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很多农村都认为“嫁出去的女,泼出去得水”?

我国是一个文明古国,从新民主革命开始以来,到新中国的成立,社会处处提倡男女平等。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女人的地位也逐渐提高,在社会上的价值也日益体现出来。特别是在城里,女儿和儿子一样,都是继承人,按照法律都享有财产继承权,基本做到了男女平等。但在很多农村,重男轻女思想还是很严重,都认为女儿是别家的人,嫁出去后,娘家的财产基本没有继承的,除非娘家人送些就是些,基本就是“嫁出去的女,泼出去得水”。


为什么在很多农村都认为“嫁出去的女,泼出去得水”?

在我村有个女孩,家里还有一哥哥,也就两兄妹。就在前年时,女孩和邻村的一男孩结婚了,男孩家里条件也不是太好,结婚时女方父母要了8万元彩礼,当时答应压箱底时再回回去,可到结婚时,娘家才回了8888元压箱底钱。考虑到这层关系,都也没有说什么。几个月后,女孩怀孕了,可男孩母亲早已去世了,男孩又不得不去打工,眼看女孩肚子越来越大,考虑到公公照顾不方便,只好到娘家养胎。可女孩一到娘家,自己的家人并不欢迎,总说到时可不能在这生,因为农村忌讳女儿回娘家生小孩坐月。而且明说了要交生活费,日常开支要她自己负担!女孩看到自己家人这样,没多久就回了自己家,要男孩也辞职回家照顾。女孩一想到这,心里就冷,感觉不到任何亲情的温暖。难道就真的是“嫁出去的女,泼出去得水”吗?
为什么在很多农村都认为“嫁出去的女,泼出去得水”?


在很多农村就是这样,嫁出去的女儿经常回娘家住,会被人看不起,女儿一般只逢喜事或逢年过节才来走走。而且女孩嫁出去后,娘家的财产是分不到一点的,因为都是这种习俗,所以也没有哪家女儿上法庭告的。条件好点的女婿还受欢迎些,要是条件不如娘家的,只怕你一来就拿走什么东西样。

当然对于赡养老人,农村里也一般都是儿子的事,女儿是否没有赡养娘家父母的义务。比如父母病了,医药费都是儿子出,女儿一分不出也没人说,你要出些,别人当然会说你好。所以农村才会有“养儿防老”的说法!

别说在家庭啦,实际上现在就是在村里面对公家事,也很多人认为嫁出去的女是没有了权利的。比如,村里土地被征用后,出嫁女如果户口还在娘家,所以理应享有利益分配权,可很多农村就没有出嫁女的份。如果碰到这事,出嫁女一定要用法律维护自己利益,毕竟这不是自己家里,让就让些!

总之,女儿也好,儿子也罢,都是自己的子女,都是自己生命的延续。别再把女儿当做“嫁出去的女,泼出去得水”了,人间亲情才最珍贵。


为什么在很多农村都认为“嫁出去的女,泼出去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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