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在很多農村都認爲「嫁出去的女,潑出去得水」?

我國是一個文明古國,從新民主革命開始以來,到新中國的成立,社會處處提倡男女平等。隨著社會的不斷髮展,女人的地位也逐漸提高,在社會上的價值也日益體現出來。特別是在城裡,女兒和兒子一樣,都是繼承人,按照法律都享有財產繼承權,基本做到了男女平等。但在很多農村,重男輕女思想還是很嚴重,都認為女兒是別家的人,嫁出去後,孃家的財產基本沒有繼承的,除非孃家人送些就是些,基本就是“嫁出去的女,潑出去得水”。


為什麼在很多農村都認為“嫁出去的女,潑出去得水”?

在我村有個女孩,家裡還有一哥哥,也就兩兄妹。就在前年時,女孩和鄰村的一男孩結婚了,男孩家裡條件也不是太好,結婚時女方父母要了8萬元彩禮,當時答應壓箱底時再回回去,可到結婚時,孃家才回了8888元壓箱底錢。考慮到這層關係,都也沒有說什麼。幾個月後,女孩懷孕了,可男孩母親早已去世了,男孩又不得不去打工,眼看女孩肚子越來越大,考慮到公公照顧不方便,只好到孃家養胎。可女孩一到孃家,自己的家人並不歡迎,總說到時可不能在這生,因為農村忌諱女兒回孃家生小孩坐月。而且明說了要交生活費,日常開支要她自己負擔!女孩看到自己家人這樣,沒多久就回了自己家,要男孩也辭職回家照顧。女孩一想到這,心裡就冷,感覺不到任何親情的溫暖。難道就真的是“嫁出去的女,潑出去得水”嗎?
為什麼在很多農村都認為“嫁出去的女,潑出去得水”?


在很多農村就是這樣,嫁出去的女兒經常回孃家住,會被人看不起,女兒一般只逢喜事或逢年過節才來走走。而且女孩嫁出去後,孃家的財產是分不到一點的,因為都是這種習俗,所以也沒有哪家女兒上法庭告的。條件好點的女婿還受歡迎些,要是條件不如孃家的,只怕你一來就拿走什麼東西樣。

當然對於贍養老人,農村裡也一般都是兒子的事,女兒是否沒有贍養娘家父母的義務。比如父母病了,醫藥費都是兒子出,女兒一分不出也沒人說,你要出些,別人當然會說你好。所以農村才會有“養兒防老”的說法!

別說在家庭啦,實際上現在就是在村裡面對公家事,也很多人認為嫁出去的女是沒有了權利的。比如,村裡土地被徵用後,出嫁女如果戶口還在孃家,所以理應享有利益分配權,可很多農村就沒有出嫁女的份。如果碰到這事,出嫁女一定要用法律維護自己利益,畢竟這不是自己家裡,讓就讓些!

總之,女兒也好,兒子也罷,都是自己的子女,都是自己生命的延續。別再把女兒當做“嫁出去的女,潑出去得水”了,人間親情才最珍貴。


為什麼在很多農村都認為“嫁出去的女,潑出去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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