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就是深圳人!深圳99项政策同等适用于台胞台资企业

7月24日,深圳市举办贯彻落实“31条惠及台胞措施”新闻发布会,深圳市副市长艾学峰代表深圳市委、市政府介绍深圳市贯彻落实“31条惠及台胞措施”有关情况。

深圳是台商投资最早的大陆城市,截至目前,深圳累计引进台资企业6138家,协议台资122.60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99.82亿美元。近年来,每年从深圳口岸出入境的台胞约230万人次,占大陆出入境台胞总数的近1/4。

艾学峰表示,近年来深圳通过深化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造特区新优势,特别是遵照中央关于深圳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指示,先后出台了多个涉及企业发展、人才引进、科技创新的政策,对包括台企台胞在内的国内外企业和个人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采购、申请各类基金项目等方面都做出了相关规定,同时,按照“来了就是深圳人”的精神,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他表示,经认真调研,除属于中央、省级事权的部分政策措施外,“31条惠及台胞措施”在深圳市现有政策中都得到体现,并具有优惠、普惠、实惠的特征:优惠体现在不论是与国际比较还是与国内其他城市比较,深圳制定实施的相关政策都具有很大的优惠性;普惠体现在除部分针对特定区域和特定对象外,深圳的政策对包括台资企业和台胞在内的各类企业主体和个体一视同仁,营造了公平、公正、开放的投资发展环境。实惠体现在在落实“31条惠及台胞措施”方面,深圳市已有不少台胞和台资企业享受到了政策支持。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日前深圳市重新梳理出深圳市现有适用台企台胞的各项政策,制作了“深圳贯彻‘31条惠及台胞措施’政策汇编”,包括18个类别的99项政策。2018年深圳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规模达257.37亿元,共有54个专项,涵盖超过200个资助方向,只要符合条件的台企和台胞都可以按程序申报。

【记者】张光岩

【作者】 张光岩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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