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长生生物造假案举报人,你认为应该奖励多少?

神弩萧萧


奖励多少,应该按照罚款的一定比例进行。罚的越多,奖励的越多。比如如果罚款是1亿元,奖励占罚金的0.2,则就是2000万元。



重奖举报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很好的监视企业作用。特别是对于一些举报后,产生良好社会影响,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等举报,更应该加大力度奖励。而就在今年,美国针对金融领域的一项举报,就重奖了三个举报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针对美银美林进行了4.15亿美元的罚款,并给于三个举报人20%的奖励占比。最终,三人分得约8300万美元的巨款,成为目前世界上最高的举报奖励金额。



而这么高的奖励额度,得益于在2010年奥巴马签署一项《多德-弗兰克法案》,正是这个法案,确立了金融领域的举报人奖励制度。此法案规定,当SEC对被举报者的制裁超过100万美元时,举报人就可获得所罚款项的10%到30%作为奖励。

所以,如果可以,我们也可以给于举报长生生物的举报人一定罚款占比的奖励。而对于接受了假疫苗的儿童,则应该建立赔偿制度,拿出罚款的一定占比进行赔偿。比如罚款的50%。而剩下的钱,则收缴国库,用于社会公益项目。



对于目前长生生物,已经受到了第一波344万元的罚款。如果我们参照SEC的奖励标准,则应该奖励65万元到103万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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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D肖


长生生物疫苗造假事件之所以会被公之于众的关键在于一位内部老员工的实名举报,正是这次举报让国家药监局在7月11日突然对长生生物进行了飞行临检,并且最终查获了该公司存在狂犬病疫苗造假的行为。

一家大型的正规医药公司为了攫取利益做出了泯灭人性、丧尽天良的举动,无疑会让公众深感气愤,如果没有那位内部员工的举报,很可能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公众还将被蒙在鼓里,继续使用着那些劣质的假疫苗。

因此,从人性的角度来说,我认为对于那位举报者不论给予他多少物质奖励都不为过!不管他实施举报行为的动机何在目的何在,他的行为从客观上让长生生物阴暗丑陋的面目展现在世人面前。

当然,奖励多少并不是我们大家说了算,因为国家在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奖励上有着专门的规定。

为了完善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早在2013年1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财政部专门共同印发《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奖励程序都予以了明确规定。2017年8月,食药监总局会同财政部又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将单次举报奖励限额从原先的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此次长生生物假疫苗事件的举报者系实名举报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奖励情形,按照该办法规定奖励分成三个奖励等级:一级、二级和三级。

如果说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的关连性越强,级别越高。以最高级别的一级奖励来看,一般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4%—6%(含)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2000元的,给予2000元奖励。

长生生物被查获的假狂犬病疫苗的数量多达11.3万份,虽说截止目前具体的货值尚且无法估算,但是相信这个金额应该不会低于百白破假疫苗中的85万元,如果说所涉假疫苗的货值越高那么举报者可以获得的奖励也就越高,当然最高额度不会超过50万元。

50万的举报奖你觉得多吗?



通城丹妹


对于这名长生生物造假的举报人,肯定会奖励,至于说奖励多少,现在还不好说,其实奖励多少都不能和他所做之事成比例,因为他的举报挽救了全国多少人免于受到假疫苗注射的威胁,他能举报,说明他也是冒着很大的危险的,不管这名举报人是出于何种原因还是目的举报,他的行为应该被肯定,当然对于这名举报人的信息相关单位肯定会严格保密的,虽然他是实名举报,但他的信息真的不宜公开,为什么说不宜公开?大家懂得。


2018年7月17日,南方财富网报道指出,长生狂犬病疫苗时间的起因是由内部生产车间老员工实名举报。该网报道原话:“接近长生生物的一位疫苗业资深人士说,此次事发是因为长生生物内部生产车间的老员工实名举报所致。不过该资深人士并不清楚到底是因为内部岗位调整导致举报人利益受损进而进行举报还是有外部因素驱动。不过该网报道还指出:“另一位知情人士称,此次举报是因内部岗位调整所致。”

根据我国对于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相关规定:第十条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按照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奖励等级等因素综合计算奖励金额,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一)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一般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4%—6%(含)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2000元的,给予2000元奖励。  

 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一般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2%—4%(含)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1000元的,给予1000元奖励。

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一般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1%—2%(含)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200元的,给予200元奖励。   

(二)违法行为不涉及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但举报内容属实,可视情形给予200—2000元奖励。   

(三)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内部人员举报的,可按照上述标准加倍计算奖励金额。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少于30万元:   

(一)举报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   

(二)举报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列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等品种,且已对公众身体健康造成较大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  

(三)举报故意掺假造假售假,且已造成较大社会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

(四)其他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举报。

该举报人信息肯定会绝对保密,对于食品药品举报人信息保密,我国同样有以下相关规定:

我国的食品药品安全投诉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投诉举报机构及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被投诉举报对象的合法权益,遵守下列工作准则:

(一)与投诉举报内容或者投诉举报人、被投诉举报对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投诉举报登记、受理、处理、跟踪等各个环节,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保密,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押、销毁投诉举报材料;

(三)严禁泄露投诉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禁将投诉举报人信息透露给被投诉举报对象及与投诉举报案件查处无关的人员,不得与无关人员谈论投诉举报案件情况;

(四)投诉举报办理过程中不得泄露被投诉举报对象的信息。

或许多数人会认为该举报人是内部员工实名举报,应该是涉及到了自身的利益,其实笔者认为这无可厚非,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都是做了一件好事,一件震惊全国的大事,正因为他的举报,让全国人民看到了这个造假疫苗集团的真面目,同时也挽救了全国多少人免于注射这些假疫苗,所以,对于他举报原因,我们何必去深究,我们只要记住他做了一件大好事,就可以了,这是关键,原因可以不去深挖。相信他也会得到属于他的奖励。


珞珈评论社


长生生物疫苗造假事件目前正在调查审理之中。其实这件事我觉得我们最应该感谢的就是举报人,如果没有举报人勇敢的举报,那么以高俊芳为代表的谋利者还会更加疯狂而又无节制的为自己谋取利益,损害别人的利益,威胁无辜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

举报人这次确实是为人民群众办了一件大好事,那么应该给举报人奖励多少钱呢?其实这个还真没有数。我觉得目前最重要的就是要保护好举报人的人身安全,毕竟这一举报确实是让长生生物受到了重击,通过产生生物获取利益的人肯定会对举报人怀恨在心,肯定会想通过一切办法来对举报人实施报复打击!所以这个时候应该保护好举报人,我觉得这点是最重要的。


其次我想说的是,目前国内还是存在很多这种不法企业,只是很多人不敢举报,毕竟这些企业的后台还是很强硬的,我觉得我们有必要制定一套法律法规给举报人的人身安全进行一定的保障,否则很多人哪怕知道真相也不敢举报,这不是自私、只是对方确实会用到我们想不到的方法进行报复打击!


举报人的行为确实拯救了数以千计的家庭,给他多少钱都不为过,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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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猫聊三农,我是王大猫。喜欢大猫的可以关注一下啦!

大猫聊三农


心里突然冒出了这样一个成语:多多益善。恐怕大家不会喷我吧。

试想,如果这次造假事件没有被捅出来,会给整个国家带来多大的危害呢?

据说此次的举报人,是长生内部的一名老员工,否则外人也不会知晓这么多的秘密。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这个举报人的初衷,绝对不会是奔着这个奖金而来的。相反,对于这么一个上百亿的大型企业,他肯定知道自己此举,会存在多大的风险,甚至有掉脑袋的可能,估计他也会计算在内的。

如此大的冒险,想想我们泱泱大国,又有几个能有这个胆呢?相较于某些人所认为的报私仇,我更愿意相信他这是有一种忧患意识,有一个良知在呼唤着他该怎样做一个有良心的人。

中国人习惯了麻木,习惯了明哲保身,习惯了做个好好先生,更习惯了事不关己高挂起。

记得当年,从国外访学来的台湾作家龙应台,目睹了国人对于种种丑陋现象的三缄其口,于是发表了著名的演说: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可见国人的麻木已到了何等的地步。


笑熬浆糊


和奖励多少钱相比,我更关心该案举报人员的安危,因为他们的举报刺破了疫苗案的谎言,无疑会给整个行业利益带来巨大的破坏,自然也会触动这个产业链上的既得利益者,想必会有很多人现在弄死他的心都有。所以说,暂时先保护好他吧,至于奖励的事儿过后再说。

举报者不但遭行业痛恨,此时此刻我想他的前同事们也恨死了他,因为他们的曝光,让公司停产停销,甚至是下一步还被永久性的关停,那么大的一家公司,养着数千职工,他们未来如何安置?我想这些员工此刻也有想弄死举报者的心。

说到奖励,很多人讲,他们之所以举报是因为长生公司欠他们奖金,他们完全是带着私利去举报的,这种为一已之利的行为不值得奖励。元芳倒不那么认为,我感觉他们的勇敢同样值得尊敬,不是每一个被欠薪者都有勇气敢于揭穿公司真相的。

我想很多人在自己的利益受损面前,都会选择忍气吞声息事宁人,更何况长生公司还是一家势力超级强大的上市公司,不是谁都可以具备那种勇气的,所以说他们的行为同样值得肯定和褒奖,如果没有他们的积极举报和配合,长生疫苗问题不知道还会蒙蔽我们多久,还会有多少人承载这巨大的风险。

对于举报者,该奖,而且必须重奖,多了不说,起码给个十万八万的总可以吧。我认为关键的不是奖励,而是以后如何保护他们才是最主要的。


元芳有看法


: 假预苗毒害婴幼儿,我们在谴责别人没有人性,我们又何尝不是?我们又为这些孩子做了什么?难道我们就只会做沉默的懦夫?人人都在关心追究责任 罚款 股票大跌 药企危机,却没人看到这是儿童预苗的安全危机?药品安全危机?生化化学细菌危机?谁又在真的关心这些受害的孩子们?谁来为这些受害者负责?谁来拯救这些孩子们?难道就让这些孩子们自认倒霉 听天由命吗 自生自灭吗?这就是活生生的反人类的生物化学细菌武器,如此反人类的假预苗化学生物细菌武器 却被一些人说成是安全的对人体没有伤害的,是谁在背后力挽狂澜?最后石沉大海 逍遥法外?


一转身一辈子27464787


奖励的越多,给造假的坏人“添的堵”越大!重奖举报人,但是建议国家奖励不超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奖金!如果有企业赞助,奖励的越多越好!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是中国科技界的最高荣誉。主要奖励在当代科技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杰出科学家,每位获奖者的奖金为500万元人民币。

奖励举报人是为了树立一个榜样,这是奖励了一个民族的良心,也是治愈“疫苗门”创伤的一剂良药!

如果不痛不痒的奖励,就没有给那些造假的厂家造成足够的震慑力。但是这种高额的奖励一旦形成“传统”,会让那些涉嫌造假的厂家“颇有忌惮”!

奖励归奖励,但是怎么领奖,怎么宣传是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我感觉不益披露举报人的详细信息,但是媒体可以宣扬这种正义的精神!

举报人能举报长春长生,这是下了决心的,也许他们根本就没想得到什么奖励,无非就是出于正义的考虑,才选择了站出来!试想举报了长生百亿公司多危险啊!这种未知的风险和正义的良心无法用金钱去衡量!


红色雄起


奖励多少,不应例首标题。不管出于何原因,选择的举报,这个人都应该问心无愧地获得至高的国家荣誉,和罚没造假企业款额的多半的数目。

一,他拯救了全国亿万名儿童的生命。勉受了假货之害,保障了健康。

二,以此可以鼓励更多的人士向造假开火,使假货毫无藏身之处,光天华日之下没有市场,自生自灭。

三,最终的目的,彻底消灭造假,还全国人民一个清新而又自然的生存环境。

所以,由此之见,举报造假的人应该享受到那些奖励。


一颗飘草


对于长春长生假疫苗案举报人要奖励多少钱合适?如果说,这个举报值多少钱,那是无价之宝,但在现实中能得到多少奖励?我认为当政者也应引起重视,当然据说是因内部员工加班待遇低,愤而举报,面对一个财大气粗,飞扬拔邑的对象,他举报是冒极大的风险,甚至生命危险,当政者不但要重奖,更要维护其权益和人身安全。更重要的,是要在国家范围内制定和形成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这样,即使有无良商家或企业主,想造假,都能及时发现,从而减少因造假而造成的损失和危害。重奖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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