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了!宜宾县一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伪造材料骗取国家优抚资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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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宜宾县通过深入开展“干部访廉百千万活动”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田间地头、村头巷尾走访调研,发现了一大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就近期发现的一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颜洪剑(曾用名:颜家树),男,汉族,1955年10月生,四川省宜宾县人,高中文化。2000年5月至2004年12月任普安镇风洞村文书;2004年12月至今任普安镇风洞村村委会主任。

遭了!宜宾县一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伪造材料骗取国家优抚资金,还……

7月2日,颜洪剑被移送检察机关

1999年以来,颜洪剑利用担任普安镇风洞村文书、村委会主任等职务之便,骗取复员军人补助、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共计9万余元,涉嫌严重违法。随后,宜宾县监委已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日前,宜宾县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宜宾县普安镇风洞村村委会主任颜洪剑开除党籍处分,责令其辞去镇人大代表和村委会主任职务,对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并将其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经查,颜洪剑身为中共党员、风洞村村委会主任,纪律意识淡薄,法律意识缺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伪造相关材料,骗取国家优抚资金,数额较大,且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已涉嫌贪污犯罪,应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经十三届县纪委第33次常委会、县监委第8次委务会研究作出上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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