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希望长春长生生物的相关负责人受到哪些刑罚?

今生今世-展招


我是晚熟小哥,谢谢邀请回答。

从目前公安机关对涉案人员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来看,长春长生生物公司及相关人员有可能对问题疫苗负刑事责任。如果他们确实犯罪了,希望用刑法中相匹配的最重的刑罚处罚他们,让她们家破人亡,倾家荡产,让他们知道生命不容践踏。

实际上,根据毛爷爷的说法,他们这种行为已经站到了人民群众的对立面,成为阶级敌人,希望掌握刑罚的公权力人员站在人民这边,代表人民的利益,用最严厉的手段消灭敌人。


老百姓去打这疫苗,几十块一针,得打好几针,我们以为疫苗是药,生产这药的企业是菩萨,没想到对方根本没想这些,在他们眼里,疫苗是商品,好不好无所谓,打了出不出事无所谓,只要价钱卖的好,有人买,他们就有别墅住,有豪车开,有资本在抖音上炫富。他们把我们当麦子,收了一茬又一茬。


不过话说回来,我们人民群众还是得了解一下消灭敌人的刑法武器,看能消灭到什么程度。

武器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我国刑法第114条的罪名,以各种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第115条规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相关企业及负责人明知是问题疫苗而将其流向社会和市场,如果造成接种疫苗的人重伤、死亡的,就是第115条规定的致人重伤、死亡,对相关责任要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武器二:生产、销售假药罪

我国刑法第141条规定的罪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

疫苗属于特殊药品。问题疫苗如果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都有可能,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不在话下。

武器三:生产、销售劣药罪

我国刑法第142条规定的罪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指生产、销售劣药致人死亡等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问题疫苗一旦被认定为劣药,造成死亡的,也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在等待,大金额罚金也是分分钟的事。

武器四:行贿、受贿罪

疫苗,尤其是狂犬病疫苗,利润巨大,罚款几百万人家根本不在乎。这就导致虽然法院在判,但是该行贿的还在行贿、该受贿的还在受贿,反正得到的比失去的要多,人的欲望又是无底洞,何“乐”而不为呢?

武器五: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罪

我国刑法第397条第一款规定的罪名,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明知是假疫苗、问题疫苗而滥用职权让其流入当地或者故意监管失职的,可能会成为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犯,用更重的刑罚来处。


刑法是剑,司法者是剑客,剑客不用剑或者用的不好,剑就是废铜烂铁。剑客是人民的剑客,是公仆,毛爷爷的教导不能忘。

我是晚熟小哥,午后发表,聊以慰藉。

晚熟小哥


无良厂商的无德行为,令人发指。

乱世用重典,不严惩不足以警他人,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

直接责任人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并不得释放。

其他相关责任人10年以上徒刑,不得减刑。

公司拍卖,所得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救助注射假疫苗的儿童。

直接责任人、相关责任人及其亲属禁止从事医药行业。

直接责任人子女限制高消费。

清理家族资产,不当资产没收或者拍卖抵顶罚款。

总的原则是失去自由甚至生命,倾家荡产。

要让所有无良厂商看到,拿别人的生命财产开玩笑,就是拿自己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开玩笑。

要让所有无知厂商知道,一时的侥幸,不能代表一世的平安。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金鱼世家


长春长生假疫苗事件触动了我们最基础的根本,那就是关乎婴儿幼儿的切身健康,少年强则国强,如果我们的幼儿幼儿用了这样的假疫苗,那谈少年强就是空谈。

而假疫苗能通过批量生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各个监管环节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中间是否牵扯利益交换?腐败?等等,都需要严查到底,罚就罚他个倾家荡产,判就判他个死刑无期,并且不予减刑,一定要让这些人感觉到到痛彻心扉,也一定要让那些敢于造假者敢于以身试法者看到什么是敬畏,什么是害怕。让那些觊觎者从此不敢造假。


迷彩荣誉


法律是很严肃和理性的东西,有什么罪,判什么刑,不是我们想让姓高的判什么就是什么,舆论或许能作为轻重参考,但绝不是量刑标准!!!

提出的这个问题,绝不是因为不懂法律才提出的,因为最近几年出现过因舆情而重判,昭雪这类新闻,所以一时间有“遇事先微博”的风起,这些问题一方面是因为现在某些部门不够透明,脱离人民群众,背离普遍的价值观,一方面则是人的因素,关系交织,不公平不公正,申诉渠道阻塞。自媒体新起让普通人有了另外的方式,有时更快更有效。

判什么罪,应该交给法律来确定,不应该由舆论来决定。更深处的说,不应该给人们一种舆论或者微博就能左右法律的错觉,这对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伤害太重,挫伤了人们对法制的认同和约束,对社会安定有极大的隐患。

法律也应该与时俱进,时代在发展,法律不能服务今天的社会,社会就会还以颜色,正义可以允许迟到一会儿,但别缺席太久,修复伤痕要很久,产生伤痕,可能就一分钟。


无盡的永恆


受什么刑罚由法院说了算,只是对他们的为富不仁感到失望,为了钱,他们丧失了做人的底线,对社会、病人极其不负责任,他们的所作所为怎对的起革命前辈浴血创建的社会主义,这不是给她父亲脸上抹灰吗?


素一心净


希望长生生物所有相关负责人死刑,所有高管死缓,不杀难平民愤,他们丧尽天良,危害社会,秧及大众,目无国法,如果不杀,后患无穷,就会又是出现这生那生的假药假疫苗,危害中华民族的子孙,给国家带来了负担,给民众带来了严重伤害,所以对长生生物的相关负责人非死刑不可,对后人作为警示,还大众一安全用药的社会环境!


天赐112632301


要查清这个公司的成立过程,这个腐败的资产转移过程,再查疫苗的批文过程。再查疫苗的销售过程,,回扣政策权力谁给销售人员的?钱都是现金,公司怎么提款?做帐?交税?再查生产流程造假谁批准做假?谁执行做假?公司法律顾问的责任?这些事公司一把手一个人做不了呀!!!其爪牙多多,,‘’一个都不能少‘!!’


BoBo107363991


我希望他死刑,下面负责人必须要要死,这回不严厉下,下次又会有其他企业害我们百姓!这事情其实最恶劣了,判他死刑这还用问么?生产假疫苗害百姓,这好比当年小日本的731细菌部队还要坏


32665


危害国家,背叛国家,故意杀人,23万以上儿童受害,波及全国……这样的犯罪事实,这样的影响程度,不知道有关部门怎么判?曾经很多经济犯罪,只是为了钱,有判十几二十年的,还有死刑者!她们就不知道怎么判了?判决书下来了,就都知道了!希望恢复古制刑法(车裂、腰斩、砍头、凌迟、扒皮抽筋)


用户72228848403


对于三鹿和疫苗这种事情而言,他们引起的社会舆论的愤怒和在群众中造成的恐慌以及引发的一系列不良影响,不次于一次大型的恐怖袭击,所以应该将这种黑心企业定性为恐怖组织,责任人定性为恐怖分子,事件定性为恐怖袭击事件。这样就有法可依了,然后将他们全部枪毙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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