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净利奔11亿 宁浩徐峥公司各分超2亿

截止7月22日,《我不是药神》上映18天,累计综合票房近29亿,除去已计入的售票平台的服务费约2亿,分账票房近27亿,片方分账近10.56亿(除去5%的电影专项基金,3.3%的税,57%左右的影院分账,片方能分到约39.08%)。目前,该片还仍以接近30%的排片量在热映。根据猫眼专业版的预估,其最终综合票房可能奔33亿,分账票房奔31亿,片方分账可能达到12亿。

宁浩公司、徐峥公司各分净利或超2亿

关于《我不是药神》的总成本,有几种版本。

根据欢喜传媒董事会主席董平的说法,《我不是药神》第一大投资方是宁浩的坏猴子影业,投资比例约为25%。欢喜传媒是第二大投资方,投资比例约为20%。

《我不是药神》净利奔11亿 宁浩徐峥公司各分超2亿

而根据坏猴子影业CEO王易冰的说法,《我不是药神》的前四大出品方分别是坏猴子影业、徐峥的真乐道文化、欢喜传媒、北京文化。在这个版本中,欢喜传媒是第三大出品方。按出品方排序,这个版本也比较可靠。至于成本,王一冰说:“《我不是药神》包括宣发在内的总投资为1亿多元。”

《我不是药神》净利奔11亿 宁浩徐峥公司各分超2亿

然后是北京文化董秘陈晨在接受采访时透露的消息。北京文化作为第四大投资方,投资1500万,占比约百分之十几。北京文化另有宣发收益,是按票房阶梯式分账。北京文化垫付的不超过6000万宣发预算不是已经花完了,要看片子的进展。《我不是药神》3亿票房出头,所有的投资方都差不多回本。按3亿多票房算,片方分账约1.2亿。

《我不是药神》净利奔11亿 宁浩徐峥公司各分超2亿

综合这三方信息,《我不是药神》的制作成本应该是不到一亿,八九千万都有可能。实际的宣发支出三四千万。总成本在1.2亿左右。

如果最终票房能超过33亿,那最后的净利润就有可能超过11亿。

除去北京文化的宣发分账(这个阶梯式分账比较复杂,难以预估,假设最后总体按15%左右算,约1.65亿)。作为项目发起方和第一大投资方,宁浩的坏猴子影业占比25%,能分约2.34亿。

徐峥的真乐道文化是第二大投资方,占比应该在20%-25%之间,能分约1.87-2.34亿。董平、宁浩、徐峥控股的欢喜传媒作为第三大投资方,占比20%,能分1.87亿。北京文化作为第四大投资方,投资占比应该在15%-20%之间,投资分账在1.4亿-1.87亿之间。

宁浩:投资五部片四部赚,三部被保底

说说徐峥和宁浩这对会赚钱的搭档。

宁浩从《心花路放》起开始自己当投资人,这部电影3500万制作成本,2014年上映,收了11.7亿票房,成为国产片年度冠军。也让当时转型影视业的北京旅游(后更名为北京文化)尝到了保底对赌的甜头。

当时北京旅游旗下的摩天轮影业和中影股份北京电影发行分公司总计支付的保底费是1.5亿,摩天轮垫付宣发费不超过5000万。宁浩的北京华盖映月和东阳坏猴子作为两个主要出品方,获益不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