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性守寡后不能改嫁,如何维持生计?

来不及说再见


明清时期关于寡妇的主流思想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但女性守寡后并非不能改嫁,只是“从一而终”的思想束缚者寡妇,而道德和舆论又强调“贞洁”的重要性,以女性“失贞”为耻,又,有时候寡妇被认为是不详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逼着寡妇宁愿饿死也不能改嫁。其实,宋朝之前,包括宋朝,人们对于寡妇是很宽容的,寡妇再嫁是很正常的事,尤其乱世,战争是寡妇制造机,比如三国时期,比如五代十国时期,寡妇很多,改嫁的也很多,后周建立者郭威的“一后三妃”都是寡妇。

当然盛世也有,汉唐时期,寡妇再嫁很正常,汉唐的公主们有不少都是二婚,甚至还有三婚的,汉武帝的姐姐平阳长公主就先后三次婚姻,初嫁曹寿,生子曹襄,曹寿去世后嫁给了夏侯颇,后来夏侯颇与庶母通奸,事情败露后自杀,平阳长公主又嫁给了大司马卫青。唐朝时候也有好几位公主三嫁。

但是也不是所有人都支持寡妇再嫁,有些富贵人家出于名声考虑就不愿意让寡妇再嫁,到了宋朝时期,程颐曾说过“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话,加之程朱理学的发展,统治阶级断章取义,在后世,尤其是明清时期将其加诸于女性身上,鼓励寡妇守节,逐渐发展成一种迫害女性的封建桎梏。这使得大部分寡妇都不敢改嫁,也不被允许改嫁,这个不允许并非国家法律的要求,而是一种道德枷锁,一种身边之人尤其是族中之人的强制要求,这比国家法律还要强悍。备受乾隆宠爱的十公主,嫁给了和珅的儿子丰绅殷德,和珅倒台自杀后。丰绅殷德也没过多少年,在公主三十六岁的时候去世,之后十公主就一直守寡到死。

那么她们守寡后如何维持生计呢?

如果有儿子且已经壮年的话,比较好办,丈夫死后,儿子会继承全部的遗产,那么她可以跟着儿子生活。

如果没有儿子,但婆家或者娘家势力大的话。都会帮衬着生活,比如上面提到的十公主,守寡后依旧衣食无忧。

如果儿子很小或者没有儿子的话,大部分会面临着吃绝户的危险,那时候女性不能继承遗产,面对孤儿寡妇或者直接就是一个寡妇,丈夫的族人甚至村里的人就会来争夺财产,直到瓜分干净。

《儒林外史》中,严监生去世后,他仅有的幼子也去世,严监生的大哥严贡生就和赵氏争夺财产,经过不停的活动,最终严贡生给了赵氏三成的家产,让她离开了严家。这其实算是好的,很多寡妇直接一无所有,不得不卖身去当奴婢。

也有的寡妇独立性强,又有经商头脑,能凭借仅有的一点财产闯出一点名堂,发家致富,这其中清朝时期的周莹就是个中翘楚。


其实,即便是明清时期,也还是会有人改嫁,很多时候这种改嫁并不全是为了生计,而是一种生理欲望的渴求,尤其是年纪轻轻就守寡的寡妇,真要一辈子守节是很艰难的,守一辈子活寡最后换回来一个贞节牌坊,实在是个巨大的讽刺。生理上的欲望很难克制,有的选择自慰;有的选择和别的男子私通,当然如果被发现,女人往往就是那么几种结果:沉塘、浸猪笼、被打死;当然也有一部分寡妇选择改嫁。

改嫁很困难,但并非行不通,清朝乾隆年间,山西有个寡妇杨陈氏想要改嫁,她手里还有一些积蓄,就花钱买通了族长的老婆,她说动族长,同意了杨陈氏的改嫁,最终嫁给了同村的一个鳏夫。还有一些寡妇在丈夫死后,会在族中改嫁,嫁给丈夫的兄弟或者族里的兄弟共同生活。这样的事情在民国时期还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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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古代女子在婚姻上的约束程度,宋朝是一个分水岭。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宋朝的理学兴起之后,就开始先在上层社会可以讲究名节贞节这个概念,明清之后便普遍开来,故而关于《礼记》中“故夫死不嫁”的可能是后世加上去的。

宋朝以前

宋朝以前女子丈夫死后再嫁是常有的事情,服完丧期之后就可以再嫁了。而且那时候女子的婚姻也很自由,像是汉代汉景帝刘启就讨了一个二婚女王娡然后生下了汉武帝刘彻。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夫妇就可以离婚。所以这时候女子成了寡妇之后再嫁是常事,生计当然比一个来维持要好。



宋朝之后

宋朝以后理学开始兴盛,儒家学说有了新的解释。这时候开始讲起了名节,故而有了贞节一说。这时候若是成了寡妇选择守贞,富贵人家还好说,而普通人家就只能靠织布为生。这时候她们如果有儿子,那么就把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自己则是省吃俭用希望儿子能够出人头地。



总的来说在宋朝之后,一般人家的寡妇生计还是可以靠自己劳动和省吃俭用维持。但是寡妇们如果实在是供不起儿子读书,也可能叫儿子去有钱人家做点零工来赚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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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母系氏族开始向父系氏族转变时,女性的地位就开始不断下降,直至沦为男人的附庸。

而对于寡居的年轻女性,改嫁并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各种各样的条条框框摆在那里。再加上统治阶级时不时搞几个贞节牌坊,写几本烈女传一宣传,年轻寡妇想要改嫁确实要面对很大压力。


有人问宋代著名的理学家程颐: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
程颐说: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简单来说,在理学家们的眼中,寡妇改嫁,是失节,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在男权社会,男人三妻四妾,那是社会地位的象征;但女性改嫁,那可是败坏名节的事情,万万是不值得提倡的。

对于年轻的女性,失去了丈夫,日子并不好过,不仅正常的生理需求难以满足,还要忍受一些莫须有的风言风语(毕竟寡妇门前是非多),更要照顾一家老小。有的时候,还得面对同族的欺负,谁叫你家没了男人。

对于一些富贵家庭来说,寡妇们也许会有两种截然相反的命运:

一种就是衣食无忧,守着夫家的遗产过日子。而能力强一点,甚至会继承丈夫的事业,把事业发扬光大。典型的例子就有秦朝时期著名的寡妇巴清,继承了丈夫的事业,开采水银,成为全国首屈一指的女富翁。



另一种就不会那么美好了,虽然丈夫留下了不菲的家产,但是无法守得住。家族里面的那些叔伯兄弟,一个个凶神恶煞,出来抢夺家产。典型的例子就是明末时期名妓柳如是,嫁给了著名的伪君子钱谦益,已经是相当不幸了。而钱谦益死后,留下丰厚的家产,也全被族人尽数夺去。



富贵人家,寡妇的生活尚且冰火两重天。而在一般人家,寡妇的生活更加艰辛。丈夫又没留下什么遗产,也许家里还有老小需要照顾,生活的重担全部落在了寡妇的身上。

如果亲朋好友还不错,也许还能帮衬着一点,再加上自己出去给人缝缝补补,打点零工,日子虽然苦点,也不至于熬不下去。

如果亲朋好友都不是什么善茬,看着孤儿寡母好欺负,搞个什么吃绝户,那日子可真是没法过了。比如说鲁迅在《祝福》里描绘的祥林搜,就是如此情形。



但其实不论是那种,不管富贵人家也好,贫穷百姓也罢,没了丈夫,寡妇的生活都是相当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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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守寡后不能再嫁是南宋之后的事情,在宋朝程朱理学大行其道之前,无论是皇室、官宦,还是百姓,寡妇改嫁是不受限制的。程颐、朱熹的理学兴起之后,加上宋朝王室的推波助澜,这才使得寡妇再嫁称为了可耻之事,而明清两朝的女性受此毒害最深。

程朱理学大行其道之前,寡妇再嫁并无限制

在宋朝程朱理学出现之前,历朝历代虽然也表彰贞洁,但毕竟没有硬性规定,尤其是对民间要求并不严格。

先秦时期:《诗经·小雅》中就有“不思旧姻,求尔新特”的诗句,可见先秦时期寡妇再嫁很是平常。

汉朝时期:汉朝对此也没有硬性规定,汉朝公主的改嫁就极为常见,例如汉武帝的姐姐平阳公主,先是嫁给了开国功臣曹参的曾孙平阳侯曹寿,曹寿去世后又改嫁给汝阴侯夏侯颇,夏侯颇死后又改嫁大司马、大将军、长平列侯卫青。

隋朝时期:虽然隋文帝下令“九品以上妻五品以上妾、夫亡不得改嫁”,但是国家同时也设有“媒官”,专门负责鳏男(妻子去世之后的男子称为鳏男)寡女再婚的事情,而且还分给当事人土地房屋,方便俺家。

唐朝时期:唐朝时期对此同样没有硬性规定,我们同样以唐朝公主为例,根据《新唐书》的记载,唐朝公主中再嫁者足有20多人,其中三嫁的就有4人。

寡妇的生活来源

随着南宋程朱理学的兴起,程颐更是宣扬“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他认为寡妇改嫁是失节,男子娶改嫁女,亦为失节。随着这种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守寡开始被官府和民间所重视,尤其是明清两朝,妇女深受此害。仅是《明史·节烈传》中记载的贞洁烈女就不下万人,其中有夫亡陪死的,有未婚夫亡而终身守寡的,有守寡期间体肤或脚被男人看见投河的,有被男人调戏、侮辱而自缢的等等。

那么女子守寡之后既然不许再嫁,那么他们的生活来源是什么?

  • 亡夫遗产。丈夫死后,家产自然由家人继承,女子便依靠着这一份或多或少的资产,抚养子女、维持生计。

  • 自主创业。坐吃山空也不是办法,于是有的女子便寻些缝补衣服之类的活计贴补家用。而比较有能力的,则用丈夫留下的遗产去做生意,根据《高密县志》记载,乾隆时高密县寡妇傅单氏守节31年,持家有成,以致家业五倍于原产,成为远近闻名的女富豪、女强人。

  • 国家补贴。国家为了鼓励寡妇守寡,自然也要考虑她们的生计,明朝便对此有详细规定,根据寡妇的守寡年限,国家会给与一定的粮米供应,保障基本生活。

  • 家族扶持。为了鼓励女子守寡,明清两朝兴起了为贞洁烈女立“贞洁牌坊”和“贞节祠”,而且对于家族有贞洁烈女的,灌夫会进行免除徭役赋税的优惠,这种鼓励行为最终导致民间“以家有贞女烈妇为荣”。有这种优惠政策的刺激,为了保证女子安心守寡,家族会一定程度给予照顾,保证她们的基本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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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封建礼教束缚下,人们的道德标准是有性别之分的。男人出轨,最多算是“有失德行”,不会深究;而女人通奸,是“失贞”,要浸猪笼。所以,一般的传统大家族都不允许寡妇改嫁。但是,穷苦人家,就没那么多讲究了。

对于这些大家族的寡妇,生计问题好解决。一般丈夫会有资产,再加上兄弟族人帮衬。自己可以衣食无忧的度过一生。


而且这些大家族的寡妇,品行贞洁的,大都不再出门。断绝与异性接触,少受外界引诱。


当然,也有耐不住寂寞的,无非就是私通和自慰。私通被发现,肯定会被族人弄死:浸猪笼,烧死,群殴致死等等。自慰比较隐秘,而且工具种类和材质多样。玉石,青铜,反正只要尺寸合适,信手拈来。

而对于贫苦人家,想守活寡就没那么好的条件了。寡妇只能自己劳作,换来温饱。如果,穷的吃不起饭,也只能改嫁。

其实,明清时期,还是有“过继婚制度”的。贫苦人家的寡妇一般都会改嫁给丈夫的兄弟或者同辈族人。本族没有合适的,可以远嫁他处。

封建礼教虽然重要,但是,吃饱肚子更重要。饭都吃不饱,字都不认识,“三纲五常”就是屁话。

尤其是战乱年代,改嫁的更多。男人死的多,不可能让寡妇都守寡吧?此时,封建统治者也鼓励改嫁,繁衍人口。

清末的名妓“赛金花”,就曾三次嫁人。第一位老公还是前科状元洪钧,曾随老公出使欧洲!所以,寡妇是能改嫁的。只要你有本事,没人拦得住。

赛金花不仅嫁人,她为了生计还重操旧业。而且,被列为上海名妓“四大金刚”之首,人称“赛二爷”。

八国联军进北京的时候,她还和旧相识,联军司令瓦德西勾搭上,同居数月。赛金花曾劝瓦德西约束军队,不要烧杀抢掠。瓦德西听从了建议,下令约束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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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封建思想的长时间束缚,中国古代女性最直观的特点就是不自由,肉体上如此,精神上亦是如此。男性可以三妻四妾,女性必须三从四德,男性可以花天酒地,女性只能从一而终。



为了维持生计,她们有时候只能采取一些特殊办法。

1.改嫁。

在宋代程朱理学出现以前,封建思想的束缚相对来说并不是太过苛刻,社会风气也比较开化,是允许女子改嫁的。早在先秦时期就出现了女子改嫁的例子,隋唐时期国家颁布法令,普通民众实行“一夫一妻”制度,女性改嫁更是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改嫁也确实改变了一部分守寡女性的生存问题。

2.依靠家人接济

对于大户人家女子来说,丈夫去世后的生计问题是不用发愁的,尤其像那些需要抚养孩子的守寡女性来说,自己家里和婆婆家里都会给予一定的接济,可以落得衣食无忧。

3.自给自足

对于家境不太好的女性来说,生存只能靠自己。

《清史稿·列女传》载:董氏嫁胡源渤,“源渤卒,董年十五,为嫠八十载。”

一个年轻的女子前后守寡80年,依靠给别人做女工来维持生计。饥而食,倦而寝,无暇他顾。




对于这些节妇来说,最重要的还是精神上的痛苦与心灵的寂寞。有的节妇丧夫时很年轻,晚上睡不着觉,便将数百枚铜钱洒在地上,黑灯瞎火一枚一枚捡起来,以此消磨时光。


--THE END--


书生侃史


在我国古代,不是所有的朝代都不允许寡妇改嫁,从宋朝开始,女性守寡后为了贞节,才逐渐不能改嫁。

著名的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私奔,就发生在汉朝,卓文君十六岁的时候就已经嫁人,结果丈夫死的早,于是成了寡妇,后来与司马相如有意,于是二人便私奔了。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爱情佳话至今被人津津乐道,卓文君更是有“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存世。

从宋朝开始,由于程朱理学的兴起,对妇女的贞节开始逐渐看重,一旦寡妇选择再嫁,则被视为违反纲常礼教,对其进行严加指责或者禁止。

对于妇女的贞节,鲁迅先生在《我之节烈观》一文中说:“古代社会,女子多当作男人的物品,或杀或吃,都无不可······后来,殉葬的风气渐渐改了,守节便也渐渐发生······直到宋朝,那一班‘业儒’才说起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话。”可见,鲁迅先生对封建残留思想是极为痛觉的!

那么,这些妇女守寡后是如何维持生计的呢?

在宋朝之后,那些理学家鼓吹“女子无才便是德”并且将“裹小脚”这种扭曲当做美,导致古代很多妇女根本就没有生存能力。

所以,一旦女子守寡,对这个妇女来说都是极大的打击,比如在古代农村,更是有吃绝户这种陋习的存在,就是当一家之主的男人去世,如果没有子嗣,那么宗族的人就会到家里来抢东西,或者将东西卖了,然后在死者家里摆宴席,直到吃光为止,这就是吃绝户。

比如明末清初有名的江淮八艳之一的柳如是嫁给钱谦益为妾,钱谦益死后,宗族的人就来抢东西,柳如是气不过,就上吊了。很多被吃绝户的妇女,甚至走上了乞讨的道路,下场十分凄惨。

所以,守寡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被“吃绝户”!

正常情况下,因为不能改嫁,大都会和公婆生活在一起,丈夫家里有田产房屋的话,这个寡妇就要承担家里的所有劳务,还有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的义务,可以说整个家庭的重担都压在女人身上。在小品里经常说:“给寡妇挑水”。其实就是寡妇家里活多!

而且,很多时候,因为家里有子嗣(没有子嗣容易被吃绝户),所以,宗族里面的亲戚都会进行帮助,国家有时也会进行一些补贴,以此来鼓励寡妇守寡。

当然,也有自力更生的,比如卖些豆腐,到别人家去做工,但是古代很多妇女都会裹小脚,也干不了太多的活,去年大火的《那年花开月正圆》孙俪饰演的周莹,其实就是这样,因为没有子嗣,财产都被宗族里面其他人给霸占了,但是聪明的周莹通过自主创业,还成为鼎鼎有名的晋商,慈禧逃到山西的时候,周莹还给慈禧捐钱。

总而言之,在古代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里,女人一直都处于弱势地位,一旦家里的顶梁柱倒了,那么,接踪而至的就是噩运!


史论纵横


一个字“苦”啊!本来丧偶后的女性已经属于凄苦之人,可恨一套“程朱理学”的出现,又给这些可怜女人身上背上一层枷锁。

尽管古代社会提倡女子“从一而终”,但是,却没有进行强制约束,寡妇另嫁他人被看作是平常之事。但到了宋朝,程颐、朱熹等人创立了理学以来,自此便“以理杀人”, 针对两性关系开始从宽松走向严苛。其中针对妇女贞节观看到极度严苛,“程朱理学”反对寡妇再嫁。自此以后,似乎“贞节”与否成了评价女性的唯一标准。


程顾率先提出寡妇“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极端主张。他把寡妇的节操,看得比寡妇的生命更重要。那些可怜的女子在婚后死了丈夫,已经很不幸,如果想再嫁,便会背上“失节”的名声,要一辈子被人唾弃。因此只能独守空房一辈子,不少女子为此一条麻绳上了吊或投了井。一个女子就这么死了,不但没人可怜,反倒夸其“忠烈”。于是,摆在寡妇面前的只两条路,一是守节,二是殉夫。想要再嫁,不但白眼口水等着你,兴许能活活打死你。

程顾和朱熹还曾提议,男子应以不娶寡妇为荣耀,寡妇改嫁为失节,若娶寡妇,此男子也同为失节者。这套理学搞得男人想娶寡妇也不敢,寡妇想改嫁没人敢要,那么等待她们也只能是守节或殉烈了。

例如朱熹好友陈师中的妹夫死了,他便建议陈师中的妹妹为夫守节。并说出“丧夫改嫁,皆是无恩”这类的混账逻辑。可怜陈师中的妹妹新婚不足一年,丈夫因病而死,此时还不到二十岁的年龄,便被强制要求孤苦伶仃守寡一辈子。这一辈子,要怎么渡过,要受多少煎熬,只有这苦命人自己知道罢了。

打宋朝以后,到了清朝,这个混账逻辑越发变态。对寡妇的越是也越发苛刻,甚至于看人一眼都为不忠于亡父,不少女人因此被处以私刑,乱石砸死,浸入猪笼,或任由无赖地痞糟蹋致死,寡妇的命薄的很啊。只能忍受孤独和冷清过一辈子,还要看人脸色。稍有不测,便会被“吃绝户”。

何为“吃绝户”?这个词是说无儿无女的人死了之后,他的家产被卖掉分掉。但是很多死了丈夫的寡妇也被吃了绝户,婆家人或者村里人以及那些八竿子打不到的亲戚,知道这家女人死了男人,会将她的家产全部明抢一空,才不管她死活。甚至于被婆家赶出家门的事情也多有存在,鲁迅笔下的祥林嫂,不就是在丈夫死后,被大伯赶出家门最后饥寒而死的吗?

所以说,封建社会的女子在丧偶后是很不幸的,一套“程朱理学”与其说是以理服人,不如说是以理杀人!


大狮


古代法律只规定有诰封的女人是不能再婚,有诰封也就是诰命夫人、官太太,她们是特权阶级就是死了丈夫一般也不会为生计发愁。从宋朝起,皇家公主就没有改嫁的更不要说皇帝的后妃,这些高贵的女人有很多是从满头青丝守寡到白发苍苍,但朝廷从来没为她们立过贞洁牌坊,因为为夫守节是她们的本份。有一个清朝的官员要旌表一个有诰封的寡妇,他的同僚反对说:"你是害怕你死后你的老妻会改嫁吗?"

民间的普通寡妇是可以改嫁的,古代妇女谋生手段有限,如果禁止社会底层的寡妇改嫁会把她们逼入绝境。

寡妇改嫁是有条件的,第一是为亡夫守孝三年(二十七个月即可),第二不能带走孩子和亡夫的家产,第三必须亡夫家长同意。

正是因为普通的寡妇可以改嫁而没改嫁,才受到朝廷的旌表,才有了当时城乡都能见到的贞洁牌坊。

大多数寡妇都是被儿子或者夫家其他人供养,寡妇本人也要洗衣做饭操持家务。少数到有钱人家做奶妈、女佣,有文化的做女教师,或者做三姑六婆当中的六婆,如媒婆、稳婆,牙婆,毕竟像巴寡妇清、安吴寡妇周氏这样的商界女强人凤毛麟角。


九月菊花654


古代女性守寡后,大多是可以改嫁的,从西周一直到宋代,改嫁都很普遍。

宋代以后,朝廷和舆论才鼓励所谓节妇、贞妇,这对人性是极大的压迫,是不可取的。《礼记》上说,孔子的儿子孔鲤死后,老婆就改嫁到卫国了。孔子是儒家开山人物,按说是最讲究礼法的,连他的儿媳妇都改嫁,何况其他人?《左传》里说,卫惠公的老妈宣姜是齐国贵族妇女,成了寡妇之后,齐国政府强迫卫惠公的庶兄昭伯把宣姜给娶了。昭伯开始不肯,但迫于齐国的压力答应了,还一口气生了五个孩子,可见当时贵族改嫁非常正常。

晋文公重耳早年流落秦国,秦穆公把自己的寡妇女儿怀嬴嫁给了重耳,也是一样的道理。汉武帝的老妈王太后,进宫前嫁过人,第一个丈夫姓金,还生了个女儿。后来坚决要求离婚,改嫁给汉景帝。汉武帝后来知道后,还专门把金氏那个女儿找来,带进皇宫,可见皇帝也不忌讳母亲曾是二婚头。《汉书》说朱买臣的老婆不堪忍受贫困,要求和朱买臣离婚改嫁,朱买臣无奈,也只能答应。唐代的公主,改嫁的有二十三个之多,三次改嫁的也有四个。王安石的儿子死后,儿媳妇也改嫁了。陆游的第一任妻子唐婉,因为不育,被陆游的母亲强令离婚。唐婉后来改嫁赵士程,这段爱情悲剧因为《钗头凤》的词更是尽人皆知。这说明

宋朝都不忌讳改嫁。

明清时代,因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反动思想的盛行,这种事就非常非常少了,至少在有点身份的人家,都很忌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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