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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云南省审计厅厅长吴绍吉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发现,楚雄学院、文山学院等7所省属高校存在挪用教学资金修建教职工住房、隐瞒收入、违规融资等问题。
在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中发现,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已建成1年以上的1.61万套住房未及时分配。
云南省审计厅厅长吴绍吉表示,从审计情况看,2017年,省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预算的104.9%。
《审计报告》显示:
云南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筹措财政奖补资金6.7亿元,支持化解过剩产能;
省级投入资金153.7亿元,用于支持“五网”基础设施建设;
全省节能环保支出179.5亿元,生态文明建设力度持续加大;
持续加强筹措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17.8亿元;
全省教育支出998.3亿元,同比增长14.6%;
农林水支出674.8亿元,着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此外,云南省财政管理改革稳步推进,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压减省级项目158个,减少资金33.5亿元。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清理盘活存量资金128.4亿元,统筹安排用于重点支出。
云南省上报财政部的决算报表反映:
2017年省本级预算收入总计5335.5亿元,支出5281.6亿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565.38亿元,支出519.58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33.46亿元,支出32.28亿元。
与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多20.8亿元,支出多20.2亿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多6.48亿元,支出少5.02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少0.04亿元,支出少0.02亿元。
这些收支差异主要是根据决算整理期清理结果作出的调整。
7州市超23亿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
除了上述数据,审计结果也发现存在不少问题,在对16个州市本级决算(草案)编制审计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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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等3个州市将应纳入专户管理的教育性收费缴入国库,导致虚增财政收入8749.42万元;
昆明、玉溪等7个州市未将23.45亿元非税收入及时缴入国库;
昭通、丽江等4个州市将财政资金以“以拨作支”方式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虚列支出7.29亿元;
临沧、楚雄等4个州市13.41亿元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
5个单位违规出借出租国有资金资产
云南继续采取大数据审计方法,对129个部门及237家所属单位实行了全覆盖审计,抽查财政预算资金477.49亿元。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同时,对在22个省级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省农业厅渔科院等15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将业务收入等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1.27亿元;
省发展改革委项目支出预算28.44亿元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实际用途;
省司法厅等4个单位违规转移零余额账户资金、提前支付财政资金1117.57万元;
省公路局等15个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金额1.11亿元;
省航务局等19个单位结转2年以上的项目资金和净结余资金6387.85万元未交回省级财政统筹;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后勤服务中心等5个单位未经批准违规出借国有资金、出租国有资产涉及3353.49万元。
审计查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整改,已上缴和追回资金7881.6万元。
7所高校存挪用教学资金建房等问题
对楚雄学院、文山学院、滇西科技师范学院、普洱学院、红河学院、丽江师专、德宏师专7所省属高校近3年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4个主要问题。其中包括:
挪用教学资金3147.81万元修建教职工住房,挪用国培计划项目资金1126.45万元购置设备等;
未计提或少计提校级专项助困金2860.76万元;
隐瞒收入8822.73万元,并坐收坐支8408.13万元;
违规融资5.02亿元,违反政府采购规定3122.17万元。
审计查出问题后,各学校认真整改,已补提校级助困金1481.47万元,清退收回违规报销费用和个人借款841万元,问责处理10人,修订和制定制度办法11项。
1.61万套保障性安居住房未及时分配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全省审计机关重点审计了“放管服”改革、保障性安居工程、重点产业发展等项目,共审计有关部门和单位2007个、项目1921个,资金总量1080亿元。
就“放管服”改革审计结果来看:
文山州环保部门负责审批的涉及工业污染等12个事项、牟定县农业部门承接的渔业专项捕捞许可等5个事项,因设备、技术等原因未能有效实施或难以承接;
省交通运输厅等4个部门部分行政许可事项未在承诺时限内办理完成;
全省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政策执行进展缓慢,截至2017年10月底,仅完成目标任务数的6.07%。
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时发现:
资金筹集拨付与建设进度缺少统筹谋划,17.47亿元资金闲置超过1年,其中银行贷款10.86亿元;14.79亿元违规用于其他项目建设、出借、还贷等;
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已建成1年以上的1.61万套住房未及时分配。
审计查出问题后,有关地方和单位已追回资金9.09亿元,其他问题还在整改之中。
全省八大重点产业发展审计调查发现:
推进机制不完善,设在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的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产业推进组工作协调配合不到位等问题;
省级5个产业推进组未制定三年行动计划;
部分重点园区48个项目建设推进缓慢;
基金登记设立进展缓慢,导致财政资金32.5亿元闲置近1年。
审计查出问题后,相关部门已印发和完善三年行动计划8项,已投入省重点产业发展基金18.7亿元。
全省66条收费公路收支缺口15.65亿
省审计厅对云南省博物馆新馆等19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和跟踪审计,审计投资总额305.92亿元。审计发现:
石林至锁龙寺高速公路等15个建设项目多计工程价款7.2亿元;
昭通至彝良二级公路等10个建设项目多计待摊投资9929.6万元;
西双版纳机场第三期改扩建工程等2个项目管理费超支1537.4万元。
省审计厅还组织开展全省66条收费公路专项审计,2015年至2017年6月,收入合计393.78亿元,其中通行费收入332.36亿元,占84.40%;成本费用合计409.43亿元,其中利息费用233.3亿元,占56.98%;收支缺口15.65亿元。审计还发现:
昆明南连接线高速公路项目无依据虚增投资完成额;
呈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贷款资金长期闲置,导致国有资金损失浪费4264.16万元;
昆明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为其他单位承担贷款利息1.17亿元。
部分高校擅自处置8750.87万国有资产
受省委组织部委托,2017年,省审计厅对20名省管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对2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
个别州市土地政策执行不到位,存在批而未征土地75.91公顷,闲置两年以上土地993.25公顷,应收未收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6212.07万元;
个别部门人为调节收入,隐瞒和虚增收入4.63亿元;违规出借资质,收取挂靠方管理费2349.83万元;超核定总量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1280.85万元;
部分高校未经报批擅自处置国有资产8750.87万元;
个别企业为下属公司违规担保,涉及金额6.3亿元;对外出借资金3047.33万元未按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决策;多计项目建设成本3681.09万元。
审计查出问题后,有关地区和部门通过整改,已征收土地42.16公顷,已供应土地156.44公顷,已上缴和清退资金2826.91万元;相关企业已对多计建设成本调账处理3619.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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