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是农村户口,父辈的宅基地无法继承吗?

风平浪静5777


不是,只有使用权!法律依据如下: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于居住建房,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属于农用的建设用地。《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即,宅基地所有权归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农民朋友拥有的是使用权。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只有在本村村民内部流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不得抵押。使用权不等于所有权,那么,村里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法律如何规定的?今天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崔鹏就此问题解答。

依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从物权法规定之中,我们不难看出,宅基地作为使用权,而建造房屋为所有权,依据《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其中就包括公民的房屋。那么,使用权与所有权、宅基地与房屋就此出现了冲突,宅基地与房屋是不可剥离的,依据继承法房屋可以继承,房屋与宅基地又不可剥离。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即一户一宅,说明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并非以个人为单位享有使用权。那么,说明同属一户,在法律上宅基地继承是受法律保护的,是可以继承的。那么,属于非本村村民农业户口是否还拥有继承使用权呢?

依据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严格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因此,个人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在其死亡时遗留下来作为遗产可以继承的。房屋继承后,宅基地作为使用权也一并继承,并且已经农转非的非本村村民一样享受继承权。假如房屋灭失掉,宅基地使用权随着灭失,本村经济组织有权收回宅基地。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崔鹏


现在很多新一代农民都将户口迁到城里了,但是现在看到土地是越来越值得了,不少人也想着父母的土地跟宅基地了,都想着老了可以回到农村居住。不过现在父辈的宅基地到底能不能继承呢?

子女不是农村户口,父辈的宅基地无法继承吗?

对于这个问题,如果不是农村户口的话,可以明确是无法继承宅基地的,具体有这两个原因。

1、首先宅基地所有权是归村集体所有的,农民只有使用权,所以宅基地是无法被继承的。而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才是农民的私有财产,是可以被继承的。虽然地随房走,农民继承了房屋的话也会将宅基地变更为自己的,但是只有农村户口才行,非农户口无法使用宅基地。


2、其次就是宅基地只属于农村才可以申请跟使用,如果你不是农村户口了,那就自愿放弃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像子女已经不是农村户口了,那就无法享有宅基地了,自然没有继承这回事了。当然房屋是可以继承的,子女是可以继承房屋的,但是由于宅基地不能够享有权力,这就会导致一个很尴尬的问题,那主是继承的房子可以居住,但是却不能重新跟修缮,只要房子一倒,那全部都得收回村集体所有了。

当然如果你符合户口迁移的条件,那是可以将户口迁回农村的,这样就可以继承父辈的房屋,宅基地也可以变更为你的名下了。


深山老农民


你好,就算你是农村户口,也不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首先,土地归为国有,农村的土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村民作为村集体的一员,在为村集体的经济建设中做出了贡献,村集体承认他是集体的一员,才赋予他使用宅基地和农耕地的权利。

其次,村民只是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如果,所有的宅基地都变成了私人物品,你可以想象一下这样的后果,

我国新生人口怎么办?

没有土地的农民怎么办?

社会是不是就出现大矛盾了?

是不是回到了封建社会了?

这是不可复制的事情,也是不可以发生的事情,不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进步发展。

土地作为农村的特有财产,只能够是农民来使用,城镇户口是不可以拥有土地的。但是你作为合法继承人,你只能够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资产,根据房随地走的原则。你如果居住在农村,你可以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如果,你已经不在农村居住了,只是想个人私自占有这块宅基地,是不被允许的。

给你的建议:

1、帮助父母修建房屋,房屋修建的结实一些。你在继承房屋资产的时候,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父母过世之后,不可以对房屋翻修和重新修建,你可以占用宅基地到房屋倒塌为止。前提是,你们村里没有政策上的变化,如果强制要求,你是没有办法的,只能退让出宅基地。希望你们那里还可以翻建旧房,很多地方为了防止此类事情发生,已经不可以翻建房屋了。

2、自愿退出宅基地,寻找本村内需要宅基地,并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的人。将房屋出售给他,他在购买你房屋的同时,通过村内集体表决,可以让他使用这块宅基地,同时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归购买你房屋的一方所有。

3、即便是你们村里遇到的拆迁等问题,你只能够得到房屋的拆迁补偿款,得不到宅基地的补偿款,宅基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

4、要告诉你的是,很多问题在你不明白的时候,国家都已经考虑清楚了。只要思考一下,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是不是可以复制的,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这么做的,就会明白自己面临的问题该怎么解决了。不可以复制的事情,国家早就规定好了。

好了,就说这么多,欢迎大家关注我,农人云浅,专注农村问题。


露峰山云浅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了解,宅基地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它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是不能继承的,为什么呢?



第一,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村集体拥有所有权,村民只有使用权,所以宅基地不能被继承。

第二,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特殊的财产。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性,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



第三,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保障每户农民的居住需求,是无偿使用,是一种农村集体成员的福利,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关于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有关规定。据此,农村宅基地不能算作遗产,故不可以继承。

第四,但是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合法财产,只要是符合继承人条件,按继承顺序都可继承。同时,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造房屋的继承将会导致其对宅基地的继续合法使用。但是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终止。

综上所述,对照上面第四条,你不是农村户口,父母的房产你作为继承人可以合法继承。宅基地也可以暂时合法使用,但是等房屋不能居住时,宅基地将被收回,同时使用权终止。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如果大家喜欢或想咨询更多相关问题,请关注我的头条号“闰土说农”,同时欢迎点评留言或私信!谢谢!


闰土说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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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不是农村户口,父辈的宅基地无法继承吗?

现在很多农村子女都把户口签到城市落户安家,当在农村的父母老了以后,自己的户口不在农村能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呢?下面二代根据现行国家政策法规给大家详细讲解如下。

从现在我国《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拥有权)属于农村里体所拥有。农民只拥有使用权。而且宅基地是给集体成员的福利待遇,非本集体成员无权享受。

而且从我国《继承法》中也没规定宅基地可以继承。虽然宅基地属于集体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却村民个人财产是可以继承的,不过呢,虽然是可以继承房子,但房子继承后是不可以翻盖重建的,等到房屋自然倒塌后消亡后,集体将其收回集体。

但是呢,房屋在遇到村里拆迁补偿的时候是可以得到房屋补偿的,但因为不是本集体成员,所以,补偿款如果本村村民拿到80%补偿款,你也就能拿到60%,或是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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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二代


快乐关羊回答这一问题。

子女不是农村户口,父辈的宅基地无法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问题,我就牵涉,我和我二弟参加工作,转为了城镇户口,父母在农村老家有500多平方米占地面积的土木结构房屋,分给我们各150平方米房屋,我们就去咨询修建房屋,国土部门工作人员给我们作了宣讲,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里面的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非农业户口人员不能拥有宅基地,但可以继承房屋,不能够继承宅基地,不能申请重建,房屋垮塌灭失,没房就失去了土地使用权,村集体组织就收回宅基地……所以不能审批宅基地给我们修房。



所以,宅基地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才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不是遗产,可以继承房屋,不可以继承宅基地。户口不在农村和我们一样户口不在当地的,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快乐关羊


应该可给钱补偿,因为也有人卖了,有人的地方被征收了,给补偿才算合理。土地是国家集体的,但也是所有老百姓的,没有老百姓哪有国和集体,有的卖了征了有所得,有的人就没得,这是不合理的。他们的是有的进了城,也是自己苦挣苦力的打拼来的,但是与不明的来路有不同,这不于遭红眼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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