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那些囚犯的刑罰,生不如死,可謂是史上最羞辱人的刑罰!

我們都知道,不管是現代還是古代歷朝皇帝制,都會有法律的存在,畢竟要維護人民公共秩序,正常情況下,法律就是為了能夠維護社會和平以及有一些教育警示的作用.

古時那些囚犯的刑罰,生不如死,可謂是史上最羞辱人的刑罰!

比如說是枷鎖就是其中的一種。其實在古代的犯人都會使用枷鎖。為了能夠將犯罪人員進行一個很好的運輸。但是到了朱元璋的手中之後,簡直就是非常的屈辱。因為到了朱元璋所使用的枷鎖,重達35斤。所以說帶著簡直就是累贅。一直到上衙門進行定罪,都要一直帶著,其實這根本就不是押送犯人。而是一種殺雞儆猴的作用,當然,隨著時間的流逝,它的重量越來越重,到了劉瑾的時候直接重到了150斤。

古時那些囚犯的刑罰,生不如死,可謂是史上最羞辱人的刑罰!

最終有些犯人直接承受不起,最終被壓死。而到了清朝也不同,那麼重量也會不同,因為犯的罪不同,那麼重量也會不同,比如說有25斤的,有35斤的,也有70斤的。後來,這種刑罰又上升了一個層次,變成了一種囚車,上面非常窄,僅僅可以讓人伸出脖子,下面相對來說還是比較寬的,這種方式是通過腳離地面的高度來判斷的,可以想象一下,頭被上面夾著,腳要是著地的話還是不太痛苦的,但是要是腳下面騰空的話,感覺跟上吊的感覺差不多,呼吸都不太順暢,你要是老實交代的話,可能會稍微少受點苦,但是要是抵死不從的話,那可能就會一直這樣,直到被折磨死。

古時那些囚犯的刑罰,生不如死,可謂是史上最羞辱人的刑罰!

還有一種就是戴著枷鎖讓你生活一段時間,懲罰時間的長短是通過犯罪的嚴重程度來判斷的,受枷者脖子被緊緊夾住,木枷又長又重,罪犯的雙手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所以,罪犯的飲食和方便都成了極大的問題。若罪犯有些親戚朋友倒還好說,可以由他們來照顧起居,若是孤身一人那就只好默默承受了,官差們只在早晚能喂些粗劣食物和清水給罪犯。犯人扛著烈日酷暑,吃著最惡劣的伙食,還得受路人唾棄,可謂悽慘之極。這樣的酷刑幾乎持續了整個清朝時期,光緒二十九年後,這項刑罰才逐漸被廢止。

古時那些囚犯的刑罰,生不如死,可謂是史上最羞辱人的刑罰!

不管哪種懲罰方式,對於人來說都是一種精神上的折磨,有的甚至上升到人格方面,幸好,這種懲罰方式慢慢的消失了,在當今社會,雖然也有懲罰方式,但是不像古代那麼痛苦,也不像古代那麼隨意,但是目的都是為了讓人安全的生活在這個世界,防止他人惡意的傷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