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征信“黑户”的最新案例,你有没有中招?

互联网金融大潮下,各类借贷机构不断涌现,纷繁复杂、五花八门。在此背景下,人民银行原有的以银行为主要数据来源和服务对象的征信系统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于是乎,百行征信公司顺势而生。近日,央行正式许可百行征信公司开展个人征信业务。

导致征信“黑户”的最新案例,你有没有中招?

百行征信公司刚起步,尚未发挥作用。人民银行原有的以银行信贷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征信系统仍是主流。

绝大多数从事互联网借贷业务的公司都无法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变相或违规接入除外),人民银行在严格审批前提下,只开了几个小口子,少量小贷公司(含网络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信托公司可以接入征信系统。

但是,较传统银行业金融机构,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借贷机构在数据完整性及准确性、征信管理的合规性等方面存在一定的欠缺,导致个人信用报告出错的情况增多,一些新的征信异议纠纷增多。

案例

案例一:异议申请人陈某2017年10月至人民银行提出异议申请,认为其征信报告中2014年11月和2015年3月发放的两笔共计11000元贷款,不是其本人办理,不应展示在其名下。上述两笔贷款的数据发生方为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过调查及沟通协调,确认上述两笔贷款均不是其本人申请,履行相关异议处理手续后已从其名下删除。

案例二:咨询人谭某对其征信报告中展示的借款信息存在异议,认为该借款不是其本人办理,不应展示在其名下,后经询问,该咨询人曾出借身份证给亲戚,后查明是其亲戚使用咨询人的身份证,通过网络小贷公司办理了借款业务,因咨询人不知情而对个人征信报告中的借款信息存在异议。

案例三:咨询人李某2015年末连续多月收到贷款逾期提示,但实际本人未申请贷款,经调查发现:有嫌疑人盗取其淘宝账号,购物时通过花呗申请了贷款,嫌疑人收货后将淘宝上的购物记录删除,导致咨询人本人完全不知情。咨询人个人征信报告上显示招联消费金融公司向其发放了贷款。其后,因淘宝购物记录已被删除,且无其他证据材料,咨询人报警未果,后为避免长期逾期,咨询人归还了该笔贷款。现咨询人向银行申请房贷,但因贷款逾期记录时间长而被银行拒贷。

以上案例涉及借贷机构未经授权查询个人征信信息、贷款信息登记错误、发放贷款审核不严等问题,导致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两类:一是

因被骗出借个人身份证或泄露银行卡信息,被他人在借贷机构冒名贷款,影响个人征信报告;二是被骗取个人信息后,被他人在非持牌P2P平台或其他非法平台上冒名贷款,且被威胁不还款会影响个人征信报告,甚至发生上门暴力催收,而其个人征信报告中未有相关查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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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示

  • 增强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部分公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较低,向熟人甚至是陌生人出借身份证或提供银行卡信息,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长期以来,征信宣传涵盖个人基础信息保护、个人信用信息保护等多个方面,在社会公众普及征信知识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有个人因轻信熟人出借身份证,遭遇信用风险;也有部分个人虽然比较重视个人信用保护,但面对冒名贷款致使个人信用报告出现不实贷款和逾期信息等情况,为维护个人信用只能自行归还贷款,造成个人财产权益受到侵害。

  • 通过征信异议处理机制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征信业管理条例》对异议处理作了基础性的制度安排,要求“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目前的纠纷解决机制为个人信息登记错误、银行贷款已结清信息未更新等问题提供了有效的解决途径。但是在实践中,小贷公司发放的贷款通常金额较小,一般客户收到催款信息时不重视,直至影响到向银行机构申请新的贷款时才会引起关注。

异议信息存在冒名贷款或诈骗情况时,通常案值较小、受害人提供证据的可能性较低,而公安部门受制于时间、人力等现实因素,侦查力度较为有限,使得此类异议一般无法取得有效的证据材料支撑,维护个人合法征信权益存在难度。

此外,网络小贷公司的业务提供方一般为异地,取证和异议处理存在相当的难度,异议申请人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协调异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难度较大,处理期限较长,存在反馈不及时导致异议处理超时限的风险,对异议申请人而言,损失小而异议处理成本高,可能放弃处理,也助长了此类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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