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连池一母亲与女儿5年未见,拒付抚养费是因为……

五大连池一母亲与女儿5年未见,拒付抚养费是因为……

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系婚姻家庭纠纷,经五大连池市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即双方自愿离婚,离婚后女儿由父亲李某抚养,李某某应按时给付抚育费至其成年。该调解书生效后,李某某未自觉履行抚养义务。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五大连池一母亲与女儿5年未见,拒付抚养费是因为……

执行法官调查到,被执行人李某某常年在外打工,经执行法官多次与其电话联系,沟通劝说,虽然嘴上答应会履行义务,却一直没有实际行动,后法院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将其加入了失信人员名单。

7月18日,被执行人李某某终于主动来到了法院,执行法官耐心劝说,向其释法明理,并告知其若拒不履行将会被拘留或构成拒执罪等法律后果。李某某称孩子的父亲不让其看孩子,还告诉孩子妈妈已经离开人世了,不是不想履行给付义务,是实在太想女儿却又看不见她,李某某自述已经5年多没有与女儿见面,请求法院让她与女儿见一面,只要见到女儿就立马支付抚育费。

五大连池一母亲与女儿5年未见,拒付抚养费是因为……

了解详细情况后,执行法官积极与申请人沟通,最终,申请人李某同意让被执行人与女儿相见,当天上午,李某就将孩子带到法院。被执行人见到孩子后眼泪在眼眶里转来转去,终于没有忍住掉了下来,那是思念的泪水。

母亲与女儿终于见面了,执行法官劝说申请人,为李某某争取更多的时间与孩子在一起。被执行人与孩子一起吃饭,在下午上班时将孩子送回至法院。利用中午休息时间,被执行人李某某带着孩子吃顿饭,带着女儿逛商场买衣服、买吃的。当天被执行人将8400元执行款交到了法院。该案件顺利终结。

五大连池一母亲与女儿5年未见,拒付抚养费是因为……

监制:橘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