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吸毒的明星,該不該給他們重新復出的機會?

明星是公眾人物,應加強自我約束。遵守公德和法律法規,接受公共鑑督。明星犯了錯,不僅要受到應有的懲罰,更應該就自己造成的負面效應對公眾有所交待,這樣只有贏家公眾諒解,才能延續其藝人生涯,象房祖銘就是這樣的例子。但是有些明星犯錯,即便給公眾道了歉,也回不到藝人的路上去了,象畢福劍就是其中的一個。

下面我們就明星吸毒一事,讓公眾看看是諒解還是不能夠諒解。近幾年來娛樂圈裡涉毒明星屢見不鮮,毋庸置疑,毒品本身就是傷身之物,對人的危害極其巨大。從法律上看,吸毒屬於違法行為,明星吸毒也應該接受法律的處罰。如果原諒明星吸毒實際上是間接接受糜爛消極的生活方式和容忍違法犯罪行為。尤其是那些曾經還宣傳禁毒的明星,變成了殘害身體、知法犯法的罪犯,塑造起的公眾形象毀於一旦。在當今粉絲盛行的年代,有好多明星偶像在青少年當中擁有非凡的號召力,是眾多青小年祟拜的對象,如果對他們的吸毒偶像溺愛般的原諒,就會產生極大的隱患,扭曲了青少年群體的人生價值觀,不理解自己的偶像為什麼會犯罪?從而導致自己的世界觀混亂,這有可能使他們還沒步入的人生軌道,就別離了航向,走向犯罪的道路,對社會的安定也會造成威脅。

現在的吸毒明星,有好多的讓人理解不了。當我看到了民謠歌手宋冬野因涉毒被警方控制後的新聞時,簡直不敢相信,他寫出那麼多淨化靈魂的歌曲,具然會是個癮君子。我當時有想新聞是假的吧,我可以說愛聽民謠歌曲來自於宋冬野。可是歌詞能洗滌了聽眾的靈魂,卻讓他自己沾汙了歌詞。《抓住那個胖子》、《安和橋》等都是宋冬野有感而發的心情寫照。他常以身邊人的故事或自己身上的故事,來取締創作的素材和靈感,其深陷其中。祝願宋冬野在今後的路上,別讓喜歡你的民謠聽眾失望,正象在你微信上寫的那樣:"安和橋猶在,往事已隨風。待逢橋下春波綠,再見陽光那少年"。

對於吸毒的明星,該不該給他們重新復出的機會?

​還有一些吸毒明星,自己曾經擔當過禁毒使者也照樣犯罪。我曾經那麼喜歡尹相傑的《縴夫的愛》,有時一天聽好幾篇。這麼一個歌界響亮的人物具然在一年中兩次被抓。並目供述有十多年吸毒史,當場起獲冰毒等毒品有10餘克。這能說是犯錯嗎?明顯得已構成犯罪。明明前車之鑑還接二連三,為何非要"前赴後繼"自斷前程?難道是"有錢有名太任性",還是"不知感恩"。尹相傑曾經在2007年,為"保奧運禁毒品志願者在行動"活動中,還被聘請為北京禁毒教育義務宣傳員。

對於吸毒的明星,該不該給他們重新復出的機會?

除了上面的男明星吸毒,女明星吸毒也不少。已經52歲的國家一級演員傅藝偉,曾經的《封神榜》她飾演的蘇妲己為一代人心中的經典,一夜之間紅透半個中國。她參演的眾多電影、電視劇已被廣大觀眾所認可,留下深深的認象。可惜也被吸毒,有網友大呼:"希望你可以珍愛自己,一生的路還很長"。"女神,你怎麼淪落至此?″也許是因為自己的情感路上太坎坷,還是生活的順風順水太無聊,要不就是商場太得意,一飛沖天?總之,茫然的時侯停下來沉思沉思,想一想,也許就沒有今天所發生的事了。管你曾經的美顏盛出,吸毒豬狗不如。

對於吸毒的明星,該不該給他們重新復出的機會?

珍惜生命,遠離毒品,這是寫在每個吸毒者反醒的地方。最後告戒大家,也希望粉絲明白,你們的偶像不是在犯錯,而是在犯罪。我個人認為,這種錯誤確實不可原諒。但如果真的改過自新了,希望能回到社會重新做人,如果再出現在熒屏上,怕是永遠得不到社會的認可。一朝失足,終生餘恨,切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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