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督促整改隐患60万余处 实施行政处罚35万余起

记者从应急管理部消防局获悉,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以来,全国各地迅速组织排查,扎实推进本地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截至目前,全国共排查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3000余家、销售企业及仓库3万余家、电动维修改装企业和作坊1.3万余家、居民住宅小区9.6万个、社会单位45万家,发现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问题隐患65万处,督促整改60万余处,清理违规停放充电问题26万余处,实施行政处罚35万余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5·18”视频会议后,各地消防部门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领导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北京市市长陈吉宁,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吴政隆,安徽省省长李国英,福建省省长唐登杰,河南省委书记王国生、省长陈润儿,广东省省长马兴瑞,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主席陈武,甘肃省省长唐仁健等领导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切实抓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取得实效。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发动、层层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各地结合夏季火灾防控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针对本地区电动自行车火灾特点和防控难点,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加大排查整治力度。

广东省组织综治、发改等部门参与治理,细化了治理职责。湖北省将电动三轮车、电动汽车纳入整治对象,拓展了治理范围。江苏省将电动自行车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纳入治理重点。北京、辽宁、山东、云南等省份工商、质监、公安交管、电力及消防等部门强化协作、联合执法,实行全链条、全覆盖的“闭环式”监管。各地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微博微信平台,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和突出火灾隐患,进楼入院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通告和火场逃生宣传图3000万份,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北京市组织召开千人约谈大会,集中对全市重点物业服务企业和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负责人1000余人进行警示提醒。辽宁、湖北、重庆等省份组织对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经销商、改装厂家以及部分重点单位、居民小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约谈培训。黑龙江省组织134支消防宣讲团持续开展宣讲活动,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常识。江苏省消防总队通过与美团外卖合作,在全省7万余辆美团外送电动自行车储物箱上张贴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

各地坚持边整治、边总结,认真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成效,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地、设施建设,完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与便民长效工作机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台政府规章《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道路通行及其消防安全管理内容。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台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消防安全规范》,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筑安全布局、防火分隔、电气线路敷设、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北京、辽宁、河南等省份召开现场会推动电动自行车棚和充电装置建设示范点建设行动。目前,各地现已建成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点7万余处,解决了2000余万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停放、充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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