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防疫站長受賄170萬含長生業務員回扣 被判刑

2017年12月底,河南省寧陵縣防疫站原站長王峰因受賄罪、貪汙罪被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了有期徒刑八年三個月,並處罰金40萬元的一審判決結果。王峰所涉受賄事實,基本都是在任期間接受了疫苗供應商業務員的回扣款,前後共計170餘萬元,其中就包括長春長生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業務員。

河南一防疫站長受賄170萬含長生業務員回扣 被判刑

多次非法收受業務員給付回扣款

據一審法院認定,被告人王峰於2006年3月起任寧陵縣衛生防疫站站長。2010年至2015年,其利用採購疫苗的職務便利,多次非法收受業務員給付的回扣款。如在2010年至2015年期間,王峰非法收受河南金鼎醫藥有限公司業務員劉文傑疫苗回扣款146萬餘元;在2010年至2015年,王峰非法收受長春長生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業務員吳玉海狂犬疫苗、水痘疫苗回扣款164000元;在2013年至2015年,王峰非法收受業務員魏魁疫苗回扣款85000元;在2013年至2015年,王峰非法收受南寧碩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業務員劉璞給付的疫苗回扣款38400元。

王峰還被認定有多次索賄行為,如在2015年四五月份,他要求行賄人劉文傑給其女兒王某、兒媳陳某購買手錶兩塊,後劉文傑通過支付寶轉賬在網上購買“浪琴”手錶兩塊,共支付價款5900元。之後按照王峰的要求將該表交給了王峰的女兒王某。案發後,王峰的兒媳陳某退出一塊浪琴手錶。

另外在2015年7月份,被告人王峰讓劉文傑安排其和朋友及家人一起在洛陽遊玩,劉文傑支出旅遊費用4913元。

一審判決後,檢察機關一度以量刑過輕為由進行抗訴

除了收受多名疫苗供應商業務員的回扣款170餘萬元之外,被告人王峰還應寧陵縣防疫站藥房科科長史麗(女)的要求,利用職務便利將史麗正在上學的兒子張某的工作關係安排在衛生防疫站,並給張某發放生活費、工資,以俗稱“吃空餉”的方式,騙取公款4萬餘元。案發後,被告人史麗將上述款項退出。

一審法院認為,王峰的行為分別構成受賄罪、貪汙罪,史麗的行為構成貪汙罪。故一審判處王峰有期徒刑八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判處被告人史麗免予刑事處罰。

一審判決後,檢察機關一度以量刑過輕為由進行了抗訴,但之後又撤回了抗訴。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7年12月二審裁定準許了撤回抗訴,並駁回王峰的上訴,維持原判。

(原標題:收受長春長生等業務員回扣,河南一防疫站長受賄170餘萬!獲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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