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黨員幹部酒駕醉駕,黨內嚴重警告、免去領導職務、開除黨籍!

近日,開化縣紀委監委嚴肅查處了一批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行為。為進一步嚴肅紀律,教育引導黨員幹部文明駕駛,提高黨員幹部遵紀守法意識,現將5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縣國土資源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汪林旺酒駕案

2018年1月24日凌晨,汪林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在桃下線2KM+200M處被縣交警大隊民警查獲。經鑑定,汪林旺血液中乙醇含量為30毫克/100毫升。

縣交警大隊對其作出了罰款15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2018年2月12日,縣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018年5月21日,市國土資源局黨委免去其縣國土資源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職務。

2池淮鎮中畈村村主任傅冬旺酒駕案

2018年4月19日晚,傅冬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在華埠鎮解放路停山坡路段被縣交警大隊民警當場查獲。經現場對傅冬旺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37毫克/100毫升。

縣公安局對其作出了罰款15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2018年8月1日,池淮鎮紀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3縣農商銀行職工周敬土醉駕案

2016年12月22日晚,周敬土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在芹陽辦事處江濱路縣交通運輸局門口路段被縣交警大隊民警查獲。經鑑定,周敬土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58毫克/100毫升。

縣人民法院判處其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2018年1月23日,縣紀委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4 馬金鎮霞山村村民鄭成忠醉駕案

2017年10月21日,鄭成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在馬金鎮自來水廠門口與馬金中學交叉口路段被縣交警大隊民警查獲。經鑑定,鄭成忠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為135毫克/100毫升。

縣人民法院判處其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2018年1月23日,縣紀委給予鄭成忠開除黨籍處分。

5 芹陽辦事處同豐村村民徐文祥醉駕案

2017年9月13日晚,徐文祥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在芹北路林場門口路段被縣交警大隊民警查獲。經鑑定,徐文祥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為203毫克/100毫升。

縣人民法院判處其拘役一個月十五日,並處罰金3000元。2018年4月4日,縣紀委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5名黨員幹部酒駕醉駕,黨內嚴重警告、免去領導職務、開除黨籍!

溫故知新!警鐘長鳴!

2016年7月1日起,機動車駕駛人實施交通違法行為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對交通違法作出行政處罰時,必須調查被處罰人的政治面貌和職業信息,涉及中共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的將被通報紀檢監察機關。

5名黨員幹部酒駕醉駕,黨內嚴重警告、免去領導職務、開除黨籍!

1 為什麼這麼做?

2016年7月1日起,機動車駕駛人實施交通違法行為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對交通違法作出行政處罰時,被處罰人的政治面貌和職業信息將被調查,涉及中共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的將被通報紀檢監察機關。

此次調整是公安部按照有關要求及時向紀檢監察機關通報涉及中共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實施交通違法行為的一項舉措,目的是為了加強對中共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做好表率的監督和要求。

2 政策文件

2016年5月18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發了《關於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法律文書中增加被處罰人有關信息採集項目的通知》,《通知》要求從7月1日起,各地在按照一般程序對交通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時,應當調查被處罰人的政治面貌和職業信息,並在製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時填寫。

3 哪些人會被調查、查哪些信息?

公安交管部門在調查確定機動車駕駛人違法時,必須核查當事人以下信息:

“政治面貌”包括: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共青團員、民革黨員、民盟盟員、民建會員、民進會員、農工黨黨員、致公黨黨員、九三學社社員、臺盟盟員、無黨派人士、群眾。

“職業”包括:公務員、公安民警、職員、工人、農民、自主經營者、軍人、武警、教師、學生、港澳臺胞、華僑、外國人、外來務工者、不在業人員、其他。

4 十類重點違法行為將被通報

按照規定,對實施酒駕醉駕、無證駕駛、準駕車型不符、駕駛拼裝改裝或報廢車輛、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牌證或標識、套用機動車號牌、脫保、超速50%及以上、貨車超載30%以上、客運車輛超員

等“十大類”交通違法行為的中共黨員或國家工作人員,其個人面貌和職業信息被調查後,公安交管部門將及時向有關紀檢監察機關進行通報。

《黨紀處分條例》

黨員違法後果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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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鏈接: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四章 對違法犯罪黨員的紀律處分

第二十七條 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貪汙賄賂、失職瀆職等刑法規定的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二十八條 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刑法規定的行為,雖不涉及犯罪但須追究黨紀責任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第三十三條 黨員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刑法規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

(二)被單處或者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

(三)因過失犯罪,被依法判處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過失犯罪被判處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處管制、拘役的,一般應當開除黨籍。對於個別可以不開除黨籍的,應當對照處分黨員批准權限的規定,報請再上一級黨組織批准。

第三十四條 黨員依法受到刑事責任追究的,黨組織應當根據司法機關的生效判決、裁定、決定及其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

黨員依法受到行政處罰、行政處分,應當追究黨紀責任的,黨組織可以根據生效的行政處罰、行政處分決定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經核實後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

黨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企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社會組織的規章制度受到其他紀律處分,應當追究黨紀責任的,黨組織在對有關方面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進行核實後,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

黨組織作出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決定後,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等依法改變原生效判決、裁定、決定等,對原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決定產生影響的,黨組織應當根據改變後的生效判決、裁定、決定等重新作出相應處理。

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

酒駕醉駕觸犯法律

後果相當嚴重哦! 哦! 哦!


安全駕駛是一件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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