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性守寡後不能改嫁,如何維持生計?

來不及說再見


明清時期關於寡婦的主流思想為“餓死事小,失節事大。”

但女性守寡後並非不能改嫁,只是“從一而終”的思想束縛者寡婦,而道德和輿論又強調“貞潔”的重要性,以女性“失貞”為恥,又,有時候寡婦被認為是不詳的人,這一切的一切逼著寡婦寧願餓死也不能改嫁。其實,宋朝之前,包括宋朝,人們對於寡婦是很寬容的,寡婦再嫁是很正常的事,尤其亂世,戰爭是寡婦製造機,比如三國時期,比如五代十國時期,寡婦很多,改嫁的也很多,後周建立者郭威的“一後三妃”都是寡婦。

當然盛世也有,漢唐時期,寡婦再嫁很正常,漢唐的公主們有不少都是二婚,甚至還有三婚的,漢武帝的姐姐平陽長公主就先後三次婚姻,初嫁曹壽,生子曹襄,曹壽去世後嫁給了夏侯頗,後來夏侯頗與庶母通姦,事情敗露後自殺,平陽長公主又嫁給了大司馬衛青。唐朝時候也有好幾位公主三嫁。

但是也不是所有人都支持寡婦再嫁,有些富貴人家出於名聲考慮就不願意讓寡婦再嫁,到了宋朝時期,程頤曾說過“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話,加之程朱理學的發展,統治階級斷章取義,在後世,尤其是明清時期將其加諸於女性身上,鼓勵寡婦守節,逐漸發展成一種迫害女性的封建桎梏。這使得大部分寡婦都不敢改嫁,也不被允許改嫁,這個不允許並非國家法律的要求,而是一種道德枷鎖,一種身邊之人尤其是族中之人的強制要求,這比國家法律還要強悍。備受乾隆寵愛的十公主,嫁給了和珅的兒子豐紳殷德,和珅倒臺自殺後。豐紳殷德也沒過多少年,在公主三十六歲的時候去世,之後十公主就一直守寡到死。

那麼她們守寡後如何維持生計呢?

如果有兒子且已經壯年的話,比較好辦,丈夫死後,兒子會繼承全部的遺產,那麼她可以跟著兒子生活。

如果沒有兒子,但婆家或者孃家勢力大的話。都會幫襯著生活,比如上面提到的十公主,守寡後依舊衣食無憂。

如果兒子很小或者沒有兒子的話,大部分會面臨著吃絕戶的危險,那時候女性不能繼承遺產,面對孤兒寡婦或者直接就是一個寡婦,丈夫的族人甚至村裡的人就會來爭奪財產,直到瓜分乾淨。

《儒林外史》中,嚴監生去世後,他僅有的幼子也去世,嚴監生的大哥嚴貢生就和趙氏爭奪財產,經過不停的活動,最終嚴貢生給了趙氏三成的家產,讓她離開了嚴家。這其實算是好的,很多寡婦直接一無所有,不得不賣身去當奴婢。

也有的寡婦獨立性強,又有經商頭腦,能憑藉僅有的一點財產闖出一點名堂,發家致富,這其中清朝時期的周瑩就是個中翹楚。


其實,即便是明清時期,也還是會有人改嫁,很多時候這種改嫁並不全是為了生計,而是一種生理慾望的渴求,尤其是年紀輕輕就守寡的寡婦,真要一輩子守節是很艱難的,守一輩子活寡最後換回來一個貞節牌坊,實在是個巨大的諷刺。生理上的慾望很難剋制,有的選擇自慰;有的選擇和別的男子私通,當然如果被發現,女人往往就是那麼幾種結果:沉塘、浸豬籠、被打死;當然也有一部分寡婦選擇改嫁。

改嫁很困難,但並非行不通,清朝乾隆年間,山西有個寡婦楊陳氏想要改嫁,她手裡還有一些積蓄,就花錢買通了族長的老婆,她說動族長,同意了楊陳氏的改嫁,最終嫁給了同村的一個鰥夫。還有一些寡婦在丈夫死後,會在族中改嫁,嫁給丈夫的兄弟或者族裡的兄弟共同生活。這樣的事情在民國時期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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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古代女子在婚姻上的約束程度,宋朝是一個分水嶺。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宋朝的理學興起之後,就開始先在上層社會可以講究名節貞節這個概念,明清之後便普遍開來,故而關於《禮記》中“故夫死不嫁”的可能是後世加上去的。

宋朝以前

宋朝以前女子丈夫死後再嫁是常有的事情,服完喪期之後就可以再嫁了。而且那時候女子的婚姻也很自由,像是漢代漢景帝劉啟就討了一個二婚女王娡然後生下了漢武帝劉徹。只要滿足一定條件,夫婦就可以離婚。所以這時候女子成了寡婦之後再嫁是常事,生計當然比一個來維持要好。



宋朝之後

宋朝以後理學開始興盛,儒家學說有了新的解釋。這時候開始講起了名節,故而有了貞節一說。這時候若是成了寡婦選擇守貞,富貴人家還好說,而普通人家就只能靠織布為生。這時候她們如果有兒子,那麼就把希望寄託在兒子身上,自己則是省吃儉用希望兒子能夠出人頭地。



總的來說在宋朝之後,一般人家的寡婦生計還是可以靠自己勞動和省吃儉用維持。但是寡婦們如果實在是供不起兒子讀書,也可能叫兒子去有錢人家做點零工來賺錢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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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母系氏族開始向父系氏族轉變時,女性的地位就開始不斷下降,直至淪為男人的附庸。

而對於寡居的年輕女性,改嫁並不是什麼容易的事情,各種各樣的條條框框擺在那裡。再加上統治階級時不時搞幾個貞節牌坊,寫幾本烈女傳一宣傳,年輕寡婦想要改嫁確實要面對很大壓力。


有人問宋代著名的理學家程頤:或有孤孀貧窮無託者,可再嫁否?
程頤說:只是後世怕寒餓死,故有是說。然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

簡單來說,在理學家們的眼中,寡婦改嫁,是失節,所謂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在男權社會,男人三妻四妾,那是社會地位的象徵;但女性改嫁,那可是敗壞名節的事情,萬萬是不值得提倡的。

對於年輕的女性,失去了丈夫,日子並不好過,不僅正常的生理需求難以滿足,還要忍受一些莫須有的風言風語(畢竟寡婦門前是非多),更要照顧一家老小。有的時候,還得面對同族的欺負,誰叫你家沒了男人。

對於一些富貴家庭來說,寡婦們也許會有兩種截然相反的命運:

一種就是衣食無憂,守著夫家的遺產過日子。而能力強一點,甚至會繼承丈夫的事業,把事業發揚光大。典型的例子就有秦朝時期著名的寡婦巴清,繼承了丈夫的事業,開採水銀,成為全國首屈一指的女富翁。



另一種就不會那麼美好了,雖然丈夫留下了不菲的家產,但是無法守得住。家族裡面的那些叔伯兄弟,一個個凶神惡煞,出來搶奪家產。典型的例子就是明末時期名妓柳如是,嫁給了著名的偽君子錢謙益,已經是相當不幸了。而錢謙益死後,留下豐厚的家產,也全被族人盡數奪去。



富貴人家,寡婦的生活尚且冰火兩重天。而在一般人家,寡婦的生活更加艱辛。丈夫又沒留下什麼遺產,也許家裡還有老小需要照顧,生活的重擔全部落在了寡婦的身上。

如果親朋好友還不錯,也許還能幫襯著一點,再加上自己出去給人縫縫補補,打點零工,日子雖然苦點,也不至於熬不下去。

如果親朋好友都不是什麼善茬,看著孤兒寡母好欺負,搞個什麼吃絕戶,那日子可真是沒法過了。比如說魯迅在《祝福》裡描繪的祥林搜,就是如此情形。



但其實不論是那種,不管富貴人家也好,貧窮百姓也罷,沒了丈夫,寡婦的生活都是相當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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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守寡後不能再嫁是南宋之後的事情,在宋朝程朱理學大行其道之前,無論是皇室、官宦,還是百姓,寡婦改嫁是不受限制的。程頤、朱熹的理學興起之後,加上宋朝王室的推波助瀾,這才使得寡婦再嫁稱為了可恥之事,而明清兩朝的女性受此毒害最深。

程朱理學大行其道之前,寡婦再嫁並無限制

在宋朝程朱理學出現之前,歷朝歷代雖然也表彰貞潔,但畢竟沒有硬性規定,尤其是對民間要求並不嚴格。

先秦時期:《詩經·小雅》中就有“不思舊姻,求爾新特”的詩句,可見先秦時期寡婦再嫁很是平常。

漢朝時期:漢朝對此也沒有硬性規定,漢朝公主的改嫁就極為常見,例如漢武帝的姐姐平陽公主,先是嫁給了開國功臣曹參的曾孫平陽侯曹壽,曹壽去世後又改嫁給汝陰侯夏侯頗,夏侯頗死後又改嫁大司馬、大將軍、長平列侯衛青。

隋朝時期:雖然隋文帝下令“九品以上妻五品以上妾、夫亡不得改嫁”,但是國家同時也設有“媒官”,專門負責鰥男(妻子去世之後的男子稱為鰥男)寡女再婚的事情,而且還分給當事人土地房屋,方便俺家。

唐朝時期:唐朝時期對此同樣沒有硬性規定,我們同樣以唐朝公主為例,根據《新唐書》的記載,唐朝公主中再嫁者足有20多人,其中三嫁的就有4人。

寡婦的生活來源

隨著南宋程朱理學的興起,程頤更是宣揚“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他認為寡婦改嫁是失節,男子娶改嫁女,亦為失節。隨著這種觀念逐漸深入人心,守寡開始被官府和民間所重視,尤其是明清兩朝,婦女深受此害。僅是《明史·節烈傳》中記載的貞潔烈女就不下萬人,其中有夫亡陪死的,有未婚夫亡而終身守寡的,有守寡期間體膚或腳被男人看見投河的,有被男人調戲、侮辱而自縊的等等。

那麼女子守寡之後既然不許再嫁,那麼他們的生活來源是什麼?

  • 亡夫遺產。丈夫死後,家產自然由家人繼承,女子便依靠著這一份或多或少的資產,撫養子女、維持生計。

  • 自主創業。坐吃山空也不是辦法,於是有的女子便尋些縫補衣服之類的活計貼補家用。而比較有能力的,則用丈夫留下的遺產去做生意,根據《高密縣誌》記載,乾隆時高密縣寡婦傅單氏守節31年,持家有成,以致家業五倍於原產,成為遠近聞名的女富豪、女強人。

  • 國家補貼。國家為了鼓勵寡婦守寡,自然也要考慮她們的生計,明朝便對此有詳細規定,根據寡婦的守寡年限,國家會給與一定的糧米供應,保障基本生活。

  • 家族扶持。為了鼓勵女子守寡,明清兩朝興起了為貞潔烈女立“貞潔牌坊”和“貞節祠”,而且對於家族有貞潔烈女的,灌夫會進行免除徭役賦稅的優惠,這種鼓勵行為最終導致民間“以家有貞女烈婦為榮”。有這種優惠政策的刺激,為了保證女子安心守寡,家族會一定程度給予照顧,保證她們的基本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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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封建禮教束縛下,人們的道德標準是有性別之分的。男人出軌,最多算是“有失德行”,不會深究;而女人通姦,是“失貞”,要浸豬籠。所以,一般的傳統大家族都不允許寡婦改嫁。但是,窮苦人家,就沒那麼多講究了。

對於這些大家族的寡婦,生計問題好解決。一般丈夫會有資產,再加上兄弟族人幫襯。自己可以衣食無憂的度過一生。


而且這些大家族的寡婦,品行貞潔的,大都不再出門。斷絕與異性接觸,少受外界引誘。


當然,也有耐不住寂寞的,無非就是私通和自慰。私通被發現,肯定會被族人弄死:浸豬籠,燒死,群毆致死等等。自慰比較隱秘,而且工具種類和材質多樣。玉石,青銅,反正只要尺寸合適,信手拈來。

而對於貧苦人家,想守活寡就沒那麼好的條件了。寡婦只能自己勞作,換來溫飽。如果,窮的吃不起飯,也只能改嫁。

其實,明清時期,還是有“過繼婚制度”的。貧苦人家的寡婦一般都會改嫁給丈夫的兄弟或者同輩族人。本族沒有合適的,可以遠嫁他處。

封建禮教雖然重要,但是,吃飽肚子更重要。飯都吃不飽,字都不認識,“三綱五常”就是屁話。

尤其是戰亂年代,改嫁的更多。男人死的多,不可能讓寡婦都守寡吧?此時,封建統治者也鼓勵改嫁,繁衍人口。

清末的名妓“賽金花”,就曾三次嫁人。第一位老公還是前科狀元洪鈞,曾隨老公出使歐洲!所以,寡婦是能改嫁的。只要你有本事,沒人攔得住。

賽金花不僅嫁人,她為了生計還重操舊業。而且,被列為上海名妓“四大金剛”之首,人稱“賽二爺”。

八國聯軍進北京的時候,她還和舊相識,聯軍司令瓦德西勾搭上,同居數月。賽金花曾勸瓦德西約束軍隊,不要燒殺搶掠。瓦德西聽從了建議,下令約束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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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封建思想的長時間束縛,中國古代女性最直觀的特點就是不自由,肉體上如此,精神上亦是如此。男性可以三妻四妾,女性必須三從四德,男性可以花天酒地,女性只能從一而終。



為了維持生計,她們有時候只能採取一些特殊辦法。

1.改嫁。

在宋代程朱理學出現以前,封建思想的束縛相對來說並不是太過苛刻,社會風氣也比較開化,是允許女子改嫁的。早在先秦時期就出現了女子改嫁的例子,隋唐時期國家頒佈法令,普通民眾實行“一夫一妻”制度,女性改嫁更是成為一種司空見慣的現象。改嫁也確實改變了一部分守寡女性的生存問題。

2.依靠家人接濟

對於大戶人家女子來說,丈夫去世後的生計問題是不用發愁的,尤其像那些需要撫養孩子的守寡女性來說,自己家裡和婆婆家裡都會給予一定的接濟,可以落得衣食無憂。

3.自給自足

對於家境不太好的女性來說,生存只能靠自己。

《清史稿·列女傳》載:董氏嫁胡源渤,“源渤卒,董年十五,為嫠八十載。”

一個年輕的女子前後守寡80年,依靠給別人做女工來維持生計。飢而食,倦而寢,無暇他顧。




對於這些節婦來說,最重要的還是精神上的痛苦與心靈的寂寞。有的節婦喪夫時很年輕,晚上睡不著覺,便將數百枚銅錢灑在地上,黑燈瞎火一枚一枚撿起來,以此消磨時光。


--THE END--


書生侃史


在我國古代,不是所有的朝代都不允許寡婦改嫁,從宋朝開始,女性守寡後為了貞節,才逐漸不能改嫁。

著名的司馬相如與卓文君私奔,就發生在漢朝,卓文君十六歲的時候就已經嫁人,結果丈夫死的早,於是成了寡婦,後來與司馬相如有意,於是二人便私奔了。司馬相如與卓文君的愛情佳話至今被人津津樂道,卓文君更是有“願得一人心,白首不相離”存世。

從宋朝開始,由於程朱理學的興起,對婦女的貞節開始逐漸看重,一旦寡婦選擇再嫁,則被視為違反綱常禮教,對其進行嚴加指責或者禁止。

對於婦女的貞節,魯迅先生在《我之節烈觀》一文中說:“古代社會,女子多當作男人的物品,或殺或吃,都無不可······後來,殉葬的風氣漸漸改了,守節便也漸漸發生······直到宋朝,那一班‘業儒’才說起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話。”可見,魯迅先生對封建殘留思想是極為痛覺的!

那麼,這些婦女守寡後是如何維持生計的呢?

在宋朝之後,那些理學家鼓吹“女子無才便是德”並且將“裹小腳”這種扭曲當做美,導致古代很多婦女根本就沒有生存能力。

所以,一旦女子守寡,對這個婦女來說都是極大的打擊,比如在古代農村,更是有吃絕戶這種陋習的存在,就是當一家之主的男人去世,如果沒有子嗣,那麼宗族的人就會到家裡來搶東西,或者將東西賣了,然後在死者家裡擺宴席,直到吃光為止,這就是吃絕戶。

比如明末清初有名的江淮八豔之一的柳如是嫁給錢謙益為妾,錢謙益死後,宗族的人就來搶東西,柳如是氣不過,就上吊了。很多被吃絕戶的婦女,甚至走上了乞討的道路,下場十分悽慘。

所以,守寡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被“吃絕戶”!

正常情況下,因為不能改嫁,大都會和公婆生活在一起,丈夫家裡有田產房屋的話,這個寡婦就要承擔家裡的所有勞務,還有撫養子女和贍養老人的義務,可以說整個家庭的重擔都壓在女人身上。在小品裡經常說:“給寡婦挑水”。其實就是寡婦家裡活多!

而且,很多時候,因為家裡有子嗣(沒有子嗣容易被吃絕戶),所以,宗族裡面的親戚都會進行幫助,國家有時也會進行一些補貼,以此來鼓勵寡婦守寡。

當然,也有自力更生的,比如賣些豆腐,到別人家去做工,但是古代很多婦女都會裹小腳,也幹不了太多的活,去年大火的《那年花開月正圓》孫儷飾演的周瑩,其實就是這樣,因為沒有子嗣,財產都被宗族裡面其他人給霸佔了,但是聰明的周瑩通過自主創業,還成為鼎鼎有名的晉商,慈禧逃到山西的時候,周瑩還給慈禧捐錢。

總而言之,在古代男尊女卑的封建社會里,女人一直都處於弱勢地位,一旦家裡的頂樑柱倒了,那麼,接蹤而至的就是噩運!


史論縱橫


一個字“苦”啊!本來喪偶後的女性已經屬於悽苦之人,可恨一套“程朱理學”的出現,又給這些可憐女人身上背上一層枷鎖。

儘管古代社會提倡女子“從一而終”,但是,卻沒有進行強制約束,寡婦另嫁他人被看作是平常之事。但到了宋朝,程頤、朱熹等人創立了理學以來,自此便“以理殺人”, 針對兩性關係開始從寬鬆走向嚴苛。其中針對婦女貞節觀看到極度嚴苛,“程朱理學”反對寡婦再嫁。自此以後,似乎“貞節”與否成了評價女性的唯一標準。


程顧率先提出寡婦“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極端主張。他把寡婦的節操,看得比寡婦的生命更重要。那些可憐的女子在婚後死了丈夫,已經很不幸,如果想再嫁,便會背上“失節”的名聲,要一輩子被人唾棄。因此只能獨守空房一輩子,不少女子為此一條麻繩上了吊或投了井。一個女子就這麼死了,不但沒人可憐,反倒誇其“忠烈”。於是,擺在寡婦面前的只兩條路,一是守節,二是殉夫。想要再嫁,不但白眼口水等著你,興許能活活打死你。

程顧和朱熹還曾提議,男子應以不娶寡婦為榮耀,寡婦改嫁為失節,若娶寡婦,此男子也同為失節者。這套理學搞得男人想娶寡婦也不敢,寡婦想改嫁沒人敢要,那麼等待她們也只能是守節或殉烈了。

例如朱熹好友陳師中的妹夫死了,他便建議陳師中的妹妹為夫守節。並說出“喪夫改嫁,皆是無恩”這類的混賬邏輯。可憐陳師中的妹妹新婚不足一年,丈夫因病而死,此時還不到二十歲的年齡,便被強制要求孤苦伶仃守寡一輩子。這一輩子,要怎麼渡過,要受多少煎熬,只有這苦命人自己知道罷了。

打宋朝以後,到了清朝,這個混賬邏輯越發變態。對寡婦的越是也越發苛刻,甚至於看人一眼都為不忠於亡父,不少女人因此被處以私刑,亂石砸死,浸入豬籠,或任由無賴地痞糟蹋致死,寡婦的命薄的很啊。只能忍受孤獨和冷清過一輩子,還要看人臉色。稍有不測,便會被“吃絕戶”。

何為“吃絕戶”?這個詞是說無兒無女的人死了之後,他的家產被賣掉分掉。但是很多死了丈夫的寡婦也被吃了絕戶,婆家人或者村裡人以及那些八竿子打不到的親戚,知道這家女人死了男人,會將她的家產全部明搶一空,才不管她死活。甚至於被婆家趕出家門的事情也多有存在,魯迅筆下的祥林嫂,不就是在丈夫死後,被大伯趕出家門最後飢寒而死的嗎?

所以說,封建社會的女子在喪偶後是很不幸的,一套“程朱理學”與其說是以理服人,不如說是以理殺人!


大獅


古代法律只規定有誥封的女人是不能再婚,有誥封也就是誥命夫人、官太太,她們是特權階級就是死了丈夫一般也不會為生計發愁。從宋朝起,皇家公主就沒有改嫁的更不要說皇帝的后妃,這些高貴的女人有很多是從滿頭青絲守寡到白髮蒼蒼,但朝廷從來沒為她們立過貞潔牌坊,因為為夫守節是她們的本份。有一個清朝的官員要旌表一個有誥封的寡婦,他的同僚反對說:"你是害怕你死後你的老妻會改嫁嗎?"

民間的普通寡婦是可以改嫁的,古代婦女謀生手段有限,如果禁止社會底層的寡婦改嫁會把她們逼入絕境。

寡婦改嫁是有條件的,第一是為亡夫守孝三年(二十七個月即可),第二不能帶走孩子和亡夫的家產,第三必須亡夫家長同意。

正是因為普通的寡婦可以改嫁而沒改嫁,才受到朝廷的旌表,才有了當時城鄉都能見到的貞潔牌坊。

大多數寡婦都是被兒子或者夫家其他人供養,寡婦本人也要洗衣做飯操持家務。少數到有錢人家做奶媽、女傭,有文化的做女教師,或者做三姑六婆當中的六婆,如媒婆、穩婆,牙婆,畢竟像巴寡婦清、安吳寡婦周氏這樣的商界女強人鳳毛麟角。


九月菊花654


古代女性守寡後,大多是可以改嫁的,從西周一直到宋代,改嫁都很普遍。

宋代以後,朝廷和輿論才鼓勵所謂節婦、貞婦,這對人性是極大的壓迫,是不可取的。《禮記》上說,孔子的兒子孔鯉死後,老婆就改嫁到衛國了。孔子是儒家開山人物,按說是最講究禮法的,連他的兒媳婦都改嫁,何況其他人?《左傳》裡說,衛惠公的老媽宣姜是齊國貴族婦女,成了寡婦之後,齊國政府強迫衛惠公的庶兄昭伯把宣姜給娶了。昭伯開始不肯,但迫於齊國的壓力答應了,還一口氣生了五個孩子,可見當時貴族改嫁非常正常。

晉文公重耳早年流落秦國,秦穆公把自己的寡婦女兒懷嬴嫁給了重耳,也是一樣的道理。漢武帝的老媽王太后,進宮前嫁過人,第一個丈夫姓金,還生了個女兒。後來堅決要求離婚,改嫁給漢景帝。漢武帝后來知道後,還專門把金氏那個女兒找來,帶進皇宮,可見皇帝也不忌諱母親曾是二婚頭。《漢書》說朱買臣的老婆不堪忍受貧困,要求和朱買臣離婚改嫁,朱買臣無奈,也只能答應。唐代的公主,改嫁的有二十三個之多,三次改嫁的也有四個。王安石的兒子死後,兒媳婦也改嫁了。陸游的第一任妻子唐婉,因為不育,被陸游的母親強令離婚。唐婉後來改嫁趙士程,這段愛情悲劇因為《釵頭鳳》的詞更是盡人皆知。這說明

宋朝都不忌諱改嫁。

明清時代,因為“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反動思想的盛行,這種事就非常非常少了,至少在有點身份的人家,都很忌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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