識點》(見附件1、2),《山西省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要求》(見附件3)。按照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煤安監行管〔2018〕12號)文件規定,據上述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考核要求和考試知識點編制的國家級考試題庫和省級題庫從2018年7月1日起同步啟用。

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要求及考試知識點仍執行國家原有大綱及考核內容,新編制的考核要求及考試知識點待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正式印發後執行。

四、申報資料

(一)《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申請表》;

(二)2寸白底免冠照片;

(三)任職文件全文;

(四)本人身份證;

(五)延期換證人員舊證;

(六)學歷相關材料。

五、申報考核程序

(一)網上報名

考核申請人通過山西煤炭信息網(www.sxcoal.gov.cn)“山西煤炭教育培訓系統”中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及申報資料上傳,具體要求詳見《報名須知》(附件4)。

(二)上傳上報資料

1.《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申請表》(個人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

2.任職文件全文;

3.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4.延期換證人員舊證;

5.學歷相關材料:

有學歷准入要求的考核申請人,學歷已經省煤炭廳審核通過的,無需上傳學歷證書。未經審核通過的,按以下說明上傳、上報學歷核實材料:

(1)取得省煤炭廳和省教育廳2010年4月至2011年2月《專業證書》或2007年起山西省煤炭職業中等專業學校、2009年起晉煤集團職業高級中學一年制中專畢業的,只須上傳畢業證原件;

(2)2001年之後取得大專以上學歷的,只須上傳畢業證原件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3)上述情況之外學歷的,須在上傳畢業證原件、畢業院校證明材料(學籍檔案材料)的同時,在報名截止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相關畢業證原件及複印件、留有聯繫人及固定電話的畢業院校證明材料(學籍檔案材料)原件交至省煤炭廳職業教育培訓處進行審核。

(三) 資格審查

省煤炭廳將對考核申請人申報的相關資料及時進行資格審查,並在報名成功後72小時內公佈審核結果。因上傳資料有誤,審核未通過的,允許考核申請人修改完善報名資料一次,請考核申請人及時查詢審核結果,修改、補充完善後重新上傳。重新上傳資料時間為審核結果公佈後48小時內,超過48小時未修改、補充並重新上傳的,不予通過。

(四)核發《准考證》

經資格審查,符合申請條件的,省煤炭廳核發《准考證》。考核申請人可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報名系統”自行打印《准考證》。

經資格審查,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報名系統”會自動告知未通過原因。

(五)考試組織

考核申請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准考證》,按照《准考證》上載明的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參加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試。

對於當期考試不合格的考核申請人,允許在60日內補考一次,無需重新報名。補考《准考證》可從“報名系統”中自行打印。超過60日未進行補考的取消補考資格,請當期考試不合格的考核申請人按時參加補考。

對於當期考試缺考的考核申請人,需重新報名參加考試。

考核申請人經補考仍不合格的,省煤炭廳將按照《煤礦安全培訓規定》(第92號令)有關要求對其所在煤礦或其任免機關下達調整其工作崗位《告知書》。考核申請人自調離崗位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同類考核。

(六)公告查詢

考試結束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後,考核申請人可登錄山西煤炭信息網“通知公告”欄查詢考核結果。

(七)證書領取

省煤炭廳自考試成績公告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頒發《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明》,請各市煤炭工業局及各集團公司指派專人及時到省煤炭廳職業教育培訓處領取,並負責發放給考核申請人。

六、考核工作安排

下半年共組織考核五期,具體時間詳見《2018年下半年山西省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工作時間安排表》(附件5),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調整,以“報名系統”中通知公告為準。

七、其它相關要求

(一)按照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煤礦安全培訓規定》(第92號令),煤礦企業是安全培訓責任主體,應以自主培訓為主,也可委託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進行安全培訓。各級煤礦安全培訓主管部門不得強制組織相關培訓。

(二)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自任職之日起6個月內通過省煤炭廳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並持續保持相應水平和能力。

(三)煤礦企業應當每年組織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新法律法規、新標準、新規程、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等方面的安全培訓,並如實記錄培訓情況備查。

(四)網上報名時考核申請人要認真核對《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申請表》所需填報的內容,考核類型與現任職務、任職文件必須相符。因報名信息錯誤、提供虛假材料或提交的申請資料與“人員備案系統”中信息不一致,導致不能考試的,責任由考核申請人承擔。

(五)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不收取任何費用。

報名程序諮詢:

聯繫人:付 磊 聯繫電話:0351-2577852

資格審核諮詢:

聯繫人:趙愛麗 聯繫電話:0351-4117146

(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微信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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