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湖區長被村民告上法庭,民告官,誰會贏呢

導讀:是的,用老百姓的話說,就是鹽湖區區長被村民告了!記者從事新聞工作多年,發現這是運城首起官被民告了,官,不但正大光明地出庭應訴,而且還以其政務新媒體“鹽湖政務”向外界公佈。記者認為,這是官員的一種進步,首先是一種心態上的進步。以往的“民告官”大家都會一窩蜂地認為,群眾是弱者,以民告官,百姓必定有“天大的冤情”,官員必定有胡作非為之嫌,群眾中不是流傳著一句話嗎:屈死不告官,餓死不偷人!以往的被告官員對於此事,一般是怕丟面子、諱莫如深,消極對待行政訴訟。

鹽湖區這起官員出庭應訴,既是法治文明的表現,又是對人們知情權的尊重,也體現了“官”對“法”的尊重,對各級行政機關提供了有益的嘗試。以後,可能民告官的案子會越來越多,也可能會成為一種常態,建議各級行政官員積極支持和熱情參與行政訴訟活動。老百姓開始懂得了用法律“治官”,還學會了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公民權。積極應訴,也是把老百姓的事當一回事。這是一個可喜的現象。新時期、新時代,我們也應該有一個新心態。為鹽湖區區長李哲點贊!

12月6日上午,運城市鹽湖區姚孟辦嶽壇村居民張某某訴鹽湖區人民政府為第三人頒發《集體土地農業用地使用證》的行政訴訟一案,在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鹽湖區人民政府區長李哲出庭應訴。這是運城市首例行政正職首長出庭應訴“民告官”案。

鹽湖區長被村民告上法庭,民告官,誰會贏呢​(照片由

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供

庭審中,原告、被告圍繞案件焦點展開辯論。法庭氣氛莊重、嚴肅公正,辯論過程有條不紊、有理有據。經過質證、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環節,該案將擇日宣判。李哲在最後陳述階段表示,充分尊重、堅決支持法院的最終審判結果。同時,肯定、稱讚原告通過訴訟解決爭議的態度,並希望每一個公民都能牢固樹立法治意識,合理運用法制手段理性維權。也非常歡迎廣大群眾對政府機關的行政行為予以監督,幫助政府更好地提高法治化治理水平。

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旨在以此為著力點,加快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和執法人員行政執法能力,促進依法行政。這與鹽湖區政府致力於打造誠信、法治、創新、高效、廉潔“五型政府”的精神一脈相承。此次鹽湖區人民政府區長李哲出庭應訴,詮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體現出政府對公民權益的尊重和對法律的敬畏,給全區行政部門依法行政起到示範和帶動作用。這既是對十九大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積極響應,也是致力改變“告官不見官”、行政機關消極應訴現象的有力舉措,更是建設法治型政府、滿足人民法治需求的具體實踐。

鹽湖區長被村民告上法庭,民告官,誰會贏呢​(照片由

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供

李哲還表示,行政首長出庭應訴,通過辯論、陳述等親歷性訴訟活動,能讓官員更瞭解民情,更好地理解法律法規,提高公務人員依法行政的觀念和意識,引導社會公眾依法理性行使權利、維護利益。今後,將積極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機制的落實,全面提高機關部門解決行政爭議能力,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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