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銀監局稱小微企業可用新貸款結清原貸款,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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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貸還貸能幫助小部分質地較好但是現金流困難的企業扛過外部週期,也可以幫助銀行平滑系統性的壞賬,贏得時間。本質上是時間換空間的操作。

河北銀監允許“以貸還貸”,在我印象中應該是第一個直接下發文件把這個事情合法化的地方監管機構。除了河北銀監,其實很多地方都在探索如何解決企業“轉貸難”的問題,雖然形式不一樣,但是效果是一樣的。

這方面,最早的實踐要追溯到溫州金改。

當時溫州有設立過政府背景的轉貸基金來幫助企業解決轉貸的問題。後來杭州在溫州模式的基礎上開創了銀行、政府、第三方轉貸機構合作的銀政企轉貸基金,再後來全國陸陸續續也在嘗試把轉貸基金引入到各地。在這次河北銀監明確可以以貸還貸前,轉貸基金是目前政府幫助企業解決轉貸難的主流辦法。

受限於銀信政策,大部分企業都在短貸長用

目前的銀行貸款,主流是流動資金貸款,銀行的出發點是幫助企業解決流動資金的問題。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企業獲得流動資金貸款後大多數都投入到了固定資產的購置中,江浙地區比較多的是建廠房或者購買設備。

可是,投固定資產有一個很嚴重的問題,不會馬上能產生現金流,固定資產投下去要1-2年,等產能發揮出來又要幾個月,這樣的結果就是,本來借1年期的銀行貸款到期後企業沒有錢還,短貸變成了長貸。

更嚴重的是,很多企業新增產能的時候是行業最好的時候,等到產能出來了,市場需求沒有了,也就沒有了還款能力。那麼,到期以後只能去外面借錢去還貸款,再從銀行重新把錢貸出來歸還借款。

銀行抽貸壓貸把借錢轉貸變成了高風險的事情

對於企業來說,轉貸的錢經常是從外面借過來臨時週轉的,但是這幾年,銀行壞賬比較高,為了控制風險,會在部分企業還完貸款後進行抽貸壓貸。從銀行角度考慮,這是正常的風險把控行為,但是對企業來說,這就要了親命了,一抽貸壓貸,這個臨時週轉的錢就沒辦法還了!

時間一長,次數一多,大家都不太願意借錢給企業去做貸款週轉了。可是企業貸款到期還是得還啊,怎麼辦呢?只能尋求高利貸了,雖然利息高,經常會到年化50%以上,但是用的時間短,整體算下來也要1%-1.5%,可是,借了高利貸如果被銀行抽貸壓貸,這個結果更加不堪設想啊,所以被銀行抽貸後還不起高利貸而被拖死的企業時有發生。

允許以貸還貸通常是特殊時期的產物

以貸還貸最早是80年代由IMF提出來,當時是為了解決拉美國家外債的問題。我國在某些特殊時期實施過這種政策,但是,大部分時候,銀監會都是禁止以貸還貸的,曾經還有銀行以貸還貸還被處罰過:

那麼,特殊時期,以貸還貸的作用是什麼呢?還是以江浙的情況來參照。

以貸還貸是以時間換空間,讓一批相對優質的企業扛過寒冬

從溫州金改至今,轉貸基金已經在浙江弄了4,5年了。在這4,5年時間,通過轉貸基金變相“以貸還貸”,部分企業扛過了最難熬的一段時間,當然也有一部分企業依然倒閉了。

實踐證明,轉貸基金只能延長企業存活的時間,並不能救活差的企業,因此,少部分自身質地不錯,受宏觀環境影響的企業在轉貸基金的幫助下扛過了寒冬,並且重新煥發出了生機,但是大部分要倒閉的企業最終還是倒閉了。對於銀行而言,轉貸基金最大的幫助就是平滑掉了壞賬率,讓那些本來集中爆發的壞賬分散到了不同的時間爆發,一定程度上確實是可以平滑系統性風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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