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沒有勞動合同,教你如何證明存在勞動關係!

實用!沒有勞動合同,教你如何證明存在勞動關係!

對於很多奮鬥在前線的勞動者而言,勞動合同往往是大家很容易忽視的問題,大家可能更多關注的是自己找到了啥樣的工作,一個月拿多少錢,很少有人關注自己與單位之間的法律關係,這就導致了在工作期間與單位發生糾紛後,很多人就無法證明自己與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作為一名曾經在勞動仲裁委員會實習過的小編,這種情況可以說是不勝枚舉,類似於辭退離職不給發工資的,工作期間遭遇工傷單位不管不顧的,遭單位辭退不知如何維權的等等。

實用!沒有勞動合同,教你如何證明存在勞動關係!

那麼,在單位未跟我們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接下來就是我們要如何在未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證明勞動關係呢?

1、應聘登記表、入職登記表、錄用通知書、面試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廠牌、工作證、出入證等能夠證明職務身份的證件;

3、工資條、社會保險記錄單、住房公積金單、工資收入證明(需要會計人員簽名)等;

4、打卡記錄、考勤記錄、加班通知等;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除非該勞動者已經離職,否則不具有可操作性)

6、工作中的郵箱往來信息,QQ或者微信聊天記錄等;

7、其他情形。

上文中的1、3、4項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責舉證責任。

實用!沒有勞動合同,教你如何證明存在勞動關係!

因此啊,在沒有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一定要保存好包括但不限於錄用通知書、工作服、廠牌、QQ微信聊天記錄等憑證,這樣在引發勞動糾紛是就不至於手忙腳亂。但是,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就不存在這些麻煩了,所以各位勞動者一定要加強自己的法律意識,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文章 | 周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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