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6月1日
地點:寧洱大道與西園路口
車牌:雲JM3528
時間:6月1日
地點:振興大道倒生根公園
車牌:雲JL6691
時間:6月1日
地點:蘭花市場門口
車牌:雲JBB768
時間:6月1日
地點:振興大道總站路段
車牌:雲JBG098
時間:6月1日
地點:寧洱大道與西園路口
車牌:雲JBD836
時間:6月1日
地點:振興大道與五一路西南角
車牌:雲JP5427
時間:6月2日
地點:蘭花市場門口
車牌:雲J84093
時間:6月1日
地點:振興大道與民航路口
車牌:雲J25384
時間:6月2日
地點:寧洱大道與西園路口
車牌:雲J16165
時間:6月1日
地點:邊城路與物資巷交叉口
車牌:雲J12536
時間:6月1日
地點:蘭花市場門口
車牌:雲J15A18
相關法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行人、機動車在行經有信號燈的斑馬線時,應按照信號燈的指示通行。機動車在行經無信號燈控制的斑馬線時,必須在斑馬線外停車讓行。如果機動車在斑馬線前有鳴笛催促或者行人、車輛同處斑馬線內,且行人在機動車前方,則認定為不禮讓行人。
《中華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90條,《雲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七十九條第(四)項違法規定: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可記3分,並處以200元罰款。
城市文明需人人參與共建,禮讓斑馬線需要每個人的參與和支持,做“文明過馬路、禮讓斑馬線”實踐者、參與者、支持者,希望下一個斑馬線前禮讓帶頭人是你!
閱讀更多 普洱交警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