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生態環境部透露了關於2018年環保督查的具體內容,其中出動18000人(次)的督查力度,讓2018年的環保督查瞬間在網絡點燃,各大媒體紛紛報道。2018的環保督查將以3倍的差距把2017年的環保風暴甩在身後,躍升為最新史上最大的環保督查。
幾乎與此同時,國家層面出手叫停環保一刀切,下文嚴令禁止地方在環保執法過程中盲目的開展工作,對人民群眾的生產和生活造成極大困擾和利益損害。
首先是環保部官方發文
![最大環保督查VS最嚴“環保一刀切”禁令!企業終於得救了!](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然後是人民日報聲援
![最大環保督查VS最嚴“環保一刀切”禁令!企業終於得救了!](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其他各省份發出通知禁止“一刀切”
廣東禁止環保“一刀切”
廣西禁止環保“一刀切”
河南禁止環保“一刀切”
黑龍江禁止環保“一刀切”
其它各大媒體也紛紛呼應
一邊是即將到來的史上最大環保督查
一邊是最嚴的“環保一刀切”禁令
2018年的環保風暴,正式掀起!
今年的風暴註定不一樣,而大家都在關心的問題無疑又落在了“環保一刀切“身上。根據作者的觀察,對於環保風屬中“一刀切”的吐槽和批評,全部集中在政策執行層面上。
那麼,地方到底有沒有權利關停企業?已經無辜躺槍或可能即將躺槍的受害者是否要討回損失?能不能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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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到底有沒有權利關停?
答案是:有權利。但存在兩個普遍的問題:濫用權力和不按規矩辦事。
1. 濫用權力,關了不該關的
什麼是濫用權力。就是不分青紅皂白地實施集中停工停業停產、一律關停等過度操作的行為。
當前治汙行動中,形成了一股關停汙染企業的風潮,並且由於環保高壓態勢,執法實踐中出現了“一刀切”、追求效率、忽視程序要求的傾向。
2. 不按規矩辦事,處理違法時自己也在違法
什麼是不按規矩辦事?這個在法律上也有個高大上的說法,叫“程序不合法"。
意思就是,即便有問題,地方在執法時也要按照程序辦事,絕不能走哪關哪,執法全憑一張嘴,我說關就得立刻關。這些魯莽隨意的執法方式,在本次禁令中是嚴令禁止的。
《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對於那些涉及行政相對人重大利益的行政處罰,聽證是他們的法定權利。
如果你遇到地方執法時有人向你說“先停再說”,這時對方就是不按規矩辦事,法律沒有“先停再說”這一套。這種簡單粗暴的行為也是這次國家重點整治的對象。
環保,一定要嚴查。但嚴查不是瞎查!現在的情形是,一些必須嚴查的經過一陣風的監督後,開工了。一些與汙染環境八竿子打不著的,各種設備拆掉,封掉,甚至毀掉……環保執法要做到有的放矢,這樣環保才有力,才服人心。一般有汙染的廠,被封掉,企業主內心會覺得受傷,不服氣。沒汙染的,被封掉,除了經濟損失,內心也充滿了深深的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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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被或即將被一刀切躺槍的受害者,除了吃啞巴虧,能維權嗎?
答案是:必然可以。
從去年到現在,在關閉的這些大小企業中存在相當數量被誤傷的情況,對於那些已經採取了“環保一刀切”的地方受到損害的企業或個人是可以依法維權的,這類企業嚴格意義上並沒有違反法律
你可以要求行政賠償,給你造成了多長時間的損失,多大額度的損失,這都可以賠償。即便對方是一種所謂合法狀態做事情,那也會涉及到行政補償,這個也可以申請。
所以,執法機關也必須遵照法律程序要求,否則要為錯誤的行為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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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是全民支持的事,我們好心不能辦了壞事。
如何杜絕環保一刀切?要從根本上杜絕“環保一刀切”,就必須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而對於當下的環保,這個籠子應更加結實。
有網友說:
A: 國家執行環保工作沒有做到上傳下達,人民群眾環保意識薄弱,國家以“一刀切”這種執法方式造成社會各行各業受到了重創,造成工人、農民工、司機、工地、企業、養殖業都處於失業、停業當中。希望國家能站在人民群眾的角度來執法,不要以政績為目的進行“一刀切”式執法,群眾利益並未得到維護,相反這使得多數群眾因此利益受損失去經濟來源。望國家在環保執法工作當中能更人性化,把環保知識傳達到基層能給人民群眾一個過度期,增環保意識,逐漸實現青山綠水。
B、環保一刀切害了多少企業?政府部門如何服務企業,為中國經濟發展保駕護航,這是政府部門應當思考的問題,但是現在有些政府部門已經成為了企業發展的絆腳石,阻礙了中國經濟的有效發展,這樣下去如何實現中囯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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