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職、開除黨籍,衡水3名村幹部被查處!

1.桃城區河沿鎮劉高村黨支部原書記劉新生騙取財政補貼款問題。在協助開展南水北調佔地補償和美麗鄉村改造工作中,劉新生利用職務便利,虛報佔地數量,騙取國家佔地補償款、南水北調復耕費等,共計6.18萬元。劉新生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冀州區周村鎮彭莊村黨支部原書記李祥生騙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2016年,李祥生利用職務便利,通過偽造收入證明、隱瞞家庭住房情況等手段,騙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63萬元。李祥生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阜城縣崔廟鎮王山村黨支部原書記張書國騙取財政補貼款問題。張書國利用職務之便,騙取扶貧農膜款6.93萬元、虛報冒領良種補貼款3200元,並將邯黃鐵路棗樹補償款4.92萬元和機耕路補償款15.06萬元據為己有。張書國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轉自衡水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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