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一物業公司被炒拒不撤離,強制業主3天一刷激活電梯卡,你怎麼看?

金松601


瀋陽德建物業被愛麗香舍業主大會解聘已經8個月了,可是不僅沒把小區物業管理權交出來,反倒不斷升級電梯卡,竟要求每3天就得“激活”一次,否則不能使用。

這是什麼行為?這明顯就是在給業主添堵啊!

一個被解聘了8個月的物業公司敢這麼做,原因何在?這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物業公司,恐怕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據德建物業負責人說,他們和小區的合同確實已經到期,並且確實也接到了解聘通知書,但是他們認為業主大會投票有問題,所以不撤離。

聽起來這似乎是個理由,可惜細一想這完全是無理取鬧,業主大會和物業公司是合同的雙方,如果單方違約撕毀合同,另一方當然可以採取措施維護自己合法權利。

可問題在於,雙方的合同已經到期快一年了,合同期滿,不論業主大會是否作出解聘決定,雙方的合作關係也已經宣告終止,只要雙方沒有簽訂新的合同,物業公司就無權再參與小區的各項管理。

說白了,就是到期了,這與業主大會投票是不是有問題沒有一毛錢關係。

退一步講,就算是業主大會投票真的有問題,物業公司也只有和業主大會同樣的權利——尋求法律幫助解決,就像業主大會可以解聘物業公司但不能自己強行驅逐一樣。

而物業公司的行為不僅是欺負人,更涉嫌違法。想一想,你僱人給家裡打掃衛生,說好了一年為期,到期後對方卻不肯交出鑰匙,還堅持繼續給你家打掃衛生,並且沒事就在你家客廳裡、廚房裡弄一堆垃圾噁心你,你會怎麼做?

當然,這個問題的最終解決還得看管理部門,愛麗香舍小區所屬的社區已經表示業主大會程序合法,據說瀋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小區辦也要對物業扣罰考核分。

只是不知道,物業公司啥時候能撤離小區。


遼瀋晚報


之所以物業公司被推上風口浪尖,糾其原因,無非是現在物業從業沒有標準,門檻低。只要有關係就可以入駐。其中不乏一些人渣混入,把一些流氓手法也引入了物業管理。建議打黑應該把物業公司列入重點排查範圍。


海底燈


幾百家居民打不過物業,可笑可悲。合計合計把物業打出去,電梯問題應喊電梯公司來從新編碼升級,如果是物業公司喊人來弄電梯,喊居民警告電梯從業人員,沒經過居民允許再來就不客氣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