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老年人把物管攆走,要求老年人自己來管理,並拿工資?

人生是種修行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既然小區裡的老年人來當家作主,管理小區內的曰常工作,為何不亦樂乎?一個小區的優秀管理,最主要的是環境設施的乾淨整潔,小區的治安寧靜祥和,公共設施的急時修繕,水電物業的按時收繳,處理好這些主要問題,老人就是拿相當物業管理的工資那又為何不讓他們去嘗試呢?現在的一些物業公司自視高高在上,不把業主放在心上,小區環境衛生跟不上;治安常出現問題;家庭水電沒能及時處理;導致物業與業主矛盾重重,針尖對麥芒,似有一爆引燃的危機。小區裡的老人或許年齡較大,體力不如年輕人,但他們擁有豐富的社會經驗,責任心更大,肩負的使命更重,尤其是對小區的一切更是瞭如指掌,處理問題也會



更得心應手。只要小區的老人在前期工作安排上做細做足,多跟其它部門溝通和備份,未來的小區管理或許令眾多業主讚歎自如。


蘇哥靚


我們小區有一群人2塊的物業費都交不起(人家物業隨叫隨到,搬家,開門,提東西,找小孩),吵著要成立業主委員會。我就一句話,我不反對你們成立委員會,我也不反對換物業,只要你們籤個協議就可以了。很簡單,以後我賣房子,以周邊同類型小區做參考,如果賣價高於他們,高出來的部分我給業主委員會,但是!如果小區貶值,低於周邊同類型小區,低多少,業主委員會賠我多少錢!理由很簡單,你管的好了,升值了,多出來的差價給你,你該得的,但是沒管好,貶值了,該賠多少賠多少。我這個建議得到了90%業主的共鳴。然後吵著要成績業主委員會的那幾個人再也不說話了。

他媽的,有業主委員會的小區沒有一個好的,全部烏煙瘴氣房價大跌,還賣不出去。他們是賺錢了,我們房子不好住了,還砸手裡了


我知道我是國寶


你的鄰居比物業更壞,更何況是老年人。

跳廣場舞的,甩鞭的,圈綠地種菜的,說有輻射要求把基站挪走的,那個不是老年人?

要是抱著試試再說的態度,那你會後悔一輩子。

老年人根本就無法管理物業,說句不好聽的連掃地她們都掃不好,他們以為的乾淨跟年輕人以為的乾淨,根本就不是同一個乾淨。

敬老愛老是古訓,可老人自己沒個老人樣,非要出來弄點什麼么蛾子,那還有個古訓叫老而不死為賊


駐馬店頭號貪汙犯


準備賣房子搬家唄。

沒物業的小區,過兩年就是垃圾遍地電梯損壞綠化全鏟了種菜了,到時候鬼才要這房子。乘現在房子還能賣出價,趕緊賣了找個有物業的高檔小區買新房吧。


三隻腳的大大烏鴉


我做物業多年,管理過市場小區寫字樓,說真的物業從業人員工資低,操心多,真正賺錢的都是老闆,老闆都是想少花錢多辦事,可下面幹活的沒辦法有時候就是糊弄,我感覺現在最好的辦法就是小區聘請專業的物業經理,給予行業高標準工資,一個工作經驗豐富的物業經理很快就能把一個小區需要的工作的人員配齊。業委會做老闆,負責監督考勤,每月花銷報業委會審批,成立全體業主的qq群,關於小區的情況問題及時與業主們進行溝通,把物業老闆賺的錢留下服務小區,或者看情況減少物業費,相信我,一個經驗豐富的物業經理絕對比一般的物業公司管理好的多。細節的不足之處還有很多,但這絕對是一個折中的好方法。


板兒磚99282816


老年人要求管理小區其原因有兩個:

1、小區物業公司管理確實不盡人意

2、老年人想在家門口利用退休期間為家裡發點餘熱掙點小錢

自己小區老年人管理物業,在收費上能比物業公司強,服務上在某些方面要比物業公司強,比如門衛,,,弊端也有比如 ,由於歲數大腿腳不靈便,維修維護及部分上門服務就達不到標準,同時時間一長小區老年人內部不和諧因素增多,是非也多(老年人逐年增多 ,針對物業收入的利益紛爭就多),再者老年人管小區一般都不辦營業執照沒有法人主體,出現法律後果無人承擔,對待欠費一般都採取擾民的辦法(組織老年人上門騷擾),服務質量不到位,其它業主不敢說,一說就出現矛盾, 一句話沒有取得工商執照,不論老人年輕人都不能擅自管理小區物業


平心靜氣85475774


對這個問題要一分為二。本人現在既是單位分得的福利房的房主(條件環境還不錯),也是商品房的業主(硬件軟件更好),因此對於家委會管理小區和物業管理小區的區別還是感受深刻的。我個人的看法是,無論是那種管理方式最終取決於管理人員的素質和管理模式的運作方式。


睿府旗人


這個問題其實不是問的怎麼處理的問題,而是問的如何維護自己權益的問題。按理說,老人有權驅逐,因為人家也是業主之一,有權不請這家物業進場。但是老人如果是為了自己負責,則需要工商的物業公司註冊。如果不註冊,在法律上,老人們的行為屬於非法人合夥企業。如果註冊了字號,以字號為限。如果沒有字號的合夥,老人們則屬於無限合夥。小區經營不下去則會由老人們賠償,而且是無限責任,即有多少賠多少。這一點挑明的話,老人們自然會權衡利弊的。相信你能處理好的。


鮮嫩的五道槓


小區自行管理,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找一位懂得物業管理和樂於長期奉獻的有責任心的人來負責。不然,小區的電梯、消防設備、公共部位的滅火器材、公共照明、二次供水設備出了問題沒人修,或者在籌集維修的錢時大家有分歧,導致不能及時維修,就會存在安全隱患。如果發生安全事故,肯定是找不到人承擔的。還有就是小區衛生和裝修物品以及其它雜物亂擺亂放時,人員進出管理不到位時,誰去解決可能也是個問題。綜合原因,自管想管理的很好的話,還是有點難度的。


我堅決和你永別


別講老年人和年輕人。按法規要求,一半以上業主的意向決定小區是外聘物業企業還是自治。如果一小部分業主一意孤行,可以向居委會反應或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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