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依法打击涉煤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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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四煤城”依法打击涉煤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鹤岗现场会议的总体部署,7月24日上午,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市依法打击涉煤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就我市依法打击涉煤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相关工作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进行介绍。

新闻发布会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将紧盯涉煤领域黑恶犯罪规律特点,依法严惩六类涉煤领域黑恶势力犯罪、依法打击七种危害煤矿生产安全犯罪、综合整治八类涉煤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围绕打击的重点,由政法机关组织攻坚力量,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再破获一批涉煤领域黑恶犯罪案件。政法机关将与纪检监察、组织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重点关注违规参与煤矿生产经营;领导干部失职渎职、利益输送;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为垄断经营、强买强卖、阻扰干扰小煤矿关停等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犯罪线索,严格落实线索发现移交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纪从严处理违法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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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为进一步扩大线索来源,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了专项举报方式,呼吁全市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煤领域违法犯罪以及“保护伞”线索。黑龙江省扫黑办专项行动办公室举报电话:0451—87936775,举报信箱:哈尔滨市南岗区湘江路131号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黑龙江省公安厅专项行动办公室举报电话:0451—82897127,举报信箱: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45号省公安机关扫黑办;鹤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468-3356110,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邮寄地址:鹤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大楼722室)。政法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群众举报并查实的重大涉黑犯罪线索给予相应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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